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印发《实施方案》 ,盘活利用撂荒地,确保粮食生产面积稳定
3月11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委获悉,为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近日,市农业农村委印发了《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各区县各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做好撂荒地的盘活利用工作,确保粮食生产面积稳定。
耕地是农业发展之基、农民安身之本。近年来受农业比较效益偏低、耕种条件差、农民外出务工等因素影响,部分地方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耕地撂荒现象,导致土地资源浪费、耕地质量下降,给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带来一定影响。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农规发〔2021〕1号)文件精神,市农业农村委印发了《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共有七个部分。第一部分明确了统筹利用撂荒地的重要性。要求对耕地撂荒面积增加的区县进行通报约谈,与相关项目资金和扶持政策相挂钩;
第二部分明确了坚持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撂荒地利用。要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具体方案,对1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撂荒地落实乡镇长包片责任制,挂图作战,引导复耕复种;
第三部分明确了强化政策扶持,引导农民复耕撂荒地。对1年以上撂荒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农户书面发放复耕提醒书,对长期撂荒停止发放补贴,待复耕复种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第四部分明确了加快设施建设,改善撂荒地耕种条件。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化作业水平;
第五部分明确了规范土地流转,促进撂荒地规模经营。对撂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第六部分明确了加强指导服务,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引导各类相关财政补贴支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广全程式、菜单式服务模式,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
第七部分明确了加大宣传引导,提高遏制耕地撂荒的自觉性。总结遏制撂荒的经验做法,曝光耕地撂荒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遏制耕地撂荒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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