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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3499T/2021-0008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1-02-26 [ 发布日期 ] 2021-02-26

重庆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全市提供兽医技术支持,促进畜牧业发展。负责动物疫病监测、检测、诊断、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报告,负责动物疫病、兽药、饲料、畜产品残留的检验检测及溯源调查,负责指导县级实验室动物疫病和兽药、饲料检测检验工作,负责动物免疫、检疫、诊疗、监测等防控物资的储备和组织供应,负责动物疫病预防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及法律法规、动物防疫科学知识的宣传,负责动物防疫(免疫、消毒、驱虫)等工作职能,参与并配合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实施。

(二)单位构成

我单位核定编制数60人,实际在编56人,退休17人;内部机构设置共有十二个,分别是办公室、计财科、信息科、管理科、流行病学调查科、动物疫病监测诊断科、兽药检测科、饲料检测科、兽医P3实验室、动物疫病预防物资供应科、防疫科、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0690.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504.97万元,其他收入186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1022.05万元,主要是农林水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013.12万元,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增加8.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经费拨款减少3.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经费拨款增加3.4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0690.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0416.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53.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8.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2.2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1022.0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42.0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979.98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04.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04.97万元,比2020年增加96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8.79万元,比2020年减少11.9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单位人员发生变化,减少一名退休人员和一名在职去世人员,增加公开招聘人员2名;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446.18万元,比2020年增加979.9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事业运行中的病虫害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工作项目,主要用于发放全市动物免疫疫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重点工作。

2021年其他预算收入186万元,其他预算支出186万元,比去年增加54万元。主要原因是为了保障单位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69万元,比2020年增加3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比2020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万元,比2020年增加29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要承担全市重大动物疫病的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饲料兽药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工作,需要经常到区县抽样、采样等;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没有因公出国人员;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车改政策,暂不购置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40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3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840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3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2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446.1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3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刘鸿 联系方式:023-89138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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