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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3499T/2019-0322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9-11-20 [ 发布日期 ] 2019-11-20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农业农村绿色发展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畜牧兽医局(中心),万盛经开区农林局,直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全市农业农村绿色发展2019年工作要点》已经市农业农村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30日

全市农业农村绿色发展2019年

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农村绿色发展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农办规〔2019〕5号)》《关于印发2019年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工作要点》(农办规〔2019〕11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体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19〕2号)的部署要求,现提出2019年全市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工作要点。

一、夯实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基础

(一)加快完善农业绿色发展基础性工作。加强农业资源基础台账建设,逐步探索构建农业绿色发展重要资源大数据管理系统,深入摸清和动态掌握绿色资源家底,开展农业资源评价,监测农业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大力提升全市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基础水平。

(二)强力推动长江经济带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制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长江经济带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工作机制,加快推进落实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生生物保护、实施长江经济带绿色生态廊道项目等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体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19〕2号)任务,抓好政策措施细化落实,严格压实工作责任。

(三)探索建立农业绿色发展指标体系。认真落实全国农业绿色发展研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机制体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相关要求,加强我市农业绿色发展体系研究,提出农业绿色发展评价指标,完善对区县农业绿色发展情况的评价和考核。推动开展部门联合督查督导。

二、推进农业绿色生产

(四)优化调整农业结构。全面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优化粮油结构,新发展特色粮食80万亩以上,特色粮油面积达到1400万亩。制定完善柑橘、榨菜、柠檬、生态畜牧、生态渔业、茶叶、中药材、调味品、特色水果、特色粮油、特色经济林等特色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将结构调整任务分年度、分区县、分作物落实到位。积极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各区县高标准、规模化建设产业基地,新发展农林特色产业140万亩。

(五)推行标准化生产。健全标准体系,清理一批与农业绿色发展不适应的标准,制订一批绿色、优质、营养方面的行业标准和生产规程,集成组装一批标准化高质高效技术模式,建设一批全程标准化生产示范基本。全年新制订农业地方标准50项以上。加快推进“三园两场”建设。

(六)发展生态健康养殖。积极创建全国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3—5个,总结推广畜禽清洁养殖工艺和适用技术,突出向贫困地区倾斜,提升养殖场环境控制和生物安全水平。大力推广池塘绿色健康养殖新模式。全面推广池塘“一改五化”、鱼菜共生、底排污生态化处理三大模式,示范推广底排污、内循环微流水养殖、多级人工湿地、集装箱式循环水养殖等模式,池塘绿色健康养殖模式推广面积30万亩以上,覆盖率达到60%以上。深入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积极开展稻渔综合种养示范,支持发展休闲观光渔业,把水产养殖场建设成为美丽渔场、水上景观。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扩大种养结合循环农业试点示范。

(七)促进兽医绿色发展。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净化,继续推进牛羊“两病”防控项目。加强种畜禽场动物疫病监测净化。继续推进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继续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加快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探索建立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持续加强兽药监管,减量规范使用兽用抗菌药物,深化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加强兽药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兽药安全使用试点建设和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试点建设,全力推进兽药二维码追溯实施工作,加强兽药监督执法。

(八)增强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严格“三品一标”准入门槛,加强证后监管和目录动态管理,提高品牌公信力,“三品一标”认证产量增加100万吨以上。加强农、畜、水产品抽样检测,农产品总体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建立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新评选认定重庆名牌农产品100个以上。“巴味渝珍”新授权品牌农产品100个以上。落实全国名优特新农产品推广计划,开展消费引导和产销对接。

三、加强农业污染治理

(九)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使用行动,开展部级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绿色高质高效和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创建,推进主要农作物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全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减少0.5%以上,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提高到38%,绿色防控覆盖率提高到30%。

(十)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组织开展年度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压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推行“一场一策”“一场一档”。强化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指导畜牧大县编制种养循环发展规划,实现畜牧大县资源化利用项目全覆盖。完成40万头存栏猪当量污染治理配套设施工程目标任务,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3%,规模养殖场、大型规模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达到90%和100%。

(十一)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指导区县编制全量化利用实施方案,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基料化综合利用,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坚持农用为主、五料并举,推广深翻还田、捡拾打捆、秸秆离田多元利用等技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资源化、产业化发展。引导培育秸秆资源化产业化龙头企业。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4%。

(十二)持续推进农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配合供销合作部门不断完善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加大农用地膜新国家标准宣贯力度,加快推广应用加厚地膜,指导科学用膜。开展生物可降解农膜试验示范。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72%以上。

(十三)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建设。抓好奉节、涪陵、江津、永川、忠县、巫溪等重点区县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建设,坚持源头控制与过程防治相结合、农艺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面上推进与示范创建并举,推动农业面源污染示范区建设与农业发展有机结合,打造一批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全面完成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

四、保护与节约农业资源

(十四)提高耕地质量建设水平。深入实施“藏粮于地”战略和耕地质量保护提升行动,重点抓好国家级产粮大县建设。以“两区”为重点,新建高标准农田150万亩。统筹衔接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宜机化改造,切实抓好10个万亩级整乡整村农田宜机化整治示范区建设。开展好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试点。落实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加强耕地质量调查评价与监测,规范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利用耕地行为,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

(十五)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推广应用高效节水灌溉技术。以粮油核心产区、特色产业核心基地为重点,集中连片开展农田水利灌溉渠系配套建设。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小微型农田水利建设,着力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全年新增改善灌溉面积3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万亩。

(十六)强化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水生生物生境的保护和修复。科学开展增殖放流,进一步规范放流行为。配合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支持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的保护与恢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水生生物资源调查,建设中华鲟接力保种基地,支持有条件的科研单位和水族馆建设长江珍稀濒危物种人工繁育和科普教育基地。

(十七)加强渔业资源养护修复。推进长江禁捕,完成全市水生生物保护区的渔民退捕工作,全面禁止保护区内生产性捕捞,加强禁渔期管理,加强渔船渔具管控。强化涉渔工程管理。抓好增殖放流工作,全年增殖放流水生生物苗种2000万尾以上。扎实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19”系列渔政执法行动,依法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

五、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十八)点面结合推进。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认真落实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会议精神,大力开展“五沿带动、全域整治”行动,并由点及面全面推开,积极总结提炼适合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整治模式,为全域整治提供参考范本。

(十九)实施专项整治。完成农村改厕37.5万户,新建农村公厕1000座;新增农村垃圾治理示范村200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300个,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到93%;完成污水管网建设1790公里,农村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技改100座;新建入户道路4000公里;扎实推进以“三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探索建立专业化、市场化的建管运营机制。

(二十)加强村规划编制。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四类村庄类型,分类确定村庄整治类型。以区县为单位抓紧编制村布局规划,今年计划80%以上村完成规划编制。

六、强化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统筹推进

(二十一)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与脱贫攻坚有机结合。加快发展对贫困户增收带动明显的种养业、林草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实施贫困村产业发展提振工程,开展“一村一品”创建活动。实施中药材产业扶贫计划和特色农林产业扶贫行动。深入开展农产品电商扶贫和农产品加工提升行动。支持符合条件的贫困区县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各类农业园区。

(二十二)抓好农业绿色发展试点示范。加强指导第一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总结,建立健全农业绿色发展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全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评估确定工作,着力探索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区域绿色生态循环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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