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市农业农村委主要负责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地方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拟订地方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等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市农业农村委预算机构共有18个,分别是1个行政单位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3个参公事业单位:重庆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重庆市种子站、重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9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重庆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重庆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重庆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重庆市畜牧技术推广总站、重庆市农业信息中心、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重庆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庆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5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重庆市农业学校、重庆市农业机械鉴定站、重庆市农业机械化学校、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干部学校、重庆市农村土地整治中心。直属事业单位中有另市农业科学院、市畜牧科学院为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因此本说明不包含市农业科学院、市畜牧科学院收入支出预算安排相关数据。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89773.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8388.86万元,事业预算收入10191.49万元,其他收入1015.2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9.9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57.63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457.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减少2572.97万元,事业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3297.4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较上年减少618.6万元,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173.9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较上年增加19.9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较上年增加157.6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89773.18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5440.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8.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21.91万元,农林水支出66459.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92.43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457.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672.3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3214.8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388.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388.86万元,比上年减少2572.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49.72万元,比去年增加641.89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人员调资等相关政策导致单位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项目支出53839.14万元,比上年减少3214.86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对区县转移支付支持力度,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动物疫病防控、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农业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
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633.28万元,比上年减少111.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97万元,比上年减少14万元,主要原因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同时受疫情影响减少相关工作;公务接待费114.71万元,比上年减少14.2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1.57万元,比上年减少35.3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用车标准,严控车辆运行费用;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901.16万元,比去年增加15.16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在编人员变动。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897.4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484.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84.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2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1897.4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484.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84.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28.8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3839.1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0辆(不包含计划报废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7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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