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畜禽种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推进我市畜禽种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我委起草了《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办公室关于加快畜禽种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渝农办发〔2021〕5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理解和贯彻执行《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通知》起草背景
为适应种业发展新形势,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9〕56号),农业农村部于2020年12月印发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生猪种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农办种〔2020〕12号),要求各省进一步强化举措,积极推进生猪种业发展。同时,《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139号)也明确提出,要加快提升我市畜禽种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我市畜禽种业高质量发展。为此,制定了《通知》。
二、《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六部分。
第一部分,加强地方畜禽遗传资源系统收集和保护。强调要以《重庆市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21个地方重点畜禽遗传资源为主体,合理规划布局,新建、改扩建一批畜禽资源保种场、备份场,制定保种方案,深入推进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工作,全面落实市级、区县、保种单位的保护主体责任,实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
第二部分,完善畜禽种业创新体制机制。强调要推动畜禽种业企业与科研机构在资源、人才、技术等方面紧密合作,构建以种业企业为主的商业化育种体系。研究建立科研人员与机构在种业科研成果方面的权益分享机制,调动种业科研人员积极性,促进种业资源、人才、技术有序向企业流动。
第三部分,提升保障优良种畜禽供给能力。明确构建现代畜禽良种繁育体系,提升畜禽良种供应能力。各区县要加强对种畜禽场的管理,加大种畜禽场和种公猪站疫病净化力度,至2025年末全部完成市级发证的种畜禽场疫病净化工作。完善种畜禽标准体系,鼓励制定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等。
第四部分,强化种畜禽市场监管。明确要以技术推广机构、高校、科研院所为依托,强化以行政许可、品种管理、市场监管、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种质资源动态监测和评价等为重点,创新种业市场监管手段,加强种业市场监管力度,加强畜禽遗传资源出入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的管理,防止稀有资源流失和动物疫病入侵。
第五部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明确鼓励和支持有关单位、企业、个人依法长期有效开展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工作。配合生态环境部门规范畜禽养殖“三区”划定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地方畜禽保种场、保护区及种畜禽场的合法权益等。
第六部分,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对本辖区的畜禽种业高质量发展负总责,要把畜禽种业高质量发展纳入“十四五”规划,研究制定责任清单和绩效目标考核制度,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三、其他有关说明
《通知》由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解释。社会各单位或个人有任何疑问,可咨询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种业管理处,电话:023-89133496。
相关政策《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畜禽种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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