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市政府通知要求 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

日期: 2022-04-21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本报讯 (记者 赵伟平)4月18日,记者从市政府官网获悉,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要求全面启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三普”),进一步明确了土壤普查对象与内容、进度安排、普查成果等,旨在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同时,也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建设等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

土壤普查是查明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查清土壤资源数量和质量等的重要方法。同时,它是由下而上逐级实施的土壤调查、制图,编制汇总土壤资料和成果验收的过程。

市农业农村委耕地质量处处长杨守正介绍,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距今已40年,相关数据不能全面反映当前我市耕地质量实况,要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守住守好耕地质量底线,需要再一次摸清全市耕地土壤质量状况。因此,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已查清耕地数量的基础上,迫切需要开展“三普”,进行土壤的“全面体检”。

《通知》指出,“三普”的对象为我市全域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普查内容为土壤性状、类型、立地条件、利用状况等。

《通知》强调,“三普”要在“十四五”期间全部完成。共分三个阶段实施。其中2022年启动普查,并在江津区和南川区开展试点;2023—2024年全面开展普查,外业采样于2024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2025年进行成果汇总、验收总结。

《通知》要求,全市及各区县要形成土壤普查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等,完成土壤图、土壤养分图、土壤质量分布图等。同时,全市要建成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各区县可结合实际开展有关专题调查。

相关文件: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