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项目名称:重庆市农机化质量监督管理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重庆市农机化质量监督管理服务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一、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服务提供者具有通过科学试验、检测和考核、对农业机械的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作出技术评价的资质和物质条件,能为全市农业机械的选择和推广提供依据和信息。一是推广鉴定网上受理、审核、审批及进度查询;二是开展推广鉴定,全面考核农业机械性能,评定是否适于推广;三是开展专项鉴定,考核、评定农业机械创新产品的专项性能;四是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农机鉴定产品种类指南,明确可鉴定的产品范围,依据农机鉴定大纲开展农机鉴定工作;五是在指定媒体上公布通过鉴定的产品信息和相应的检测结果,颁发农业机械鉴定证书;六是开展新技术、新试验方法的研究、验证,制修订鉴定大纲或标准,免费对全市农机企业进行技术和标准培训,免费向全市农机企业提供标准、大纲查询;七是为三农大数据提供农机化数据。 二、农机质量调查:按采购方所确定调查的在用微耕机和烘干机产品制定质量调查方案,采取问询查证、现场跟踪、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微耕机和烘干机产品的安全性、适用性、可靠性和售后服务进行调查监督。质量调查结束后,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汇总、处理和分析调查信息,形成质量调查报告,召开质量分析会。 三、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开展全市农机质量投诉机构人员相关业务培训,指导区县农机质量投诉机构的业务开展,在约定时限内完成搜集、汇总与分析、报送有关农机质量投诉信息等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就近处理、首问负责、无偿服务 ”的原则,开展受理、处理农机质量投诉,依法维护全市农机所有者、使用者和生产者的合法权益。 四、证后监督:对通过农机鉴定的产品及农业机械鉴定证书和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补贴机具抽查核验:对重庆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中补贴额测算较高或投诉、反映问题较多的补贴机具进行抽查核验。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1,95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项目具有特殊要求:1、《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第八条规定,农机鉴定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所属或者指定的农机鉴定机构实施。《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69号)第四条规定,质量调查的具体工作由省级以上农业机械鉴定机构承担。 重庆市农业机械鉴定站系我委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我委在重庆市内指定的唯一一家农机鉴定机构;《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并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重庆市农业机械鉴定站是重庆市内唯一一家挂牌的重庆市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2、《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第六条规定,农机鉴定属公益性服务,重庆市农业机械鉴定站是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公益事业单位,能保证服务项目依法依规鉴定,实现我委高质高效履职要求。3、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服务项目中,鉴定产品种类、品目繁多,而具有包括与鉴定工作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场所和设施设备等鉴定能力的机构不多,且均属市外的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按《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八条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重庆市农业机械鉴定站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西路239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2月20日 至 2024年2月27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机构名称: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联 系 人:张巧玲
联系电话:89133276
2.财政部门
机构名称:重庆市财政局
联 系 人:周芯竹
联系电话:67575329
六、专家信息
专家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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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 |
经论证,重庆市农业机械鉴定站符合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单位 |
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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