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重庆市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情况的通报
根据2020年重庆市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安排,今年10-12月份,我委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我市主要农产品实施了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现将监测结果通报如下。
一、种植业产品(蔬菜、水果、食用菌)
全市共监测了34个区县的289个种植业产品生产基地、5辆运输车和62市场(含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抽取当地主要生产消费的18大类62个蔬菜品种、17个水果品种和9个食用菌品种,共计1790个样品,进行了甲胺磷、氧乐果、毒死蜱、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等农药残留共68项参数的检测。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及国家有关规定判定,样品超标总数9个。本季度种植业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9.5%。
二、畜禽产品
监测了3个区县的5个超市、2个农贸市场和1个生猪屠宰场和1个牛屠宰场,共抽取猪肉、猪肝、牛肉、禽肉和禽蛋五大类畜禽产品样品150批次。其中,监测猪肉样品45批次,检测5种磺胺类药物(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二甲嘧啶、磺胺甲噁唑、磺胺二甲氧嘧啶、磺胺喹噁啉)、9种β-受体激动剂(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马特罗、非诺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喷布特罗)和4种四环素类药物(金霉素、土霉素、四环素、强力霉素);监测猪肝样品10批次、牛肉样品5批次,检测9种β-受体激动剂(同前);监测禽肉样品45批次,检测金刚烷胺、8种氟喹诺酮类药物(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达氟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和洛美沙星)和4种酰胺醇类药物(氯霉素、氟苯尼考、氟苯尼考胺、甲砜霉素);监测禽蛋样品45批次,检测金刚烷胺、8种氟喹诺酮类药物(同前)和4种酰胺醇类药物(同前)。根据农业农村部农质发〔2020〕1号文件等判定,全部样品合格。本季度畜禽产品例行监测抽样合格率为100%。
三、水产品
监测了4个区县的6个水产品批发市场和水产品批发市场10个暂养池的水产品样品。共抽取了草鱼、鳙鱼、鲢鱼、和鲫鱼等4个主要消费水产品种类的45个样本,进行了孔雀石绿、氯霉素、甲砜霉素、氟苯尼考、磺胺类、氟喹诺酮类和硝基呋喃类代谢物(AOZ,SEM,AMOZ,AHD)等7大类药物残留检测,全部样品合格。本季度水产品抽样合格率为100%。
四、处理措施
1、针对监测中发现的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的情况,我委已责成当地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跟进执法,限期整改。
2、业内警示:种植业产品中发现超标药物为丙溴磷、阿维菌素等几种常规药物,按国家有关规定可用于蔬菜、水果的生产,但生产者应严格遵守药物安全使用规定,严格按照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在安全间隔期后采收,避免药物残留超标。鼓励使用低毒低残留和生物农药,严禁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药物。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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