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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3499T/2022-00055 [ 发文字号 ] 渝农发〔2022〕49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2-04-28 [ 发布日期 ] 2022-04-29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已经市政府批复。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4月28日   




重庆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二〇二二年四月

目录

前 言

第一章 发展形势

一、建设成效

二、主要问题

三、有利条件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建设目标

四、建设布局

第三章 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

一、建设标准

二、建设内容

第四章 建设分区和建设任务

一、建设分区与分区建设指引

二、任务安排

三、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

第五章 建设监管和后续管护

一、强化质量管理

二、统一上图入库

三、规范竣工验收

四、加强后续管护

五、严格保护利用

第六章 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二、社会效益

三、生态效益

第七章 实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强化规划引领

三、强化资金保障

四、加大科技支撑

五、严格监督考核

前言

高标准农田作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为稳定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供了重要支撑。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强调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在任何时候都是真理,要加快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落地;耕地保护要求要非常明确,18亿亩耕地必须实至名归,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要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坚定不移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李克强总理对发展粮食生产、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十二五”以来,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扎实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集中力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截至2020年底,全市已建成高标准农田1315万亩,为服务国家粮食安全大局、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助推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修编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考核、上图入库。”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加快修编建设规划”。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年8月国务院批复《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要求加快推进省、市、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细化政策措施,将建设任务分解到市、县,落实到地块。据此编制了《重庆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立足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以《重庆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1—2020年)》和“十二五”以来各区县实践为基础,衔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重庆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庆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相关规划研究编制。《规划》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分析了当前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的形势,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要求、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建设分区、建设任务、建设监管、后期管护、效益分析、实施保障等,是指导各区县科学有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依据。

规划期为2021—2030年,展望到2035年。

第一章 发展形势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田建设,加强规划引领,强化政策支持,不断加大投入,持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十二五”以来,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在国家相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深入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土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田间工程,农田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升,农业生产物质基础不断夯实。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通过构建新的管理体制、完善制度标准体系、整合建设力量,各区县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全市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建设成效

(一)全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持续提升。截至2020年底,全市建成高标准农田1315万亩。通过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了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巩固和提升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亩均粮食产能增加10%~20%,为稳定和提高我市粮食生产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农业生产方式转型升级加快推进。通过集中连片平整土地、配套农田基础设施、改良土壤,改善了耕地碎片化、农田不宜机、灌排不完善、生态不友好等问题,促进了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提高了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和土地产出率,发展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农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通过田块整治、沟渠配套、节水灌溉、林网建设和集成推广绿色农业技术等措施,调整优化了农田生态格局,增强了农田生态防护能力,减少了农田水土流失,提高了农业生产投入品利用率,降低了农业面源污染,保护了农田生态环境。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高,节水、节电、节肥、节药效果明显,促进了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四)农民增收致富渠道逐步拓宽。通过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提高了产出效率,增加了土地流转收入,拓宽了农民就近就业增收空间,提高了农业生产综合效益。项目实施后,平均每亩节本增效约500元,有效增加了农民生产经营性收入。

二、主要问题

(一)改善农田生产条件任务繁重。我市耕地大部分位于丘陵山区,还有一半以上的耕地未实施过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仍然存在着基础设施薄弱、抗灾能力不强、耕地质量不高、田块细碎化等问题,需要加紧建设。同时,调查数据显示,全市已建高标准农田中还有2/3以上由于建设标准低、工程老化、设施不配套、地力下降等原因,难以适应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需要加紧改造提升。

(二)农田建设投入标准偏低。据典型调查,丘陵山区旱地亩均投资需3000元、水田需投资5000元才能建成真正的高标准农田,而目前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入在1500元左右,资金缺口较大。同时经过多年建设,自然条件较好、相对集中连片、地块比较平整、建设成本相对较低的区域已实施过项目建设,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深入推进,待建地块建设条件差、建设难度大、建设成本高,亟需提高建设投入标准。

(三)建后管护机制亟待健全。农田建设三分建、七分管。因缺少后期管护经费,一些地区存在重建设、轻管护的问题,未能有效落实管护责任,管护措施和手段薄弱,后续监测评价和跟踪督导机制不完善,日常管护不到位,设施设备损毁后得不到及时有效修复,工程使用年限明显缩短。部分地区存在建成高标准农田被占用问题,个别地区甚至出现撂荒现象。

(四)绿色发展需进一步加强。早期建设的高标准农田侧重产能提升而对改善农田生态环境重视不够,在高标准农田项目设计、施工各环节,未能充分体现绿色发展理念,存在简单硬化沟渠道路等影响生态环境的问题。加之因缺乏与良种良法良机良制等措施的有效融合,一些高标准农田建成后,仍然沿用传统粗放的生产方式,资源消耗强度大,耕地质量提升不明显,支撑现代农业绿色发展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三、有利条件

(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障粮食安全,关键是要保粮食生产能力,确保需要的时候能产的出、供得上,在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基础上,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专门批示,强调要实施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规划布局,把高标准农田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建设,健全农田管护机制。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连续多年中央一号文件都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彰显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全局性、基础性和战略性意义,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田建设的高度重视,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体制更加规范高效。2018年,党中央、国务院将原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分别管理的农田建设项目统一整合到农业农村部门,构建了权责明晰、上下联动的工作管理新体系,开创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新格局。通过建立健全项目和资金、评价激励、竣工验收、建后管护等管理办法,构建完善了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的管理新体制,为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我市紧紧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持续开展新型现代农业综合开发重点项目区建设、田园综合体建设、“七化”示范区建设、“千年良田”试点建设,探索利用高标准农田创新投融资模式、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指标收益、金融资本提供中长期低息贷款等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在组织形式、工作机制、资金筹措、实施模式等方面形成了一些好做法,有效探索了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建、用、管”一体化模式,创造了一批耕地质量好、亩产效益高、规模效益明显的典型样板,为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路径借鉴。

(四)高标准农田建设形成了广泛的社会共识。“十二五”以来的实践表明,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一项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对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是一项事关农业农村兴旺、农民脱贫致富的民心工程,是一项事关乡村田园风貌、农村生态文明战略性工程,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惠及全民的德政工作,社会各界高度认同,农民群众普遍欢迎。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以宜机化、水利化、生态化、园田化、规模化、标准化、智能化等“七化”为主线,以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种业基地为重点,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科学布局和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着力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高水土资源利用率,切实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把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为保障我市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多元参与。持续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强化市级财政投入保障,落实区县政府投入责任。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鼓励支持广大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各类社会力量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

——科学布局、突出重点。依据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水资源利用等相关规划,落实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科学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

——建改并举、注重质量。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设质量并重,在保质保量完成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基础上,有序开展已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

——绿色发展、生态优先。以尊重和维护自然为前提,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科学设计工程措施,创新施工工艺,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加强农田生态景观化建设和农田生态系统保育,建成绿色生态高标准农田。

——因地制宜、综合治理。依据自然资源禀赋、农业生产特点及生产主要限制性因素,划分建设区域,确定分区建设重点和内容,统筹推进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治理,达到农田基础设施完备,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利用评价,确保建设成效。建立“市级指导、区县监督、乡镇落实”的分级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经费,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强化长期跟踪监测。

——依法严管、良田粮用。全面上图入库,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三、建设目标

规划期内,围绕提升粮食产能,集中力量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满足人们对粮食和食品消费升级需求,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基础。通过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确保我市到2025年建成1810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202万亩高标准农田,到2030年建成1960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545万亩高标准农田。把高效节水灌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实施,规划期内完成112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任务。到2035年,通过持续改造提升,全市高标准农田保有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绿色农田、数字农田建设模式进一步推广,支撑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更高层次、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全市粮食安全保障基础。

专栏1 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目标值

属性

1

高标准农田建设

到2025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810万亩

约束性

到2025年累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02万亩

到2030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960万亩

到2030年累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545万亩

2

高效节水灌溉建设

2021—2030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12万亩

预期性

3

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新增高标准农田亩均产能提高100公斤左右

预期性

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产能不低于当地高标准农田产能的平均水平

4

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亩均节水率

10%以上

预期性

5

建成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覆盖率

100%

预期性

四、建设布局

按照“一区两群”区域协调发展新要求,以山—水—城的空间格局为基础,衔接全市重要相关规划,统筹考虑“一区两群”区域发展定位、地形地貌分区和流域分区,结合自然资源本底条件,科学划分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区,因地制宜确定建设重点和建设内容,构建“一带三区五流域”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布局。即:长江沿岸绿色生态高标准农田示范带,丘陵谷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平行岭谷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山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区,涪江—琼江流域、濑溪河流域、龙溪河流域、乌江流域、梅溪河流域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格局(见附图1)。

第三章 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

一、建设标准

落实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综合考虑本地区农田建设的农业、水利、土地、林业、电力、气象等因素,紧扣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八个方面,围绕提升农田生产能力、灌溉能力、通行运输能力、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宜机化水平、科技引用水平、建后管护能力、耕地质量提升能力等建设内容,加快构建科学统一、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

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应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重庆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DB50/T761)和重庆市《丘陵山区宜机化地块整理整治技术规范》(DB50/T795)开展建设。有条件的区县可将晒场、烘干、机具库棚、有机肥积造等配套设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

专栏2健全标准体系

依据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规范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建后管护和监测评价等工作;依据国家农田建设定额,制订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定额并适时调整,提高建设质量。

综合考虑建设成本、物价波动、政府投入能力和多元筹资渠道等因素,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资逐步达到3000元左右。各区县可结合本地经济水平、政府投入和融资能力等条件,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本地区不同区域、不同类型高标准农田的亩均投资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适度提高亩均投资标准。利用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指标收益,拓宽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渠道。鼓励创新投资模式,合理提高社会投资占比。

二、建设内容

(一)田块整治

充分考虑水土光热资源环境条件等因素,进一步优化高标准农田空间布局。根据不同区域地形地貌、作物种类、机械作业和灌溉排水效率等因素,合理划分和适度归并田块,确定田块的适宜耕作长度与宽度。平坝区以修筑条、格田为主,山地丘陵区因地制宜缓坡化改造或修筑梯田,并配套坡面防护设施,梯田田面长边宜平行等高线布置,增强农田保土、保水、保肥能力。通过客土填充、剥离回填表土层、重构犁底层等措施平整土地,合理调整农田地表坡降,改善农田耕作层,提高灌溉排水适宜性。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耕作田块修筑工程、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建成后,农田土体厚度宜达到50cm以上,水田耕作层厚度宜在20cm左右,水浇地和旱地耕作层厚度宜在25cm以上,丘陵区梯田化率宜达到90%以上,中低山区宜达到70%以上,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一般不超过8%。

(二)土壤改良

通过工程、生物、化学等方法,治理过沙或过黏土壤和酸化土壤,提高耕地质量水平。采取深耕深松、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料、种植绿肥等方式,增加土壤有机质,治理退化耕地,改良土壤结构,提升土壤肥力。根据不同区域生产条件,推广合理轮作模式,减轻连作障碍,改善土壤生态环境。实施测土配方施肥,促进土壤养分平衡。潜育型水稻土应采取开排水沟工程措施,改善土壤结构;过沙或过黏土壤应通过掺黏或者掺沙等措施,改良土壤质地;酸化土壤应通过施用生石灰或者土壤调理剂等措施进行改良;有机质含量过低的低产土壤,应通过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秸秆还田等措施进行培肥。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退化土壤治理、障碍土层改良、土壤培肥等。建成后,土壤pH值宜保持在5.5~7.5,土壤的有机质含量、容重、阳离子交换量、有效磷、速效钾、微生物碳量等其他物理、化学、生物指标达到当地自然条件和种植水平下的中上等水平。

专栏3 酸化土壤改良示范

在酸化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县,成片实施酸化土壤改良示范50万亩,示范推广石灰氮/土壤调理剂/生石灰+有机肥+优化施肥+深松耕等改良技术模式。到2025年,示范区酸化耕地土壤pH值平均增加0.5个单位。

(三)灌溉和排水

按照旱、涝、渍综合治理的要求,科学规划建设田间灌排工程,加强田间灌排工程与灌区骨干工程的衔接配套,形成从水源到田间完整的灌排体系。因地制宜配套小型水源工程,加强雨水和地表水收集利用。按照灌溉与排水并重要求,合理配套建设和改造输配水渠(管)道、排水沟(管)道、泵站及渠系建筑物,完善农田灌溉排水设施。因地制宜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灌溉和喷微灌等节水措施,支持建设必要的灌溉计量设施,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效率。倡导建设生态型灌排系统,保护农田生态环境。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小型水源工程、输配水工程、渠系建筑物工程、田间灌溉工程、排水工程。建成后,田间灌排系统完善、工程配套、利用充分,输、配、灌、排水及时高效,灌溉水利用效率和水分产出率明显提高,灌溉保证率不低于50%,旱作区农田排水设计暴雨重现期达到5~10年一遇,1~3d暴雨从作物受淹起1~3d排至田面无积水;水稻区农田排水设计暴雨重现期达到10年一遇,1~3d暴雨3~5d排至作物耐淹水深。

(四)田间道路

田间道路布置应按照区域生产作业需要和农业机械化要求,优化机耕路、生产路布局,整修田间道路,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公路,因地制宜确定道路密度、宽度等要求。机耕路宽度宜3~6m,生产路宽度一般不超过3m,路面材质宜采用泥结碎石、素土等材质。合理配套建设农机下田坡道、桥涵、错车点和末端掉头点等附属设施,提高农机作业便捷度。倡导建设生态型田间道路,因地制宜减少硬化路面及附属设施对生态的不利影响。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田间道和生产路。建成后,在集中连片的耕作田块中,田间道路直接通达的田块数占田块总数的比例,平坝区达到100%,山地丘陵区达到90%以上,满足农机作业、农资运输等农业生产活动的要求。

(五)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

根据因害设防、因地制宜的原则,对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进行合理布局,与田块、沟渠、道路等工程相结合,与村庄环境相协调,完善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以水土流失易发区为重点,加强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在水土流失易发区,合理修筑岸坡防护、沟道治理、坡面防护等设施,提高水土保持和防洪能力。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农田林网工程、岸坡防护工程、坡面防护工程、沟道治理工程。建成后,区域内受防护的农田面积比例一般不低于90%,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

(六)农田输配电

对适宜电力灌排和信息化的农田,铺设高压和低压输电线路,配套建设变配电设施,为泵站、机井以及信息化工程等提供电力保障。根据农田现代化建设和管理要求,合理布设弱电设施。输配电设施布设应与田间道路、灌溉与排水等工程相结合。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输电线路、变配电装置和弱电工程。建成后,实现农田机井、泵站等供电设施完善,电力系统安装与运行符合相关标准,用电质量和安全水平得到提高。

(七)科技服务

建立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跟踪监测耕地质量变化情况,推广免耕少耕、酸化土壤改良等技术措施,保护和持续提升耕地质量。大力引进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先进实用技术,加强工程建设与农机农艺技术的集成和应用。推进数字农业、良种良法、科学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农业科技应用,科学合理利用高标准农田。探索高标准农田建设新材料、新工艺的开发应用,研究制定有关技术规范,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建成后,田间定位监测点布设密度符合要求,农田监测网络基本完善,科学施肥施药技术基本全覆盖,良种覆盖率、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明显提高。

专栏4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

与全市高标准农田同步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根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新建高标准农田按照每3.5万亩左右建设1个耕地质量监测点,到2030年累计建成监测点200个以上。

(八)管护利用

全面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统一上图入库,实现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资源共享。依据《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国家标准,在项目实施前后及时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落实高标准农田管护主体和责任,开展管护范围内的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运行管理和经常性检查维修养护,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运行管护,健全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资金,及时修复损毁工程,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持续发挥效益。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专栏5 数字农田示范

适应智慧农业发展需要,加快建立完善信息化管理机制。推动遥感信息技术、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在农田建设管理中的应用,配套耕地质量监测点,构建农田建设项目“天上看的清”“地上查的实”“网上管的住”三位一体的监测监管平台,实现项目在线审批、数据统计分析、农田建设“一张图”数据库、全流程在线监管,提高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监测监管效率。

第四章 建设分区和建设任务

一、建设分区与分区建设指引

(一)长江沿岸绿色生态高标准农田示范带

落实党中央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实施长江沿岸绿色生态农田建设。重点沿长江两岸10km范围,实施生态型高标准农田建设,以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和水土流失治理为主线,兼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推进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改善农业生产方式,推动长江沿岸农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实现生态景观更加优美、河流水质更加健康、经济发展更加绿色、人民生活更加幸福。

专栏6绿色生态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指引

立足环境容量和产业基础,积极开展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装备的试验示范,加强农田基础设施生态化建设,积极发展节水农业和水肥一体化灌溉,探索与现代农业相适应的生态田园建设模式。统筹推进耕地休养生息,加强农田生态系统的保育以及退化农田的改良修复,加强耕地质量调查评价与监测,耕地质量等级宜达到5等以上。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采取生物修复、化学治理、改变轮作制度、换客土等措施,控制治理土壤中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重金属含量,农田灌溉水质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减少面源污染,推进有机绿色农业、循环农业,提高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的种植比重,确保农田生态系统稳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三区。落实“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战略,适应粮食产能提升要求,实施差别化高标准农田建设。

——丘陵谷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包括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北碚、渝北、巴南、合川、永川、大足、璧山、铜梁、潼南、荣昌以及江津部分地区。该区地处重庆中西部,属四川盆地东缘的盆底区域,地貌类型以丘陵为主,海拔多在500m以下,长江由本区西南切入,沿东北方向横贯全区,区域内水热条件较好,土壤以水稻土和紫色土为主,相对较肥沃,土地开发利用程度高,是全市优质耕地的集中分布区和重要的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是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该区域要以强化耕地保护为目标,以“七化”建设标准良田为主攻方向,围绕高产高效粮油、优质蔬菜产业,开展多功能导向型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城市“菜篮子”产品重要供给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休闲农业和生态农业示范区,着力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推动都市现代农业提质增效,优化调整农田布局,助推乡村产业发展。

专栏7丘陵谷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工程建设指引

1.合理划分和适度归并田块,以条、格田为主,田面长应沿等高线布设,田面宽度主要根据地形、土层厚度及种植作物类型、机械化作业等确定。在地形坡度小于2°的集中连片平坝区,应以修建条、格田为主,在平坝向丘陵过渡、地形坡度2°~10°的坡地区域宜修筑缓坡梯田,土地平整区域应进行土壤培肥,加速土壤熟化,逐步恢复和提高原耕地的地力水平。耕作区集中连片规模不低于50亩,耕作层厚度达到25cm以上,梯田化率达到90%以上,满足大中型农机通行作业。

2.修建囤水田、蓄水池、泵站等水源工程设施,加强雨水集蓄利用,开展灌溉沟渠整治,增强田间补灌能力和排洪排涝能力。大力推广管灌、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配套输配电设施,满足生产和管理需要。水田灌溉设计保证率达到85%以上,旱地灌溉设计保证率达到75%以上,喷灌、微灌在各类地区、各种作物的灌溉设计保证率达到85%~95%,水稻区农田排水设计暴雨重现期达到10年一遇,旱作区农田排水设计暴雨重现期达到5~10年一遇。

3.优化田间路网系统,合理确定路网密度、路面宽度、路面材质,配套必要的排水设施、下田坡道、错车点、倒车位和安全设施等。道路布置应充分利用地形展线,力求短而直,符合规模机械化生产要求,田间干道与项目区内、外等级公路相连接,减少工程量、降低工程造价。机耕路路面宽度宜为3~4m,宜采用泥结石、碎石、混凝土等材质;生产路路面宽度宜为1~3m,宜采用泥结石、碎石、素土等材质。耕作区田间道路网密度达到21m/hm2,田间道路通达度不低于90%。

4.培肥耕地地力,采取粮(绿)肥轮作、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综合措施,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实施测土配方施肥,促进土壤养分相对均衡。结合耕地质量监测点现状分布,每3.5万亩左右建设1个耕地质量监测点,开展长期定位监测。土壤有机质含量宜达到20g/kg以上,土壤pH值一般保持在5.5~7.5,耕地质量等级宜达到4.5等以上。

——平行岭谷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包括长寿、梁平、垫江,以及涪陵、万州、开州、忠县、丰都、云阳部分地区。该区地处重庆中北部,属四川盆地东缘平行岭谷区域,以丘陵、低山坡地为主,海拔多在300~500m,土壤以水稻土、紫色土、黄壤为主,有部分石灰土,地势相对平缓、耕作条件和光热条件较好,是全市农产品生产的重要基地和优质耕地集中分布的区域之一,是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点区域。该区域以巩固提升全市口粮安全为目标,以提高田间设施配置密度和规格、提升农机作业水平和耕地质量、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为主攻方向,围绕优质粮油、蔬菜产业,加强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整治,开展生产服务功能和生活品质双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建设规模化农业生产基地,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专栏8平行岭谷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工程建设指引

1.以修筑漫坡、水平及坡式、隔坡式梯田为主,田面长应沿等高线布设,田面宽度主要根据地形、土层厚度及种植作物类型、机械化作业等确定。土地平整区域应进行土壤培肥,加速土壤熟化,逐步恢复和提高原耕地的地力水平。耕作区集中连片规模不低于50亩,耕作层厚度达到25cm以上,梯田化率达到90%以上,适宜大中型农机通行作业。

2.以蓄水灌溉为主,修建囤水田、蓄水池、泵站等水源工程设施,采用灌排结合,开展沟渠配套建设和疏浚整治,布设必要的排水设施和沉沙凼,增强农田排涝能力,防治土壤潜育化。配套输配电设施,满足生产和管理需要。水田灌溉设计保证率达到80%以上,旱地灌溉设计保证率达到70%以上,水稻区农田排水设计暴雨重现期达到10年一遇,旱作区农田排水设计暴雨重现期达到5~10年一遇。

3.合理规划建设田间路网,优先改造利用原有道路。道路布置应充分利用地形展线,力求短而直,符合规模机械化生产要求,田间干道与项目区内、外等级公路相连接,减少工程量、降低工程造价。机耕路路面宽度宜为3~4m,宜采用泥结石、碎石、混凝土等材质;生产路路面宽度不超过3m,宜采用泥结石、碎石、素土等材质。耕作区田间道路网密度达到19m/hm2,田间道路通达度不低于90%。

4.培肥耕地地力,采取粮(绿)肥轮作、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综合措施,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采用水旱轮作等措施,改良渍涝潜育型耕地。实施测土配方施肥,促进土壤养分相对均衡。结合耕地质量监测点现状分布,每3.5万亩左右建设1个耕地质量监测点,开展长期定位监测。土壤有机质含量宜达到20g/kg以上,土壤pH值一般保持在5.5~7.5,耕地质量等级宜达到4.5等以上。

5.农田林网应与田块、沟渠、道路有机衔接,合理开展岸坡防护、沟道治理、坡面防护等工程建设。应与农村居民点景观建设相协调,选择适宜的乡土树种,宜采用长方形网格配置。农田防护面积比例应不低于90%,农田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耕地农田景观、生态和休闲功能有效发挥。

——山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包括南川、綦江、万盛、城口、奉节、巫山、巫溪、黔江、武隆、石柱、秀山、酉阳、彭水,以及江津、涪陵、万州、开州、丰都、忠县、云阳部分地区。该区属四川盆地边缘山地区,喀斯特地貌特征明显,是生态保护重点区域,承担着水源涵养、土壤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重任。该区域以生态农田建设为目标,以提升耕地生态功能、坡耕地综合治理、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石漠化整治、酸化土壤治理工程为主攻方向,围绕高山生态粮油、生态蔬菜,积极开展坡耕地改造、水源涵养和石漠化治理。依托小流域综合治理,结合高山休闲纳凉、乡村生态民俗文化旅游、森林康养等产业,着力发展高山生态特色优势产业,建设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与加工基地、西部绿色有机农业示范走廊。

专栏9山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工程建设指引

1.以坡式、缓坡式整治为主,田面长应沿等高线布设,田面宽度主要根据地形、土层厚度及种植作物类型、机械化作业等确定。土地平整区域应进行土壤培肥,加速土壤熟化,逐步恢复和提高原耕地的地力水平。在易造成冲刷的土石山区,结合石块、砾石清理,修筑石坎。耕作层厚度达到20cm以上,梯田化率达到90%以上,适宜农机化作业率达到90%。

2.以蓄水灌溉为主,建设集雨节灌、引提水工程设施,充分利用天然降水,配套完善小型集雨节灌设施和灌排渠系,切实做好雨水拦蓄与利用。配套输配电设施,满足生产和管理需要。水田灌溉设计保证率达到75%以上,旱地灌溉设计保证率达到70%以上,水稻区农田排水设计暴雨重现期达到10年一遇,旱作区农田排水设计暴雨重现期达到5~10年一遇。

3.开展机耕路、生产路建设和改造,科学配套建设田间道路附属设施,加强耕作区外联通道建设,满足农产品运输及小型农机作业需要。机耕路路面宽度宜为3~4m,宜采用泥结石、碎石、混凝土等材质;生产路路面宽度不超过3m,宜采用泥结石、碎石、素土等材质,暴雨冲刷区应采用硬化措施。耕作区田间道路网密度达到17m/hm2,田间道路通达度不低于90%。

4.大力推广聚土垄作、养地保墒、绿肥种植、旱作节水等综合技术改良土壤。合理施用石灰质物质等土壤调理剂改良酸化土壤。实施测土配方施肥,促进土壤养分相对均衡。结合耕地质量监测点现状分布,每3.5万亩左右建设1个耕地质量监测点,开展长期定位监测。土壤有机质含量宜达到20g/kg以上,土壤pH值一般保持在5.5~7.5,耕地质量等级宜达到5等以上。

5.应害设防,合理规划农田防护林。在水土流失易发区,结合沟渠、道路、田块布置,合理布设农田防护林。在暴雨集中、流水冲刷过大的区域可以选择适当树种或者草种布置梯田埂坎防护林。在流水易冲刷区、易沉降塌落区和道路的危险地段可适当布置护路护沟林。在岩溶石漠化地区,综合采用沉沙池等措施,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提高水土保持能力,农田防护面积比例应不低于90%。

(三)五流域。根据全市水土资源条件,以重要支流及相关影响区为整治重点区域,谋划重点项目。

——涪江琼江流域、濑溪河流域:以河流沿线的河谷平坝、浅丘带坝为核心区,在潼南、铜梁、合川等区县,实施都市“菜篮子”保障工程、“千年良田”工程,建设标准化、规模化蔬菜基地,建设中国西部绿色菜都,确保优质蔬菜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依托优势特色产业功能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调整农业生产结构,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结合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特色效益农业发展等重点项目建设,培育农文旅融合发展新业态,带动沿线、沿江、沿界农业协同发展,建设高端休闲体验目的地,打造中国休闲农业之都。

——龙溪河流域:以沿河浅丘平坝、河谷平坝、省道国道沿线平坝区为重点区,在荣昌、大足、长寿、垫江、梁平等区县,实施都市“米袋子”保障工程,重点布局优质稻和优质双低油菜发展,开展万亩高标准农田宜机化配套建设、“千年良田”工程、循环农业、“化肥零增长行动”和“农药零增长行动”,连片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粮油园区,建成国家优质高产高效粮油保障基地、全市重要农产品保供基地、现代农业高地。依托粮油作物品种多、花色丰富的特点,开发粮油产业与多经产业、养殖产业、旅游休闲、生活体验结合,把粮油产业由单一的生产功能向满足城乡居民多元生活需求转变。

——乌江流域、梅溪河流域:以山塬缓坡区、岩溶槽谷区、溶蚀盆地区为重点,在涪陵、武隆、彭水、秀山、巫山、巫溪等区县,立足特色山地资源,在兼顾面上农业基础设施补短板、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的同时,重点集中到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特色农林产品主产区、乡村振兴示范区等“点”上区域,建设粮油基地、蔬菜标准园,促进农业产业链向精深加工端延伸,建设全市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和现代山地特色效益农业基地、山地特色种植及循环农业产业带。拓展“高标准农田+”功能,深入发掘农业农村的生态涵养、休闲观光、文化体验、养老服务等多种功能和多重价值,培育高山休闲纳凉、乡村生态民俗文化旅游、森林康养等特色优势产业。

专栏10 五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引

1.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以推动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助推乡村全面振兴为目标,集中投入、整村整镇整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区域内划定的“两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全覆盖。通过整区域推进,集聚要素、创新机制、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引领带动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

2.梯田化改造示范:围绕山地丘陵宜机化,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和水资源利用率,有效减少水土流失,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因地制宜推进缓坡化改造。通过采用耕作层剥离回填、客土回填、深耕深松、细部平整等措施进行田块平整和通过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秸秆还田等培肥地力技术培肥熟化土壤,提升地力。

3.高效节水灌溉示范:立足农田建设现状和规划,因地制宜,在条件较好的渝西地区,大力发展微灌和喷灌等高效节水措施;在条件较差的渝东南、渝东北地区,完善灌溉设施,减少水土流失,修建塘堰等水源工程,侧重发展管灌。

二、任务安排

根据全市“一带三区五流域”的建设布局,结合各区县耕地现状、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面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水土资源条件、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增产潜力,统筹考虑主要农产品供需形势、区县发展定位、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要求等因素,按照突出重点、发挥优势、兼顾均衡,确定各区县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任务、改造提升任务与高效节水灌溉任务。

规划实施过程中,根据各区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变化情况,可按照程序对分区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实行动态调整。

专栏11 各区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单位:万亩

序号

区县

到2025年累计建成面积

到2025年累计改造提升面积

到2030年累计建成面积

到2030年累计改造提升面积

合计

1810.00

202.00

1960.00

545.00

1

万州区

68.00

7.00

75.00

19.00

2

黔江区

52.00

6.00

56.00

17.00

3

涪陵区

58.00

6.00

61.00

16.00

4

大渡口区

0.40

0.00

0.40

0.00

5

江北区

1.00

0.20

1.00

0.50

6

沙坪坝区

4.50

0.60

4.50

1.50

7

九龙坡区

2.60

0.50

2.60

0.50

8

南岸区

2.00

0.40

2.00

1.00

9

北碚区

17.00

2.00

17.00

5.00

10

渝北区

32.00

3.00

35.00

8.00

11

巴南区

30.00

3.00

34.00

8.00

12

长寿区

41.00

4.00

47.00

11.00

13

江津区

83.00

9.00

89.00

25.00

14

合川区

96.00

12.50

103.00

33.50

15

永川区

69.50

8.00

75.50

22.00

16

南川区

66.50

7.40

71.50

20.00

17

綦江区

50.50

5.00

56.50

13.00

18

大足区

78.00

10.00

83.00

26.00

19

璧山区

40.50

5.00

40.50

14.00

20

铜梁区

63.00

7.00

67.00

21.00

21

潼南区

89.00

11.00

95.00

27.00

22

荣昌区

62.00

8.00

66.00

22.00

23

开州区

71.00

7.00

78.00

20.00

24

梁平区

87.00

10.00

93.00

26.00

25

武隆区

46.00

5.40

50.00

14.00

26

城口县

14.50

2.00

14.50

6.00

27

丰都县

56.00

6.00

61.00

15.00

28

垫江县

82.00

9.00

89.00

24.00

29

忠 县

74.00

7.00

81.00

20.00

30

云阳县

44.00

5.00

50.00

13.00

31

奉节县

48.00

5.00

53.00

14.00

32

巫山县

34.00

3.00

37.00

9.00

33

巫溪县

43.00

5.00

46.00

14.00

34

石柱县

45.00

6.00

48.00

15.00

35

秀山县

44.00

4.00

50.00

11.00

36

酉阳县

45.50

4.00

51.50

11.00

37

彭水县

55.00

6.00

61.00

16.00

38

万盛经开区

14.50

2.00

14.50

6.00

专栏12 各区县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

单位:万亩

序号

区县

2021—2030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

面积

其中,2021—2025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其中,2026—2030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合计

112.00

61.00

51.00

1

万州区

5.00

3.00

2.00

2

黔江区

3.00

1.50

1.50

3

涪陵区

3.00

1.50

1.50

4

北碚区

0.65

0.65

0.00

5

渝北区

3.00

2.00

1.00

6

巴南区

3.00

2.00

1.00

7

长寿区

4.00

2.00

2.00

8

江津区

4.00

2.00

2.00

9

合川区

5.00

3.00

2.00

10

永川区

5.00

3.00

2.00

11

南川区

4.00

2.00

2.00

12

綦江区

5.00

2.50

2.50

13

大足区

4.00

2.50

1.50

14

璧山区

0.65

0.65

0.00

15

铜梁区

3.00

1.50

1.50

16

潼南区

5.50

3.00

2.50

17

荣昌区

3.00

1.50

1.50

18

开州区

5.20

3.00

2.20

19

梁平区

4.00

2.00

2.00

20

武隆区

3.00

1.50

1.50

21

丰都县

4.00

2.00

2.00

22

垫江县

5.00

3.00

2.00

23

忠 县

5.00

2.70

2.30

24

云阳县

4.00

2.00

2.00

25

奉节县

3.00

1.50

1.50

26

巫山县

2.00

1.00

1.00

27

巫溪县

2.00

1.00

1.00

28

石柱县

2.00

1.00

1.00

29

秀山县

4.00

2.00

2.00

30

酉阳县

4.00

2.00

2.00

31

彭水县

4.00

2.00

2.00

三、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

——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工程。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坚持“投、建、用、管、还”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注重与千年良田项目标准衔接、项目衔接,通过“改大、改水、改路、改土”,建成一批“宜机宜耕、能排能灌、高产稳产、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引导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粮油种植大户、重点农业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利用,筑牢我市粮食生产基础。

专栏13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工程

改大。通过小改大、陡改缓、坡改梯,对现有田块进行归并,建成集中连片、满足中大型农业机械进出的田块,农田宜机化率达到100%以上。改水。开展农田坡面水系治理,防止水土流失,合理配套田间灌排工程,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和水资源利用效率,农田灌溉保证率达到90%以上。改路。根据项目区生产生活需要,合理配套田间道和生产路,实现相邻田块之间、田块与道路之间衔接顺畅、互联互通,田间道路通达度达到100%以上。改土。统筹实施秸秆还田、绿肥种植、增施有机肥等措施提升耕地质量,耕地质量等级达到4.5等以上。

按照“粮油为基、集中连片、突出重点、整合实施”的原则,综合考虑地形地貌、水土资源条件、耕地利用现状、产业发展定位等因素,规划建成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工程200万亩(见附图2)。

——“千年良田”工程。紧紧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根据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需要,以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内集中连片的农田为重点,实施耕地宜耕性能提升工程、灌溉与排水提质改造工程和田埂生态防护工程等,推进“良田、良法、良技、良机”融合和“多项目、多业态、多功能”集成发展,突出农业经营现代化、农机装备现代化、农民组织现代化,注重农耕文明传承、信息化建设、机制模式创新、可持续发展,牢牢守住、建好、用好优质农田,提升粮食(油料、蔬菜)生产能力,全力保障优质粮油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坚决扛起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重任。

专栏14 “千年良田”重点工程

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范围内选址建设,遵从自然资源禀赋和国土空间、水资源利用等规划。坚持灌溉水源有绝对保证,以已经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或宜机化改造的区域为重点,整村整镇整片规模化推进实施,确保建成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交通便利,排灌自如,肥力较高,可抗周期性洪涝、干旱灾害,适宜中大型农业机械生产作业的高标准农田。科学设计工程措施,创新设计施工工艺,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设计、建设、使用全过程,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地力提升,保护田园风貌。“千年良田”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实行耕地用途管制。

按照“建设一批、改造一批、保护一批”的方式,规划以永川、江津、合川、南川、长寿、綦江、大足、荣昌、潼南、铜梁、梁平、开州、垫江、忠县、秀山等粮食主产区为建设重点,建成“千年良田”100万亩(见附图3)。

——“七化”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着眼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按照集中连片、集约高效、种养循环、综合立体、农旅融合、共建共管的开发方式,突出粮油等优势主导产业,以“七化”即宜机化、水利化、生态化、园田化、规模化、标准化、智能化为目标,在“一区两群”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基础强、产业兴、乡村美、农民富”的高标准农田与现代农业示范区,大力提高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着力打造农田建设、美丽乡村与增收致富的永续工程,为全市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探索路径。

专栏15 “七化”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

立足区县不同资源禀赋,按照“粮油为基、特色鲜明、融合发展、结构优化”要求,以村、镇为单位,突出示范区特色优势产业定位,着眼种养循环生态发展要求,积极发展“稻+X”种养、稻菜连作、立体农业、循环农业,强化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整村整镇推进,推动形成农业产业集群,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助推一二三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助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美。规划在渝北、北碚、江津、合川、南川、大足、綦江、潼南、开州、忠县10个区县分别建成1个市级“七化”示范项目(见附图4),每个区县建成2个以上区县级“七化”示范项目。

——十万亩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项目。依据自然资源禀赋和国土空间、水资源利用等规划,根据各地农业生产特征,围绕做大、做强、做特优质粮油主导产业,突出区域规模性,以十万亩以上连片农田为单位,实施集中连片规模整治。加大农田“宜机化”改造力度,确保建成高标准农田适宜大中型农业机械生产作业。把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措施作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重要内容,积极推广应用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等技术模式,采取退化耕地治理、秸秆还田、种植绿肥、有机肥施用、深耕深松等综合措施,着力改善耕地内在质量。资源禀赋较好区域,可在已建项目上进行生态化、功能化的提档升级。

专栏16十万亩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项目

建设要做到与现代农业发展、农田水利建设、乡村振兴、农田生态景观优化相结合。坚持集中连片、规模开发,优先在集中连片规模化经营、具备集中土地经营权规模化推进工程建设条件、干部群众和业主积极性高、具有窗口示范效应的地方选点布局。以“宜机化”改造为重点,按照“小并大、短并长、陡变平、弯变直、互联互通”要求,推进十万亩级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切实改善大中型农业机械通行和作业条件。加强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建设,对灌溉排水工程统一规划布置,完善农田防汛抗旱设施,做好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同步推进高效节水灌溉与水肥一体化建设,推动实现新增高效节水灌溉符合计量条件和节水要求。牢固树立绿色生态理念,注重保护田园风貌,确保建设内容科学、实用、合理。建成的十万亩级高标准农田,统一命名、统一永久性保护标识、统一集中监管。按照集中投入要求,规划在渝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大足、璧山、铜梁、潼南、荣昌、开州、梁平、垫江、云阳、巫溪、秀山等区域实施18个十万亩级高标准农田重点项目(见附图5)。

第五章 建设监管和后续管护

一、强化质量管理

(一)严控建设质量。适应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合理规划建设布局,科学设计建设内容,统一组织项目实施。全面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公示制,规范项目变更管理,建立健全定期调度机制、过程巡查检查制度,实现项目精细化管理。严格执行项目规划设计评审和工程建设标准,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责任,确保建设质量。

(二)开展质量评价。利用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跟踪监测田间基础设施运行情况、高标准农田基础地力变化情况、高标准农田土壤理化性状变化情况。按照《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国家标准,在建设前后分别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和变更调查,评价高标准农田粮食产能水平,逐步实现“建设一片、调查一片、评价一片”。

(三)加强社会监督。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项目区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标志,及时将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立项年度、建设区域、投资规模等信息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统一上图入库

(一)建立信息平台。以国土调查数据库为底版,建立“天上看的清”“地上查的实”“网上管的住”三位一体的农田建设项目监测监管平台,承接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历史数据,把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管护等各个阶段信息及时上图入库,做好与全国农田建设监测监管平台、重庆市新增耕地核查监测监管系统等相关系统的对接移交和数据共享,形成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一张图”。

(二)做好信息报备。农田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信息报备制度,及时、全面、准确将各环节信息填报至全国农田建设监测监管平台,纳入国家统一监管。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完成情况报备均以每年12月31日前报备完成量为统计口径,信息报备完成情况将纳入相关目标考核。

(三)加强动态监管。综合利用重庆市农田建设项目监测监管信息系统和自然资源常规监测成果,结合航空航天遥感、卫星导航定位、地理信息系统、移动通信、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天空地一体的立体监测监管体系,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据可查、全程监管、精准管理。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管理台账,全面掌握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情况和产出能力变化。

(四)强化信息共享。落实国务院关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要求,完善与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农田建设、保护、利用信息的互联共享。加强数据挖掘分析,为农田建设管理和保护利用提供决策支撑。

三、规范竣工验收

(一)明确验收程序。按照“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市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现行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和监督抽查,验收结果逐级上报。对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核发农业农村部统一格式的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二)规范项目归档。区县农业农村部门作为项目档案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全过程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照高标准农田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做好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组卷、存档工作。

(三)做好工程移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交付利用手续,做好登记造册,明确工程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需要变更权属的,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发证,确保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权属清晰。

四、加强后续管护

(一)明确管护责任。完善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制度,明确地方各级政府相关责任,约定村民委员会的协助管理义务,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落实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鼓励探索以协议的方式,将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设施使用权移交到村或实际经营主体,确保建成的工程设施正常运行。相关基层服务组织要加强对管护主体和管护人员的定期技术指导、服务和监管。

(二)健全管护机制。按照权责明晰、运行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日常管护和专项维护相结合的工程管护机制。相关部门要做好灌溉与排水、农田林网、输配电等工程管护的衔接,确保管护机制落实到位。调动村级组织、受益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专业管护机构、社会化服务组织等落实高标准农田管护责任的积极性,探索实行“田保姆”、项目建管护一体化等方式,形成多元化管护格局。

(三)落实管护资金。建立农田建设项目管护经费合理保障机制。对公益性强的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地方各级财政应根据市级需要对工程设施管护经费予以补助。完善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高标准农田管护的政策措施,保障管护主体合理收益。探索通过新增耕地指标收益筹措后期管护资金。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灾毁保险。

(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在有条件的地区统筹推进农 业水价形成机制、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终端用水管理机制建立,促进农业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

五、严格保护利用

(一)强化用途管制。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及时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确保长期发挥效益。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要及时补充,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二)加强农田保护。推行合理耕作制度,实行用地养地相结合,确保可持续利用。对水毁等自然损毁的高标准农田,要纳入年度建设任务,及时进行修复或补充。抓好土壤培肥改良,开展耕地质量监测,防止地力下降。严禁将不达标污水排入农田,严禁将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等倾倒、排放、存放到农田。

(三)确保良田粮用。坚持良田粮用原则,积极引导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引导作物一年两熟以上的粮食生产功能区至少生产一季粮食,种植非粮作物的要在一季后能够恢复粮食生产。积极落实产粮大县(区)奖励政策,探索建立粮食生产利益补偿机制。及时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各项补贴政策,引导种粮积极性。

第六章 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建成后,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亩均预计可提高粮食综合产能100公斤左右、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亩均预计可提高粮食综合产能80公斤左右,节水、节能、节肥、节药、节劳效果显著,亩均每年增收节支约500元。

二、社会效益

增强全市粮食安全保障能力。高标准农田建成后,能够加快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增强粮食生产能力和防灾抗灾减灾能力,成为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良田。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高标准农田建成后,有效促进农业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经营,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推动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型升级,加快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高标准农田建成后,能够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竞争力,调动种粮农民的积极性。

三、生态效益

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高标准农田建成后,有效提高耕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可提高10%以上,亩均节水率10%以上,缓解农业发展的水土资源约束,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改善农业生态环境。高标准农田建成后,亩均节药、节肥率均在10%以上,可有效提高农药化肥利用效率、减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土壤酸化、潜育化和水土流失,保持耕地土壤健康,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提升农田生态功能。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可增强农田水土保持能力、改善小气候、防风固沙、增加林木蓄积量,优化农村田园景观,为乡村生态宜居提供绿色屏障。

第七章 实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一)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机制,认真落实中央统筹、市负总责、区县抓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责任制,抓好规划实施、任务落实、资金保障、监督评价和运营管护等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基础保障。

(二)压实部门责任。市、区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逐级落实好建设任务和工作责任。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协作配合,做好规划指导、资金投入、新增耕地核定、水资源利用和管理、金融支持等工作,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建设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评价,强化结果应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队伍建设。健全市、区县两级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农田整治机构的研究咨询、政策建议、技术服务和实施监管作用。加大农田整治专业教育和技术培训力度,健全从业人员上岗认证和机构资质认证制度,提升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加强行业管理。建立项目建设资质准入制度,严格从业机构资质审查,提高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相关单位技术力量。设立从业机构诚信档案,推行从业机构信用管理制度,建立中介服务机构准入与退出机制,对严重不诚信单位永久禁止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促进各类中介机构提高技术服务质量。

二、强化规划引领

(一)构建规划体系。建立国家、市、区县三级建设规划体系。市级规划在全面摸清资源本底的基础上,划定规划期全市建设空间,分解落实国家规划下达建设任务,提出建设总体布局和建设方向、重点建设区域和重点项目;区县级规划根据市级规划划定的建设空间和下达的建设任务,要将各项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地块、明确实施时序安排。

(二)强化规划管控。市级、区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在建设目标、任务、布局以及重大项目安排上,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符合耕地用途管制规定。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力、粮食保障要求等因素,发挥规划对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滚动实施和年度投资计划,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为进一步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提供依据和支撑,确保规划发展目标和各项重点任务顺利完成。

(三)抓好评估督导。建立规划实施督促机制和监测评估体系,加强日常监督指导,规划实施中期采用自评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估,对规划目标、建设任务、重点工程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客观评价规划实施进展,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剖析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一步发挥好规划的引领作用。完善规划实施的民主监督机制,及时公开规划实施相关信息,接受全社会监督。

三、强化资金保障

(一)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健全农田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中央、市、区县财政,承包经营高标准农田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共同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支出责任。各区县要按规定及时落实高标准农田支出责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事项,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标准和成本变化,合理保障财政资金投入。加大土地出让收入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在国家确定的投资标准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地方财政投入,提高项目投资标准。

(二)创新投融资模式。发挥政府投入引导和撬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区县政府有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在严格规范政府债务管理的同时,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引导商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完善政银担合作机制,加强与信贷担保等政策衔接。鼓励地方政府在债务限额内发行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探索利用国外贷款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用好新增耕地指标收益。加强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指标核定、交易、跨区域调剂统筹和收益调节分配,拓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渠道。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四)统筹整合资金。市级层面,建立高标准农田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将财政、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等部门农田建设资金、农田水利资金进行有效整合,按照任务和资金相匹配的原则,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区县。区县级层面,制定整合资金使用方案,将任务和资金落实到地块,引导各类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统筹使用和有序投入,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四、加大科技支撑

(一)加强技术创新。针对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保护全过程的“卡脖子”问题,加强科技研发前瞻布局,加大对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提升、农田信息化监管等关键技术问题的攻关力度。明确阶段性目标,集成跨学科、跨领域优势力量,加快重点突破,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二)完善创新机制。建立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机制,鼓励农田建设领域内各类创新主体建立创新联盟,建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建设一批长期定位监测点、技术创新中心等科研平台,加大资源开放和数据共享力度,优化科研资金投入机制。

(三)开展科技示范。大力引进和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先进实用工程与装备技术,加强农田建设与农机农艺技术的集成与应用。开展生态绿色农田、数字农田和土壤酸化、退化及工程性缺水等专项建设示范,引领相同类型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区域化整体建设,在潜力大、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地区,推进高标准农田示范建设。

五、严格监督考核

(一)强化激励考核。建立健全“定期调度、分析研判、通报约谈、奖优罚劣”的任务落实机制,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和跟踪指导。按照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要求,进一步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制度,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对完成任务好的予以倾斜支持,对未完成任务的进行约谈处罚。

(二)动员群众参与。构建群众监督参与机制,积极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广泛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形成共同监督、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注重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农民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生产经营者参与高标准农田项目规划、建设和管护等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做好风险防控。树立良好作风,强化廉政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推进项目建设公开透明、廉洁高效,切实防范农田建设项目管理风险。加强对建设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评价,强化结果应用。加强工作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格跟踪问责,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图:1.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布局图

      2.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工程规划图

      3.“千年良田”工程建设重点区域规划图

      4.高标准农田建设“七化”示范项目规划图

      5.十万亩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区域规划图

附图1

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布局图


附图2

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工程规划图


附图3

“千年良田”工程建设重点区域规划图


附图4

高标准农田建设“七化”示范项目规划图

附图5

十万亩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区域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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