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重庆市畜牧技术推广总站房屋租赁项目
采购人:重庆市畜牧技术推广总站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禾茂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的通知》(渝财资产〔2023〕10号)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推进市畜牧总站低效闲置资产尽快盘活,重庆市禾茂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接受重庆市畜牧技术推广总站的委托,对重庆市畜牧技术推广总站房屋租赁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采购,欢迎有资格的竞标人前来参与比选。
一、采购人
重庆市畜牧技术推广总站
二、采构代理机构
重庆禾茂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三、标的房屋基本情况
序号 |
房产位置 |
建筑面积(㎡) |
评估价格(元/月) |
标底价(元/年) |
1 |
重庆市江北区华新村206号1层 |
50 |
350 |
4200 |
2 |
重庆市江北区华新村206号2层 |
50 |
350 |
4200 |
3 |
重庆市江北区华新村206号3层1号 |
30 |
1000 |
12000 |
4 |
重庆市江北区华新村206号3层2号 |
18 |
900 |
10800 |
5 |
重庆市江北区华新村206号4层 |
50 |
600 |
7200 |
四、租金支付方式
租赁期暂定 5 年,每年结算一次,先缴租金后使用房屋。租赁合同签定前须提交首年租金的10%的履约保证金。
五、承租须知及要求
1.承租人租赁的房屋所从事经营的行业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规定,不准从事违反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的行业,不准从事其他对周边居民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业,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储存和使用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及气体(如液化气、燃气等),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
2.承租人租赁房屋后,在租赁期间,不得将该房屋用于转租、转让、抵押、担保、转借他人使用等,亦不得以合伙、合作、承包、股份转让等方式变相转租、转让、转借。
3、租赁期间的房租税、水、电、气、网络费、物管费、门前三包责任费、消防器材购置费、环卫费等由承租人负责支付。
六、咨询及竞标方式
1.咨询电话
采购人:杜老师023-89133977
采购代理机构:方丽华15520050383
2.竞标方式:
(1)竞标人提供如下资料:
法人:①报价函
②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与竞标需提供)。
自然人:①报价函;
②竞标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竞标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上午10:00
(3)竞标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东段186号1101会议室
七、竞争性比选流程
1.实行公开比选竞价招租,依据市场行情和评估房屋招租底价,竞标人出价只能大于等于标底价。
2.本项目每处房产至少有三名及以上竞标人竞标,由竞标价高者承租;若多名竞标人出具同等竞标价的,由经营项目安全风险低的一方承租;同等条件下,同时租赁多间房屋经营同一经营项目的,优先承租。
3.同一竞标人可竞选一处房产的承租,也可同时竞选多处房产的承租。
八、房屋交付
1.承租人与采购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清所有款项后,采购人将标的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交接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2.采购人承担房屋移交前产生的水电等费用,双方在移交时核算结清。
其它详情请咨询重庆市畜牧技术推广总站办公室,上述条款以最终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九、竞标资料
(一)报价函
致:重庆市畜牧技术推广总站
我方收到重庆市畜牧技术推广总站房屋租赁的招租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竞标。
5. 在整个比选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给予惩罚,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6. 我方若成为承租人,将按照最终比选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报价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 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租赁房屋后,在租赁期间,不得将该房屋用于转租、转让、抵押、担保、转借他人使用等,亦不得以合伙、合作、承包、股份转让等方式变相转租、转让、转借。如有违反,接受相应处罚,直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8. 我方承诺承租合同到期后无条件撤场退出。
竞选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竞标人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致:重庆市畜牧技术推广总站: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2023年12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与竞标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重庆市畜牧技术推广总站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竞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五)竞标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供)
版权所有: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主办: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ICP备案:渝ICP备10005495号-7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0000061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6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