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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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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畜牧兽医局(中心),万盛经开区农林局,重庆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直属有关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2020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25日

2020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十三五”规划全面完成之年,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短板重点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牢牢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促进农产品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全面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一、加强风险防范,全力守住质量安全底线

1.强化风险监测。制定并实施2020年重庆市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计划。落实各级监测功能定位,完善统一协调、各有侧重的监测网络。加大随机抽样力度,增加产地、“三前”环节、禁用药物的抽检比例,提高监测的时效性、准确性、真实性,扩大监测覆盖面。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灵活机动调整监测方式,确保监测工作快速高效。加强监测结果会商分析和情况通报,对风险监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跟进专项监督抽查。

2.强化风险评估。制定并实施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产地协同监测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和试验站的作用,围绕质量安全隐患大、问题多、社会关注度高的农产品品种、危害因子和关键环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有针对性地摸清危害因子的种类、范围和危害程度,掌握风险关键控制点,制定管控技术措施。

3.完善应急机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与研判,及时应对舆情信息,针对重点舆情做到快速反应、持续跟踪、全面研判、积极引导,及时妥善处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针对问题多发地区和重点品种,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4.加强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建立常态化科普宣传机制,充分利用融媒体平台,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生产消费知识。提升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质量安全科学认知水平,引导放心消费,回应社会关切。 

二、强化执法监管,治理质量安全突出问题

5.深化专项整治。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开展“利剑”行动。重点整治蔬菜、畜禽、禽蛋、水产品中使用禁用、停用药物及农药兽药隐性添加、生猪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等突出问题。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象名录库,将蔬菜、水果、畜禽和养殖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纳入动态管理,推动信息共享。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不合格产品信息,公开一批典型案例。

6.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强化农资监管和打假治理的统筹协调机制。严格农资准入管理,狠抓农资市场整顿,强化质量监督抽查,推进农资追溯应用。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为重点,集中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依法严打生产经营假劣农药兽药、饲料中非法添加禁用药物、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种子侵权假冒等严重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推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提高农民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

7.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贯彻落实市级6部门《加强我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指导意见》,落实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职责,强化统筹协调。着眼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完善农村食品流通市场体系总体目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排查整治生产经营假冒食品、“山寨”食品、食品假货、“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问题隐患,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农村食品科普力度,推动食品科学知识进村入户活动,提升农村消费者质量安全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

8.加大执法办案力度。补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短板,强化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监督抽查法定职责。将监督抽查、检打联动作为执法办案的重要手段,加大频次,增加参数,扩大规模,提高执法办案的精准度;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综合执法的重要职责,综合运用监督抽查、飞行检查、暗查暗访、有奖举报等方式,排查梳理案件线索,拓宽案源渠道,强化执法办案的主动性;进一步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强化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增强执法办案的震慑力。

三、强化标准引领,提升农业农村标准化水平 

9.构建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以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保障、动植物疫病防控、生产过程控制、农产品流通与加工、农产品品牌培育为重点,开展农业全产业链标准研制。探索推动制定农村领域标准。新制定农业地方标准20项以上。

10.开展对标达标提质行动。加大农业标准宣传贯彻、示范引领和推广应用力度,强化标准的集成转化和可操作应用。开展标准进村入户活动,推动规模种养基地和新型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严格生产过程管控,推行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积极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化创建和畜禽水产标准化规模养殖,创建“三园两场”70个以上。每个“菜篮子”主产区县创建“三园两场”2个以上,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5个以上。

11.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支持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稳步推进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培育发展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严格认证准入,加强证后监管,依法打击冒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志标识违法违规行为。加大优质绿色农产品宣传推介力度,增强影响力。加快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完善项目管理,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和效益。新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及名特优新农产品300个以上。

四、完善监管制度,推动农产品质量监管能力建设

12.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制定试行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指导区县细化试行方案。分级分层开展宣传培训,推动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和自我承诺;协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推动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收购者和加工企业等经营主体依法开展入市查验。依法严厉打击虚假开证、冒用他人名义开证等行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合格证制度的作用,压实主体责任,鼓励“菜篮子”产品随车附带合格证上市。全市范围内试行主体开具使用合格证的覆盖率达到30%以上,其中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达到40%以上,鼓励有条件的主体开具电子合格证。

13.加快质量追溯推广应用。优化完善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加快实现与国家平台对接融合。落实追溯“四挂钩”机制,率先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纳入追溯管理。积极推广“合格证+追溯码”模式,树立一批追溯示范标杆,引领带动质量追溯推广应用。加快推进重庆市农药追溯管理平台建设应用,实现兽药经营企业追溯全覆盖,推进种子全程可追溯管理。 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点增加到4500个以上。

14.加强质检机构管理。严格质检机构考核,强化能力验证,实施飞行检查。开展对质检机构伪造检测结果、出具检测结果不实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落实农业农村系统质检机构统计调查制度,及时掌握质检体系管理运行情况和年度变化情况。针对性加强指导和服务,继续组织基层质检人员跟班实习。推动5个左右的县级质检机构通过“双认证”,为监督执法提供技术支撑。 

15.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规模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和共享。探索实施农资生产经营主体“黑名单”制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文化建设,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责任,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经营,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16.切实增强基层监管能力。指导支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开展乡镇监管站标准化示范创建,继续实施乡镇监管员全员培训计划。探索网格化服务管理,开展星级评定工作。依托村两委推动建立村级宣传员、信息员队伍,加强对农民投入品采购、标准化生产、安全用药、规范开具合格证的宣传指导。

17.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组织实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响亮行动”,发挥好县域农产品质量工作“走在前”的引领作用,提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品牌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组织对第一批、第二批已获得命名的区县实施动态核查和跟踪评价,不达标的坚决撤销称号。对标高质量创建新标准,加强指导服务,组织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

18.助力脱贫攻坚。继续组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与国家级贫困县结对帮扶、继续组织部市和县级质检机构“双百”对接,带动贫困地区监管能力提升。支持贫困区县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创建和发展,落实相关费用减免政策。依托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博览会、西部农交会、巴味渝珍等平台,加大对贫困区县绿色优质农产品的宣传推介力度。

19.强化督导考核。统筹运用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乡村振兴专项考核、“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各地党委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工作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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