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出来”“管出来”和“四个最严”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实抓好。涪陵区在工作实践中探索并推进“四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一、以网格化促监管责任落“实”
以“五有”(有机构、有制度、有人员、有设备、有能力)为标准建成“区—乡(镇)—村”三级监管网络,实现职能、人员、经费、手段、服务“五到位”。确保做到“区级有人管、乡镇有人抓、村里有人看”。
一是积极推进“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区、乡、村三级监管员加企业内检员网格化监管体系。区级农产品质量监管员定乡镇街道,乡镇监管员定村,村协管员协管全村,企业内检员负责企业,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区-镇-村+企业的全覆盖农产品质量监管网络,明确各级监管员和企业内检员工作职责,并公示上墙。现有农产品质量监管专(兼)职人员516人,其中区级部门63人,乡镇监管员71人,村级协管员369人。
二是探索长效监管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在种植业积极探索“12233”(一图两账两查三表三检)监管模式,即区、乡镇分级建立一张监管网格图,全面建立农产品生产主体台账、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台账,通过实施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运用生产记录表、检查记录表、执法检查表,常态开展农残快检、例行风险检测和执法监督抽检,通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化。在在畜禽水产养殖业上建立“三书三有四规范”兽药监管新制度新模式(三书:监管工作责任书、安全用药告知书、安全用药承诺书;三有:有人员设置、有场所设施、有规章制度;四规范:规范兽药采购、规范兽药储存、规范兽药使用、规范兽药监管)。
三是充分调动村协管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培训力度,增强村协管员的责任感和主动性,目前部分乡镇正在探索协管员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线索给予一定奖励的措施和办法,以增强村协管员的积极性。
四是推进追溯体系,强化质量安全可追溯。依托国家、市级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平台,推动我区农产品生产主体实施质量溯源管理。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挂钩。充分发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监管巡查功能,对全区有效期内绿色食品生产主体全部实行日常监管巡查无纸化、信息化,抓实日常监管工作,落实网格员职责。全区已指导注册区、乡两级监管员41人。
二、以信用评价促生产主体守“信”
为督促生产主体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涪陵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机制,全区登记备案的生产主体统一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国家禁限用农药清单、质量安全生产承诺书“三项”公示制度,落实镇、村、企监管员职责,展示企业诚信评判情况。信用评价上全区登记备案的生产主体初判定为诚信中(风险一般),然后根据生产主体质量管理制度、例行(风险)监测结果、执法监督抽查结果、日常监管表现、品牌发展培育情况等评价因子每年测评一次,上调信用评价为诚信优(风险小)或下调信用评价为诚信差(风险大)。并将企业信用等级测评结果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在企业项目申报中运用测评结果,以此激励和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抓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三、以合格证引生产主体履“责”
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上,我区没有采用一刀切模式,而是结合我区产业现状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行合格证制度。对具有产品包装和品牌认证的食用农产品, 探索推行“两证一码”(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认证和产品质量追溯二维码)合一模式,指导设计“两证一码”合格证30余版, 开具“两证一码”合格证2.07万余张。“两证一码”合格证既展示了企业的注册商标、公开质量承诺、品牌认证标识和产品溯源信息等,又在背面展示产品的优点、特色,既对消费者正面引导,提升消费信心,又打造企业品牌形象,具有一定的广告效益,间接提升企业效益,企业乐于接受,易于推广。对散装蔬菜和批量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推行全市统一印制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即避免开具合格证形式化,也降低农产品生产企业人力物力成本。
四、以例行监测防质量安全“险”
一是加大监测力度。每年编制我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风险)方案,突出风险防范重点作物(重点作物为优势农产品:青菜头、柑橘等,市民关心和关注的:草莓、蕹菜、豇豆、菜芯等)、重点环节(现场采摘)、重点时段(夏秋季、两会和节假日前),明确区级定量、乡镇定性监测任务,十三五期间,累计开展种植业农产品区级例行监测4215批次,合格率99.2%;乡镇街道开展农残速测筛查19192批次,异样率5.7%。监测力度的加大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了生产者乱用农药现象。
二是强化监测结果应用。每年定期组织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分析和通报会商会,对部分乡镇街道农残检出率高、农产品农药检出品种多等突出问题进行通报和风险研判,并针对性加大日常监管、抽检和宣传培训力度。
三是建立约谈警示制度,对市、区农残例行监测发现超标以及风险研判等级高的企业进行约谈警示,累计约谈企业10家次。并跟进监督抽查和执法查处,对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者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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