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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印发《实施方案》 ,盘活利用撂荒地,确保粮食生产面积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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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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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委获悉,为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近日,市农业农村委印发了《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各区县各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做好撂荒地的盘活利用工作,确保粮食生产面积稳定。

耕地是农业发展之基、农民安身之本。近年来受农业比较效益偏低、耕种条件差、农民外出务工等因素影响,部分地方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耕地撂荒现象,导致土地资源浪费、耕地质量下降,给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带来一定影响。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农规发〔2021〕1号)文件精神,市农业农村委印发了《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共有七个部分。第一部分明确了统筹利用撂荒地的重要性。要求对耕地撂荒面积增加的区县进行通报约谈,与相关项目资金和扶持政策相挂钩;

第二部分明确了坚持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撂荒地利用。要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具体方案,对1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撂荒地落实乡镇长包片责任制,挂图作战,引导复耕复种;

第三部分明确了强化政策扶持,引导农民复耕撂荒地。对1年以上撂荒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农户书面发放复耕提醒书,对长期撂荒停止发放补贴,待复耕复种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第四部分明确了加快设施建设,改善撂荒地耕种条件。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化作业水平;

第五部分明确了规范土地流转,促进撂荒地规模经营。对撂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第六部分明确了加强指导服务,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引导各类相关财政补贴支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广全程式、菜单式服务模式,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

第七部分明确了加大宣传引导,提高遏制耕地撂荒的自觉性。总结遏制撂荒的经验做法,曝光耕地撂荒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遏制耕地撂荒的浓厚氛围。

政策原文: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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