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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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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我委系统预算机构共有20个,包括委机关及19个直属事业单位。直属事业单位中有6个参公事业单位(市农经站、市种子管理站、市渔政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农业执法总队、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另市农业科学院、市畜牧科学院为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因此本说明不包含市农业科学院、市畜牧科学院收入支出预算安排相关数据。

(二)市农委职能职责。主要负责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针政策;承担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政策;牵头组织全市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承担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并与市委农工委合署办公,负责市级农村工作系统党的建设工作。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591.11万元,比2016年减少3084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79.11万元,比2016年增加4042.6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公务交通补助、职业年金、项目基本支出、非税收入安排用入绩效工资以及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的正常增资。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9812万元,比2016年减少34885.61万元,主要原因是委系统项目资金已提前切块到区县,纳入区县转移支付预算中,不纳入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品牌及信息化建设、农业科技创新驱动、农村生态建设补助等。

(二)市农委2017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三)2017年事业收入4375.86万元,比2016年减少610.7万元,主要原因是招生人数下降,引起2所中专学校教育收入减少。

(四)2017年其他收入1027.55万元,比2016年减少819.83万元,主要原因是将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管理。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814.11万元,比2016年减少15.83万元,主要原因是多措并举,厉行节约,加强监管,适当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56万元,比2016年减少4万元;公务接待费272.08万元,比2016年减少8.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6.03万元,比2016年减少3.41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437.9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国内差旅费、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20.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25.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4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98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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