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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3499T/2022-00429 [ 发文字号 ] (第154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01-03-26 [ 发布日期 ] 2022-08-04

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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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椰心叶甲(B.Longissima(Gestro))等植物疫情的最新变化情况,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从有椰心叶甲发生的国家及地区,包括印度尼西亚、澳大利亚、巴布亚新几内亚、所罗门群岛、新喀里多尼亚、萨摩亚群岛、法属波利尼西亚、新赫布里第群岛、俾斯麦群岛、社会群岛、塔西提岛及中国台湾和香港进口棕榈科植物种苗。

二、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林业部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办理有关检疫审批手续。

三、对于在本公告发布前已办完检疫审批手续的进境棕榈科植物种苗,有关检验检疫部门要针对椰心叶甲采取严格的检疫和监管措施,防止疫情传入。

农业部       

国家林业局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00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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