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委获悉,重庆日前出台了《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的保供潜力。
10亩以上撂荒地
乡镇长包片引导复耕复种
受自然条件限制,重庆耕地资源有限。根据《实施方案》,全市将开展耕地撂荒和盘活利用撂荒地基本情况调查,逐村逐户摸清底数,建立信息台账、摸清现状。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了解到,在摸清底数的同时,要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具体方案,对1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撂荒地落实乡镇长包片责任制,挂图作战,引导复耕复种。
其中明确,对浅丘耕作条件较好的撂荒地,要尽快复耕,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对丘陵山区的撂荒地,根据立地条件,发展粮食、特色水果、中药材、优质牧草等生产,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对确不适宜耕种的撂荒地,可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规划要求用于设施农业用地等。对季节性休耕地,提倡种植绿肥,以地养地,提高耕地质量。
长期撂荒停止发放补贴
返乡创业优先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接下来,重庆将通过政策引导农民复耕撂荒地。
在补贴方面,对1年以上撂荒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农户书面发放复耕提醒书,对长期撂荒停止发放补贴,待复耕复种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种粮方面,丘陵地区撂荒地恢复粮食生产的给予补助。
同时,方案中鼓励地方出台利用撂荒地种粮的支持政策,重点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撂荒地种粮的给予补助。完善保险政策,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覆盖范围,降低农民生产经营风险。
在创业支持上,对返乡留乡农民工利用撂荒地发展粮食规模经营和特色种养的,优先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信贷支持。
改善撂荒地耕种条件
提高水稻机插等农机购置补贴
方案中提出,将具备条件的撂荒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宜机化改造范围,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作业水平。对因灾损毁的撂荒地,要尽快修复、恢复生产。
在提升耕地地力上,要结合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等措施,尽快恢复撂荒地肥力,提升产出水平。同时,鼓励各区县采取奖补措施,引导农民对撂荒地开展地力培肥。
在配套农机装备上,加快适合丘陵山区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提高水稻机插等薄弱环节和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急需的农机产品购置补贴标准,降低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
规范土地流转
将探索土地承包权退出机制
方案中也提到,对长期外出务工、家中无劳动力的农户,要引导流转土地经营权。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鼓励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同时,要求探索土地承包权退出机制,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基础上,鼓励自愿退出承包权。
根据方案,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土地经营权受让方要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闲置撂荒。对撂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版权所有: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主办: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ICP备案:渝ICP备10005495号-7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0000061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6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