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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3499T/2020-04071 [ 发文字号 ] 渝农发(2020)18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0-11-12 [ 发布日期 ] 2020-11-12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质量兴农战略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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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农业农村、 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商务、市场监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落实《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2018—2022年)》,深入实施质量兴农战略,加快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结合重庆实际,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研究制定了《重庆市质量兴农战略实施方案(2020—2022年)》。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科技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质量兴农战略实施方案

(2020—2022年)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落实《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2018- 2022年)》,深入实施质量兴农战略,加快推动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结合重庆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 2022 年,质量兴农制度框架基本建立,初步实现产品质量高、产业效益高、生产效率高、经营者素质高、特色产业竞争力强,农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产品质量高。优质农产品供给数量大幅提升,有效满足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的消费需求,农产品供需在高水平上实现均衡发展。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绿色、有机、地理标志、良好农业规范农产品认证登记数量年均增长 6%。

——产业效益高。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农业多种功能进一步挖掘,农业分工更优化、业态更多元,低碳循环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农业增值空间不断拓展。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2.2∶1,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达到 66%,水产健康养殖示范面积稳步增加。

——生产效率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全面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 5.5万元/人,土地产出率达到 6000 元/亩,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 5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 0.508。

——经营者素质高。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不断壮大,专业化、年轻化的新型职业农民比重大幅提升,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更加规范。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25 万人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职业农民占比达到 25%;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认定数量分别达到300家。

——市场竞争力强。农产品品质和农业生产服务比较优势明显提高,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涉农龙头企业,形成一批跨区域的农业产业集群,农业“走出去”步伐加快。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农业绿色发展

1.调整完善农业生产力布局

实施125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250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两区建管护”工程。2022年基本完成“两区”建设任务。围绕特色粮经作物、特色园艺产品、特色畜产品、特色水产品、林特产品和道地药材,持续推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2022年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达到10个以上,市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达到26个以上。以地定畜,种养结合,优化畜禽养殖布局,加强畜禽养殖适养区、限养区、禁养区管理,促进畜禽养殖提档升级。统筹布局渔业发展空间,严格水产养殖管理,依法科学划定水产养殖区、限养区和禁养区,深入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探索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区域绿色生态循环发展模式。2022年创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5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

2.节约高效利用水土资源

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22年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1200万亩。深入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到2022年耕地基础地力提高0.5个等级,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0.2个百分点以上。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加强灌区渠系节水改造、田间集雨和灌排设施建设,推广抗旱节水品种和喷灌、微灌、滴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水肥一体化、循环水养殖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建设高标准农业节水示范区。2022年农业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00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08。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要求,以点带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区建设。推行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加快建立合理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和节水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

3.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

深入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到2020年实现化肥使用量负增长。深入开展农药使用减量行动,强化病虫害统防统治和全程绿色防控。力争2020年—2022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年度降幅均达到0.5%。加大农用地膜国家新标准宣贯力度,加快推广应用加厚地膜,指导科学用膜。加强动物疫病综合防治能力建设,严格执行兽药使用休药期规定,规范限量使用饲料添加剂,实施养殖环节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

4.全面加强产地环境保护与治理

深入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耕地土壤污染国控监测点建设,加强农田污染防控监测体系建设,开展污染耕地分类治理和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2022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基料化等综合利用,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7%。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指导畜牧大县编制种养循环发展规划,实现畜牧大县资源化利用项目全覆盖,2022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8%。建立废旧农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制度,扩大农膜回收网点建设,完善“谁生产、谁销售、谁回收”的农膜回收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体系。2022年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大力推进种养结合型循环农业发展,集成推广稻鱼综合养殖、林果间作其他作物等成熟适用技术模式,加快发展农牧配套、种养结合的生态循环农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供销合作社)

(二)推进农业全程标准化

5.完善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

制定一批绿色、优质、营养方面的农业地方标准和生产规程,清理、废止和修订一批与农业绿色发展不适应的农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鼓励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所、技术推广单位等积极参与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制修订,培育发展农产品团体标准,制定严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到2022年全市农业地方标准达到300项以上,建成覆盖农业生产、经营各环节,类别齐全、结构合理的农业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

6.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

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实施农产品质量全程控制生产基地创建工程,建设一批全程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把农业标准化生产作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和认定的重要指标,在“菜篮子”大县、畜牧大县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全面推行全程标准化生产。到2022年新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0个,全市标准化种植基地面积达到1200万亩左右。每年创建“三园两场”70个以上,2022年全市“三园两场”总量达500个以上。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等优质特色农产品,2022年有效期内“三品一标”认证数稳定在40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

(三)促进农业全产业链融合

7.推进农业产加销一体化

以加工业为纽带,推进产业交叉融合,建设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组织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打造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村产业融合利益共同体。支持产业化农业龙头企业完善产业链,鼓励互联网企业参与产加销环节,稳定拓展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各类经营主体间的供销关系、契约关系和资本联结关系,构建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促进农产品就地就近加工增值,形成产加销一体化发展格局。支持新型经营主体采用新技术、新装备,建立低碳低耗循环高效的绿色加工体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

8.强化产地市场建设

以全市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重点,改造提升区域性农产品产地市场,配套建设冷藏冷冻、物流配送、信息服务、电子结算、电子监控等基础设施。在村镇生产集中度高、市场基础良好的地区,加快建设田头市场,实施田头市场标准化建设工程,重点开展地面硬化、称重计量、商品化处理、贮藏保鲜、质量检测、信息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委)

9.加快建设冷链仓储物流设施

加快完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立“全程温控标准健全、绿色安全、应用广泛”的农产品全程冷链物流服务体系。重点加强农产品产地市场预冷,储藏、保鲜等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产地批发市场和田头市场升级改造,提升清洗、烘干、分级、包装、贮藏、冷冻冷藏、查验等设施水平。支持流通企业拓展产业链条,建立健全停靠、装卸、商品化处理,冷链设施,加强适应市场需求的流通型冷库建设,发展多温层冷藏车等。建设具有集中采购,跨区域配送能力的现代化产地物流集散中心。(责任单位:市商务委)

10.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

加快推进农产品按规格品质分级整理、分类包装,提高产销衔接效率。探索建立农产品产销对接服务体系,引导鼓励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订单农业、定制农业。积极搭建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合,扩大农超、农社、农企、农校等对接范围。创新产销对接方式,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谋划推动“互联网 +”农产品出村工程。鼓励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电商平台对接,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实现线上网销农产品品类全覆盖、行政村农产品电商服务全覆盖,农产品电商交易额年均递增15%以上。深入开展贫困地区“产品出村、助力脱贫农产品产销对接行动,构建长期稳定的产销衔接机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

11.培育新产业新业态

推动科技、教育、人文等元素融入农业,拓展农业功能,发展共享农庄体验农场、创意农业和特色文化产业等新业态。鼓励发展农业生产租赁业,探索建立托管经营等多元化农业服务业。深化三产融合发展,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开发农业农村的生态涵养、休闲观光、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多种功能和多重价值,建设一批美丽休闲乡村、乡村民宿等精品项目,到2022 年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游客突破 3亿人次。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开展农业文化遗产发掘认定,组建遗产数据库,建立信息监测和调查评估制度,探索农业文化遗产在保护中利用与传承的新机制。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培育百县千乡万名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建设15个国家和市级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基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

(四)培育提升农业品牌

12.构建农业品牌体系

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构建以市级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巴味渝珍”为龙头、区县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为支撑、国家级和市级农业龙头企业产品品牌为主体的重庆农产品品牌体系。围绕重庆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整合提升“奉节脐橙”“永川秀芽”“荣昌猪”“重庆贡米”“三峡生态鱼”等12个重点农产品品牌,实施“优质粮油工程”,积极培育打造一批优质粮油品牌。深度挖掘巴渝传统美食、加工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复兴冠生园、山城沱茶、合川桃片等一批曾获得市级、国家或国际权威机构认定的传统“老字号”品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

13.完善品牌发展机制

建立农业品牌目录制度,组织开展品牌目录标准制定、品牌征集、审核推荐,推选认定、培育保护等工作。推行品牌目录动态管理,定期发布重庆农产品品牌目录。强化农业品牌商标及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和保护。加强品牌宣传推介,讲好农业品牌故事,加大对“巴渝味珍”品牌宣传力度。创新品牌营销方式,充分利用农业展会、产销对接会、电商等营销平台,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品牌市场营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

14.扩大农产品对外贸易

培育壮大以蔬菜、茶叶、柑橘、食用菌等产业为主的市级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和农产品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到2022年,建成市级以上各类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50个,出口超过1000万元的市场主体达到30家以上。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在境外主要销售市场建立农产品展销中心、设立代表处或销售机构等方式,构建我市优势农产品国际营销网络。到2022年,建成3个农产品境外展销中心。依托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打造中新农业合作新示范。与沿海、沿边海关建立农产品快速通关协作机制,开通农产品进出口通关“绿色通道”,开展跨境农副产品通关便利化试点试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

(五)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5.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完善以市为骨干、区县为基础、乡镇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依法推进政府购买第三方检测服务。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深入实施农兽药残留、水产品药物残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监控计划,增加监测参数,扩大监测范围,覆盖全市所有区县,加大问题突出地区抽检力度。加强监测结果信息会商,建立监测信息报告制度,逐步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互联互通,监测数据统一共享,监测结果互认共用。大力推进农业质检机构资质准入、能力验证、飞行检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比武、岗位练兵和技术培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

16.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能力

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健全市、区县、乡镇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推动配备村级协管员,构建网格化监管服务体系,提高基层执法监管能力和装备水平。优化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推动与国家平台对接融合,将农产品追溯与农业项目安排、农产品品牌评定、“三品一标”认证登记等挂钩,率先将绿色、有机、品牌农产品纳入追溯管理。鼓励乡镇监管机构和农产品规模化生产主体上线应用,2022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点达到5000个以上。推动建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健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按照生产标准化、发展绿色化、经营规模化、产品品牌化、监管法制化要求,深入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

17.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及预警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以生物毒素、农兽药残留、重金属、致病微生物等危害因子为重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制订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改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和配套设施条件,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示范基地,组织参与农产品品质、营养、风味评价,推动风险评估服务于产业发展和执法监管。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预警功能,构建覆盖主要农业产区、重点农产品、关键危害因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网络体系。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宣传引导、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风险管控从被动处置转向事前预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

(六)强化农业科技创新

18.加强质量导向型科技攻关

深入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积极搭建良种攻关科研创新平台,加强农作物和畜禽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和利用,加快培育和应用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品种。建立产学研深度融合农业科技创新联盟,深化特色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完善科研单位、高校、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协同攻关机制,加快在动植物良种、智能农业、农业机械装备、农产品加工贮运、生态环保等领域取得一批具有重大应用价值的突破性科研成果。围绕节本增效、质量提升和生态环保,深入开展农产品品质评定、安全保障、质量检测等方面共性关键技术研究、集成和示范。扶持和建设一批农业类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星创天地”以及农业科技园区等创新载体,带动提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应用水平。到2022年,全市建立农产品品种研发平台35个,综合试验站25个,建设标准化优势农作物良种生产基地5万亩,改扩建畜禽良种场30个,建成市级水产原良种场20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科技局)

19.加快提升农机装备质量水平

大力推进全市农机装备和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加强丘陵山区农业机械绿色智能、无人驾驶、信息技术等基础前沿、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应用。加快主要农作物及特色经济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集成与示范,积极推广耕、种、收、防、烘等农机具。通过采取“小改大”“零并整”“梯改缓”等措施,扎实推进农田“宜机化”改造,统筹衔接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农田“宜机化”改造,不断改善全市大中型农机下田到地作业基础条件。到2022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1650万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55%左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

20.大力推广农业绿色生产技术

深入推进设施农业工程、农机和农艺技术融合创新,积极推进农作物品种、栽培技术和机械装备集成配套,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大力推行绿色生产方式,深入推动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农业生产模式生态化,强化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控。以畜牧大县(区)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加快构建种养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资源化利用技术和模式推广与应用,开展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推广试点,开展废旧农膜区域化回收利用试点。(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

21.加快智慧农业发展

将发展智慧农业作为推动“智慧名城”建设和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大力实施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数据化、服务在线化行动,持续巩固大数据智能化为现代农业赋能成果。力争到2022年,实现涉农区县农业物联网推广示范全覆盖,促进优势农业产业节本增效5%以上;实现农业行业管理信息资源集成共享,优化品牌农产品和主要农业投入品全程溯源监管,提升农业数据信息支撑宏观管理、引导市场、指导生产的能力;实现信息进村入户及12316“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全覆盖,形成以行政村为结点的全市三农服务“一张网”。(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

(七)建设高素质农业人才队伍

22.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

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重点,大力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入开展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合作社创建活动,促进规范发展。鼓励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产业化联合体,示范带动区域内小农户发展优质农畜产品。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大规模,做响品牌,发挥龙头企业在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标杆作用。加快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骨干带动作用,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让小农户共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到2022年,累计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达到25万个,其中专业大户达到18万户,家庭农场达到3万个,区县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4000家,农民合作社达到4万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

23.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大力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和分行业万名新型职业农民示范培训,创新培训机制和方式方法,把质量兴农相关知识技能作为培训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职业农民制度,强化政策配套激励,将农业生产补助项目、农业政策性保险等政策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鼓励和引导新型职业农民加快向家庭农场等适度经营主体发展,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投身质量兴农建设。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试点,加快探索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到2022年,全市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5万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

24.培育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的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以质量效益为关键指标,探索建立全市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名录库和信用评价机制。大力培育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竞争充分的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积极开展代耕代种、机播机收、统防统治、统购统销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支持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加快推进托管产业从粮油作物向特色经济作物、养殖业领域拓展。探索完善“互联网+农机作业”“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等农机服务新模式,加快发展智慧农机服务合作社。引导专业化服务组织与小农户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帮助小农户对接市场、节本增效。深入开展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更多小农户。到2022年,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达到10000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质量兴农政策体系

25.加大农业绿色高效生产支持力度

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支持有机肥、高效新型肥料、低毒低残留农兽药、绿色防控产品研发和推广。支持先进适用绿色农业节水技术研发与推广,加快信息技术在绿色高效农业生产上推广应用。

26.强化用地等配套政策保障

完善农业设施用地政策,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仓储、加工、农业机械停放等方面的用地需要。支持发展农业托管服务、农田健康管理服务等新型服务方式。创新金融服务支持质量兴农领军型企业,探索以质量综合竞争力为核心的企业信用融资制度,将质量水平、标准水平、品牌价值等纳入经营主体信用评价和贷款发放参考因素。

(二)构建质量兴农评价体系

27.科学构建评价指标

研究制定《重庆市质量兴农监测评价办法》,围绕评价数据真实可靠、科学合理,明确评价指标范围,将产品质量、产业效益、生产效率、经营者素质、农业国际竞争力作为重要评价内容,合理设置指标权重,准确评价全市质量兴农水平。

28.强化指标数据采集

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体,开展评价指标数据的采集、整理、核实,进行本区域质量兴农水平自我评价。市农业农村委会同相关部门审核认定有关区(县)评价指标数据,并给予指导服务,严禁虚报数据。

29.开展第三方评价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第三方评估机构,充分发挥第三方独立性和专业性优势,对质量兴农情况开展监测评估,重点对县域质量兴农情况进行评价。

(三)建立质量兴农考核体系

30.强化考核监督

加强考核监督,将质量兴农工作内容纳入乡村振兴考核。科学考核评价质量兴农水平,在第三方评价结果基础上,重点考核各区(县)质量兴农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群众满意度。完善指标评价考核体系,将质量兴农任务清单、年度工作计划、工作台账等工作情况作为落实工作与考核的重要指标。

31.完善激励约机制

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将县级质量兴农工作情况考核结果与年度奖先评优挂钩。对推进质量兴农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力的进行严肃问责,并视情节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

(四)健全质量兴农工作体系

32.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市农业农村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协调机制,全市上下“一盘棋”,统筹推进全市质量兴农相关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相关工作职能和任务分工,细化任务清单,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的业务指导,部门间形成协调推进的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取得实效。

33.落实各方管理责任

强化各区县政府落实质量兴农属地管理责任。各地要把质量兴农工作纳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要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具体措施,明确目标任务、推进路径、责任分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贯彻落实。

34.强化法治保障

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质量兴农工作。严格执行现行涉农法律法规,规范开展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改善执法条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涉农部门和农村基层干部法治观念,引导农民尊法学守法用法。

35.动员社会参与

积极引导农民、媒体、专家、公众、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广泛参与质量兴农工作。深化农业领域“放管服”改革,创新优化服务,注重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质量兴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大质量兴农宣传力度,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做好消费引导。创新社会监督方式,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依法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抽查等信息,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和农业征信体系建设,形成共同监督、共同参与的社会氛围和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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