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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3499T/2018-0195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8-08-27 [ 发布日期 ] 2018-08-27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主要负责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针政策;承担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政策;牵头组织全市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承担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等管理性工作。并与市委农工委合署办公,负责市级农村工作系统党的建设工作。

(二)机构设置。本决算由委机关及19个直属事业单位数据组成。19个直属事业单位中,包括6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市种子管理站、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此外,我委直属市农业科学院、市畜牧科学院为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按照市财政分级管理要求,两单位决算数据不包含在本决算数据中。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36,504.97万元,支出总计136,504.97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8,241.63万元、增长6.43%,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基本支出的增加;二是在金融撬动、风险防范和科技创新方面等加大了投入。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19,259.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942.34万元,占88.83%;事业收入6,164.00万元,占5.17%;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7,152.86万元,占6.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23,561.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72.04万元,占24.42%;项目支出93,389.91万元,占75.58%;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429.88万元,较上年减少4,142.29万元,主要原因科学编制预算方案、强化约束机制、加快项目执行,加强执行监督,支出执行率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5,942.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10.94万元,增长11.60%。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基本支出的增加;二是在金融撬动、风险防范和科技创新方面等加大了投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351.23万元,增长16.95%。主要原因是一是中央资金追加下达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和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二是追加市农校和市农机校改善办学条件项目资金;三是中央基建追加下达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资金。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0,997.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88.25万元,增长15.13%。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基本支出的增加;二是在金融撬动、风险防范和科技创新方面等加大了投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124.06万元,增长22.15%。主要原因是项目执行率高和盘活上年结转结余。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16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1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才开发专项等因项目不确定性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外交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国防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教育支出6,162.47万元,占5.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62.46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农校和市农机校改善办学条件、基建项目支出等因项目不确定性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科学技术支出31.77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77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工勤人员统发工资使用了该科目;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99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9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第二批文化事业发展资金和文艺精品创作生产资金预算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91.72万元,占2.8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71.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3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启动,我委退休费支出减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35.13万元,占0.8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节能环保支出15.21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21万元,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经费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农林水支出99,750.29万元,占89.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245.4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执行率高和盘活上年结转结余。;交通运输支出0.3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0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级单位成品油价格改革工作经费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金融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9.26万元,占0.75%,与上年年初预算数持平;粮油储备物资支出15.91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91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其他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529.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067.93万元,较上年增加2,962.7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基本支出的正常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等。公用经费4,461.29万元,较上年减少588.93万元,主要原因是创建节约型单位要求,公用经费支出控制较好,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物管费、水电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02.2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0.77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8.9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实行统一入库管理;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控制出访批次和人数。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35.48万元,主要是用于参加国际博览会、赴以色列执行旱作农业与水肥一体化技术培训、赴台湾家庭农场交流、专业技术类科研人员开展学术交流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52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单位相关费用从相关项目中列支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07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增加了出访任务。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99.64万元,主要用于贫困区县扶贫指导和调研、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疫病等执法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80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派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1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车辆年限较长,维护费每年相应有所增加;二是精准扶贫任务重,执法执勤车辆常跑偏远山区,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相对较高。

公务接待费67.1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陪同相关部门检查组到区县、人事招录、职称评定的考官和评委、其他兄弟省市来访的考察调研团,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4.4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费,强化预算约束,只减不增,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6.18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明显。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6个团组,14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8辆;国内公务接待816批次,5,93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3.0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5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8.5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日常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水电气物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7.31万元,下降0.56%,主要原因是创建节约型单位要求,运行经费支出控制较好。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市生态站相关人员到区县、乡镇开展监测采样、市农校接送学生。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9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9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88.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74.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39.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74.3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学校教育实验实训设备、农业品牌建设服务、西部农交会布展服务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在部门项目申报预算时,均设置了绩效目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定期对直属单位项目执行进度情况进行抽查。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9133090。

附件:重庆市农业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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