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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3499T/2019-029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9-08-29 [ 发布日期 ] 2019-08-29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原市农综办)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行政级别:副厅级

内设机构:综合处、计财处、项目一处、项目二处、项目三处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农业综合开发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农业综合开发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2、负责编制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预决算和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审计。

3、依法对农业综合开发县进行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专家库建设,组织评估、论证各区县(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4、负责区县(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计划安排,审批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督促项目实施、管理、指导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投标和工程监理,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指导各区县(自治县)搞好工程建后管护。

5、参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的筛选、论证、评审、申报和检查验收工作;负责指导、服务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新农村建设;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外资项目的管理,组织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

6、负责组织农业综合开发科技示范、信息管理和技术培训。

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办机关行政编制人数36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2名(另有1名副主任在我办工作:副主任罗禄勇同志为国家办下派干部),处级领导职数17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为3名;我办现实有在职人数36人,其中:行政人数33人,工勤人数3人;退休人员18人。

(三)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将原市农委、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市发改委的农业投资项目管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农田整治、市水利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等整合,重新组建市农业农村委,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二是机构调整情况。目前已将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进行整合,重新组建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原市农综办职能职责已划转至新部门。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2019年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目前,已经完成财务会计合并。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110.05万元,支出总计2110.05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520.36万元、减少19.7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科技推广项目。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其他收入,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713.22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860.67万元,下降33.4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科技推广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2.91万元,占99.98%;其他收入0.30万元,占0.02%。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96.83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028.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9.66万元,下降8.96%,主要原因是预算收入减少,其中:基本支出985.89万元,占48.59%;项目支出1,043.03万元,占51.41%。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1.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0.70万元,下降79.81%,主要原因是跨年度项目已完结。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712.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0.63万元,下降33.4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科技推广项目等。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9.81万元,增长17.0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农综开发事业费90万元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95.76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28.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9.86万元,下降8.97%。主要原因是预算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5.53万元,增长38.65%。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395.76万元已全部使用和年中追加农综开发事业费90万元等。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0.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0.71万元,下降80.03%,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已全部使用。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86万元,占0.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0.70万元,占6.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41万元,增长19.59%,主要原因是2017年年终清算追加养老保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59万元,占2.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农林水支出1,812.09万元,占89.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2.31万元,增长42.71%,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395.76万元和年中追加农综开发事业费9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41.39万元,占2.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1万元,增长4.57%,主要原因是2017年年终清算追加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5.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3.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6.25万元,增长40.2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目标考核奖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61.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69万元,下降13.7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0.9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6万元,下降17.71%,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精神。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35万元,下降35.93%,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车购置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6.77万元,主要是用于领导干部出国考察。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6.7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7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出国次数有所增加。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98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未购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4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6万元,下降1.47%,主要原因是更换新车,维修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6.7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相关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25万元,下降66.2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89万元,下降46.60%,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72批次76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8.8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3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8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69万元,下降13.7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16587万元。此次绩效自评工作采取全面审阅资料和重点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对重庆市相关单位自评数据进行全面了解、详细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座谈,综合运用比较法和调查法,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报告附后)。

(三)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绩效目标主要包括:建设高标准农田40.73万亩,生态综合治理21.31万亩,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52个,提高粮食和其他农作物产能,改善生态环境,新增粮食和其他农作物产能,增加主要农产品加工能力,提高耕地质量和溯源利用率,减轻农业面源污染,扶持一批名、优、特、新、小产业,建设镇村、受益群众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满意的项目。

本年实际完成情况:建设高标准农田37.25万亩,生态综合治理18.43万亩,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36个,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减轻了农业面源污染,粮食和其他农作物产能、主要农产品加工能力、耕地质量和溯源利用率得到了提高,并扶持一批名、优、特、新、小产业,农民满意度达到了95%以上。

评价结果:2018年度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完成较好。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9133374。


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专项2018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18年6月,财政部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管理的有关规定,下发《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8】50号),下达了全国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

(二)省内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18年9月,市财政局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8】50号)要求,将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分解下达各区县和有关单位,要求各区县和有关单位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具体目标详见《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8】50号)附件。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分析。全市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11658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72494万元,市级财政资金40383万元,区县级财政资金3710万元。市财政局分别于2017年12月和2018年4月、7月,分批下达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截止绩效评价日,各级财政资金均足额到位。

2.资金使用情况分析。从统计情况看,各项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工程建设中的水利措施、农业措施、田间道路措施等工程,以及科技推广费、林业措施、管理费、管护费、设计费、监理费等费用的支出。

3.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从统计情况看,各区县主管部门能够做到项目资金的拨付与工程进度挂钩,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建设内容、施工进度和合同约定提出申请,项目所在镇、监理单位、区农综办分别签署资金拨付意见,再由资金管理单位区财政局审核同意后拨付项目资金。但抽查同时发现,资金支付存在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情况。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计划总体目标:建设高标准农田40.73万亩,生态综合治理21.31万亩,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52个,提高粮食和其他农作物产能,改善生态环境,新增粮食和其他农作物产能,增加主要农产品加工能力,提高耕地质量和溯源利用率,减轻农业面源污染,扶持一批名、优、特、新、小产业,建设镇村、受益群众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满意的项目。

完成总体目标:建设高标准农田37.25万亩,生态综合治理18.43万亩,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36个。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项目预计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40.73万亩,实际完成37.25万亩;

项目预计完成生态综合治理21.31万亩,实际完成18.43万亩;

预计完成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52个,实际完成136个。

(2)质量指标。

项目预计农田灌溉排水率达到75%,实际达到76%;

项目预计生产道路通达度达到90%,实际达到90.5%;

项目预计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95%,实际达到95%。

(3)时效指标。

预计项目建成时间1-2年,实际建成时间1.5年。

(4)成本指标。

预计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补助1800元/亩,实际补助1800元/亩;

预计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亩均补助1100元/亩,实际补助1100元/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预计新增粮食和其他作物产能4727.30万公斤,实际达到4742.29万公斤;

预计新增肉、蛋、奶、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能力725.91万公斤,实际新增739.18万公斤;

预计新增粮油、果蔬等主要农产品加工能力3407.34万公斤,实际新增3428.15万公斤。

(2)社会效益。

预计土地治理项目受益总人数29.44万人,实际受益总人数30.62万人;

预计产业化项目带动农户3.62万户,实际带动3.74万户;

预计产业化项目促进新增就业人数0.63万人,实际新增就业人数0.67万人。

(3)生态效益。

预计水资源利用率比上年提高5%,实际比上年提高5%;

预计耕地质量比上年有所提高,实际比上年有所提高;

预计农业面源污染比上年减轻5%,实际比上年减轻5%。

(4)可持续影响。

预计工程质量寿命10年以上,实际设计寿命为10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预计受益乡镇、村满意度达到90%,实际达到100%;

预计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0%,实际达到95%;

预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满意度达到85%,实际达到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产出指标中,完成数量指标有部分未达到设计目标,主要原因是部分贫困区县由于精准扶贫的需要,对项目资金进行融合使用,未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致使产出指标未达到设定数量。

下一步将加强管理,督促项目区县在资金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前提下,尽量完成既定的绩效目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从评价结果来看,2018年度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完成较好。为提高绩效评价的成果利用,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议:

1.建立评价结果公开的制度。一方面,公开绩效评价结果有利于提高参与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各部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意识;另一方面,将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的绩效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有利于规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过程。

2.在部门预算安排执行中强化评价结果的应用。在公示的基础上,将各地区绩效评价得分情况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有利于督促各地区提高自身项目管理水平,有利于进一步合理配置公共资源。

3.将第三方单位的工作效果纳入考核范畴。实施过程中,咨询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第三方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在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的使用中影响较大。建议将绩效评价有关结论作为农业农村委下一年度评选第三方单位的竞标因素。

4.建立绩效考核反馈应用机制。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的绩效考核结束后,各区县农业农村委应针对各自考核结果进行总结,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逐一分析整改,以达到优化机制、提高管理水平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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