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梁平区强化四项举措 守牢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自2019年成功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来,梁平区牢固树立农业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产管并举”,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回头看”活动为抓手,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持续创新制度机制,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引导社会参与共治等方面明显提升。
一、强化执法检查。持续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严厉查处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产蛋期不得使用兽药、停用兽药使用问题。1—5月累计开展执法检查40次,检查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果蔬种植,动物养殖、屠宰)42家次,发现问题1起,现场责令改正1起;查处涉农领域违法行为16起,罚款6.9万元。
二、强化产品抽检。一是严把投入品质量关,已抽检农作物种子样品20个、肥料样品2个,检测合格率达100%。二是严把农产品质量关,共抽检基地蔬菜、畜禽、水产样品909个,其中镇乡快速检测样品726个,区级监督抽检样品18个,区级例行抽检样品118个,市级监督抽检样品5个,市级例行抽检样品42个。
三、强化合格证使用。积极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1—5月累计开具合格证21770张(其中由部门印制发放21502张,由生产者自己打印或印刷268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产量达到4691.796吨。辖区内已实施合格证的主体为568家(其中农产品生产企业128家,合作社113家,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327家),合格证使用率100%。
四、强化智能监管。全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568家、农业投入品销售主体91家、33个镇乡(街道)农服中心、农业物联网企业5家入驻梁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平台。截至目前,54家企业注册使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72家注册使用市级平台。通过追溯管理平台,智能监管农业生产主体的投入品质量、农业生产活动,督促农产品质量监管部门强化巡查检查,1—5月共巡查生产基地309家次,农资店242家次,品牌农产品11次,提出整改意见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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