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政策解读
1. 《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起草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对标对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
2.《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主要包括五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行动目标。分为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四个方面内容;第三部分为重要行动。主要包括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渐次开展“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接续开展“千村宜居”计划、轮茬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成片整治四个方面内容;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主要包括有序完善村庄规划编制、持续完善建管长效机制、着力引导村民改变不良习惯、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四个方面内容;第五部分为工作要求。主要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做好考核激励、营造良好氛围三个方面内容,是指导“十四五”时期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重要文件。
3. 对比《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新一轮《实施方案》主要有哪些变化?
主要有三方面变化。第一,在总体目标上,从推动村庄环境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升级。到2025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第二,推进方式上,以村为单位分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更加精准。一类村,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全覆盖,有序推进分类减量工作,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二类村,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农村户厕实现愿改则改、能改则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有效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三类村,农村人居环境保持干净整洁有序,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有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水平有提升,村容村貌有改善。第三,重点举措上,四项活动载体更加突出重庆特色。(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开展“五清理一活动”、开展“千村宜居”创建活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成片整治活动)
4. 贯彻落实《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有哪些保障措施?
主要有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有序完善村庄规划编制。坚持规划为先,立足乡村本底条件,统筹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因素,优化完善全域全要素村庄规划;二是持续完善建管长效机制。创新管护方式,明确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和运营单位责任,明确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鼓励依法探索建立农村厕所粪污清掏、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三是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广泛发动村民自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是着力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强化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引导村民自觉履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进一步激发农民群众内生动力。
5. 推进《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有哪些政策支持?一是完善区县为主、市级适当奖补的政府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支持;二是继续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奖补资金,按计划实施农村厕所革命财政奖补政策,保障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投入;三是加大现有相关专项资金整合;四是落实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有关政策,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支持力度;五是鼓励区县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
相关文件: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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