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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重庆市道路交通领域严重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变型拖拉机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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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万盛经开区农林局,直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现将《2019年重庆市道路交通领域严重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变型拖拉机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30日

2019年重庆市道路交通领域严重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变型拖拉机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事故和浙江温岭“5.12”农用车翻车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交通领域严重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制定《2019年重庆市道路交通领域严重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变型拖拉机整治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19年底。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行动,达到变型拖拉机清查全面彻底、牌证真伪甄别及时、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明显下降、较大以上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等目标。其中,变型拖拉机清理统计率达100%,假牌假证甄别率达90%,安全隐患(假牌假证、逾期未年检)排查率达100%,清理统计、隐患排查等重要信息报送率达100%。

三、整治重点

(一)排查清理不彻底问题。在2018年全市变型拖拉机整治中,有的区县工作部署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清理不彻底,存在漏统漏登等问题。要通过排查清理,彻底摸清底数,做到结果真实。

(二)牌证真伪甄别不及时问题。对辖区内清理统计出来的变型拖拉机牌证信息,部分区县甄别真伪不及时,甚至存在“等”“靠”“拖”思想(等牌证核发机关回复、靠市农机监理所协查、拖拖拉拉不作为)。要通过及时甄别,为集中整治做好铺垫。

(三)隐患排查信息分享不够问题。对甄别为假牌假证、逾期未年检、假年检(假年检手续)的变型拖拉机,有的区县没有及时更新隐患排查台账,有的信息报送、分享不及时。有些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未及时将变型拖拉机变化信息传送当地交安办,致使有关信息不能及时录入《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要通过互通共享信息,为第一时间打击违规违法行为提供帮助。

(四)“渝01”号牌变型拖拉机年检率低问题。在册“渝01”号牌变型拖拉机年检率偏低,同时,对一部分达到报废条件或已停驶的,没有及时办理报废、注销手续。要下足功夫,切实提高年检率,果断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四、整治措施

(一)全面排查,提高清理统计准确率。各区县要继续按照《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变型拖拉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17〕261号)要求,加大排查力度,将变型拖拉机清理统计作为常态化工作,确定专人负责,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将漏查漏登的变型拖拉机清出来、登上去,及时更新管理台账。采集基本信息时“见人、见车、见证”,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漏查、不漏登,确保资料要素完整、情况翔实、数据准确、季度更新。要通过此次整治,全面提高清理统计准确度,将所有变型拖拉机纳入安全监管范围。

(二)及时求证,提高牌证辨别率。根据渝农发〔2017〕261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甄别、求证工作,及时辨别牌证信息真伪。对发出的协查函,如对方没有及时回复,应主动联系沟通,恳请对方协查,必要时派人专程前往查证。

(三)互通共享,提高甄别信息传递率。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对变型拖拉机牌证的甄别信息进行整理、分类建档造册,并按照渝农发〔2017〕261号文件要求,及时将甄别后的假牌假证变型拖拉机信息报告区县政府和传送当地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执法监管部门,将变型拖拉机查证结果、逾期未年检“渝01”号牌变型拖拉机信息等情况送达乡镇(街道)。督促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及时将变型拖拉机清理统计信息抄送当地交安办,确保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系统。

(四)严把关口,加强拖拉机安全源头管理。要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严把拖拉机牌证核发关,坚决不给不符合拖拉机标准的发放牌证;严把驾驶人考试关,坚决不给不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驾驶人发放驾驶证;严把拖拉机安全检验关和驾驶证审验关,坚决不给不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拖拉机及驾驶人发放检验合格证。要认真分析“渝01”号牌变型拖拉机的安全管理形势,对照管理台账,对本辖区内“渝01”号牌变型拖拉机的运行或停驶情况逐台进行摸排,掌握真实情况。对仍在运行的,要督促参加年检,经检验不合格的,坚决不发放检验合格证;达到报废条件的,要依法强制报废。对确已停驶的,或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参加检验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手续或依法依规进行报废、注销,大幅减少“渝01”变型拖拉机在册存量。

(五)密切配合,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沟通,加大对拖拉机路检路查力度,依法查处变型拖拉机假牌假证、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仍上道路行驶、违法载人、超速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要及时向公安、市场监管部门提供和移交经销商违法办理变型拖拉机牌证线索,协助做好相关工作,严厉打击经销商提供或买卖变型拖拉机假号牌、假登记证书、假行驶证、假驾驶证等违法犯罪行为。督促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积极配合当地交安办对变型拖拉机强化安全监管,落实网格化管理,形成依法履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组建专项整治工作组,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压紧压实责任,强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和5月24日全国全市“三夏”机械化生产暨农机安全生产视频会议要求,抓紧研究制定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具体措施,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落实。要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核查,对重点乡镇整治情况开展实地抽查,对发现工作推进不力、整治不到位的,要督促补课,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要启动问责追责机制。要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进一步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区县要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事故和浙江温岭“5.12”农用车翻车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和法制教育,增强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意识。要利用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例,尤其是近年我市发生的几起农村白事喜事中变型拖拉机违法载人的惨烈交通事故,着重宣传拖拉机违法载人的极端危害性,警示农民群众不要搭乘拖拉机出行。将当地群众购买变型拖拉机、办理登记上牌上当受骗的鲜活事例,以播放宣传片、张贴告示、发送手机短信和微信提示等方式,教育和明确告知农民群众只有区县农机监理机构才是办理拖拉机登记上牌的唯一合法窗口。要正告使用假牌假证等无效牌证人员,立即停止使用,终止违法行为,主动向相关部门上交无效牌证,接受调查处理。根据整治工作需要,集中通报、公开处理一批典型案例。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守法、“生命最宝贵,安全大于天”的强烈意识,为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变型拖拉机违规违法情况较复杂、隐蔽性强,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常设举报电话,让违规违法问题无处藏身。整治变型拖拉机违规违法行为高度敏感、政策性强,要深入细致做好政策法规解读工作,把握好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和防止矛盾激化、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大局之间的关系,有效疏导缓解矛盾纠纷。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整治核查工作,深入剖析一批典型案例,及时向社会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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