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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3499T/2023-0006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3-03-31 [ 发布日期 ] 2023-04-04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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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2023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相关规定,现将市农业农村委2023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

二、资格审查时间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4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4月7日为考生补充材料或递补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三、资格审查地点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三楼6会议室(两江新区黄山大道186号)。

四、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

(一)审查方式。本次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二)考生提供材料。应提供《公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包括:

1.本人笔试准考证、毕业(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同时提供网上报名通过后的报名信息表和《重庆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表》(附件1)。

2.在职人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3.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2023年毕业生应提供学校签章的《重庆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

4.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忠离个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资格审查要求。请考生准备好上述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期间,因放弃或审查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经市公务员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同时递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可联系市农业农村委或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工作人员,后期有关事项请关注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门户网站(网站地址:http://nyncw.cq.gov.cn/)“政务公开-招考录用”栏目。

特别提醒:考生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招录机关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联系人及电话:

市农业农村委干部人事处,邹老师,89133915

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杨老师,67638073

附件:

1.重庆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表

2.重庆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1

重庆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表

身份证号码:                                   报考单位及职位:

职位资格条件

学历

(学位)

专业要求

政治面貌

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要求

其他要求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婚姻状况

毕业院校

学历

所学专业

学位

第二专业(辅修专业)

现户籍所在地

是否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是 ) (否 )

专业证书或

资格

职称或职务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Email

通讯地址

邮编

个人简历

(从高中入学至今)

家庭成员情况

填写信息

属实承诺

本人承诺,符合本次报考条件及职位资格条件,本表所填写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交的相关信息、档案材料一致,否则后果自行负责。

填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资格审查

结果

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审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注:本表由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本人填写1份,贴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张,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交工作人员。


附件2

重庆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适用于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2023年毕业生)

报考单位:                                        报考职位: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照 片

籍 贯

生 源

婚 否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就读校、

院、系

所 学

专 业

学历

拟毕业时间

学位

拟获学位时间

该同学为我校2023年应届(填专科、本科或研究生)毕业生,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填专科、本科或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填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


其以上情况是否属实: 

培养学校(院、系)签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请报考者如实填写,以免影响正常录用工作;无毕业学校(院、系)签章的,此表无效。

2.“生源”指高考时户口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3.“奖惩情况”包括考生大学期间的各种奖励或惩处。

4.“个人简历”从高中入学时间开始填写。

5.报考者贴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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