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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3499T/2022-000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2-01-28 [ 发布日期 ] 2022-01-28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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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在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农业农村部的关心指导下,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以及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农业农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方向不偏离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农业农村立法、普法、执法监督、农业综合执法改革、重大决策等法治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目标考核内容,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工作实绩重要内容。

二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作《乡村振兴促进法》专题辅导报告,带头执行述职述廉述法制度,示范带动全委系统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见效。围绕“放管服”改革、重大行政决策、立法、执法、普法等法治建设工作,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取消行政审批事项6项,推动“工商企业租赁农村土地备案”下放“永川高新区”实施。依托“渝快办”平台,推动行政许可全程网办85.25%,群众平均跑动次数0.13次;法定办结时限20.49天,承诺办结时限5.31天,完成市政府确定全程网办占比不低于70%、平均跑动次数不超过0.3次、实际办理时间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70%的目标任务。

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印发《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系统网站管理办法》《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门户网站运维管理的通知》,落实政务信息网站运行、维护、保障责任,全年主动公开履职依据、农业专题等信息945条。

三是增强办事群众获得感。统一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对12个政务服务事项实施“跨区县通办”,实行“就近申请、异地收件、内部流转、属地办理、邮寄送达”。围绕“我要展示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我要办畜牧养殖一件事”、“我要办兽药零售一件事”,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开展“一件事一次办”。全年办结政务服务事项1429件,群众满意率100%。

四是扎实开展营商环境试点。制作普法海报,发布宣传短片,学习贯彻2021年7月1日起施行的《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编制《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改革工作方案》《重庆市优化常用低风险植物和植物产品跨区域流通检疫申请流程改革事项工作方案》,依法稳妥推动农业农村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

三、健全农业农村立法,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

一是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建立“季调度、半年推进、年总结”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做好《重庆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起草送审工作。

二是深度参与国家及地方立法。完成《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起草送审工作,依法废止了《重庆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及事故处理条例》;深度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重庆市中医药条例》等修法工作,先后向重庆市人大法制委等部门提出立法建议30余条。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围绕简政放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长江流域保护,先后3次对11部地方性法规、4部地方性规章进行合法性清理,出具合法审核意见30条。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作为签订合同、政府采购、出台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措施的前置条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通过的,不得提交委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审议,不得审定通过、印发实施。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为17个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四、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上档升级。在推动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置、“三定”印发、人员划转、执法保障“四个到位”基础上,编制了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十四五”规划。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被农业农村部命名为第三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江津区、黔江区、大足区被命名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组织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交叉互评;全国农业农村法治工作会议在重庆召开,我委就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作典型交流发言。

二是坚持依法治农依法护农。据统计,全市农业农村部门立案2910件,受理涉农纠纷219件,罚没款1142.43万元,通过调解赔偿损失103.55万元。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立案35件,罚没款16.3万元。重庆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被农业农村部表彰为“中国渔政亮剑2021”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成绩突出先进集体。

三是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相当。围绕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组织开展全市农业执法人员轮训400余人次。围绕长江渔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等执法领域,编印了全市农业农村行政执法首辑典型案例。

四是持续提升农业农村普法实效。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组织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印发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联合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北碚区人民政府精心组织“宪法进农村”主题日活动。2021年12月23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法规处被重庆市委宣传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司法局评为重庆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五、建立健全纠纷化解机制,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一是扎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坚持每日调度区县、每日与市信访办联动、每日分析研判动态动向,及时掌握信访动态并处置突发情况。全年接待群众129批次225人次,累计化解5个“治重化积”信访问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组织开展农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累计开展执法检查7800余次,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1.3万个。

二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行政诉讼案件8件。与以往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相比,2021年对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做出积极回应的同时,还向有关机关提出工作建议。例如,对有关机关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或者可能存在对申请人打击报复等行为,责令有关机关对涉嫌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要求有关区县切实增强依法履职意识,及时对申请人举报事宜进行深入调查处理。

三是注重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赋能。编制印发了《重庆市数字农业农村“十四五”发展规划》,企业注册应用国家追溯平台2660家、追溯点达到5137个,建成智能化监管示范点300个、市级智慧农业试验示范基地200个。试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和网格化监管人员GIS地图管理,建成全国首个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点。新建渔政视频AI预警处置系统,有效提升了全市渔政监管执法水平。

2021年,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与此同时,距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和“一规划两纲要”目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放管服”改革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乡村振兴“三治”建设有待进一步探索。

2022年,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在建立健全农业农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在持续“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上下功夫,在严格规范执法、强化执法监管上下功夫,为全市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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