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开州区被农业农村部确定为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自创建以来,开州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和“保数量、保多样、保质量”等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标准化生产与执法监管两手抓,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有效监管模式,全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强化责任“管”。把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生产者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攥在手上。一是政府管理“无失职”。第一,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农业副区长为副组长,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农村委。第二,区委、区政府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了《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指标实施细则》,督促乡镇街道建立健全了“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主管、乡镇街道监管员和村协管员主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细化了十项监管制度。二是部门监管“无空白”。第一,成立了由农业农村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农业发展中心(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农业农村委分管安全的领导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农业农村委相关科室、执法支队、农业发展中心内设相关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推动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第二,制定《开州区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价(试行)的通知》《开州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对我区54家绿色食品企业、265家农业投入品开展信用等级评价。三是生产主体管理“无问题”。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坚持产、管并重,增强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共有452家企业开具并使用合格证,使用覆盖率96.4%;完成监督抽查122个样品,区级定量抽检530个,乡镇速测58600个。
二、强化宣传“推”。一是常态式宣传。利用重大节假日和特定宣传活动日,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宣传日”等活动,大力宣传《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授课式宣传。利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致富带头人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训、科技入户和农民田间课堂等形式,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三是巡回式宣传。借助“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身边的脱贫故事”等系列活动,深入农产品加工车间、生产基地、田间地头、农家院坝开展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常识,消除农民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上存在的误区和空白。四是网络式宣传。依托融媒体中心、高速路T型牌广告、新世纪视频广告、公交车站台等载体,营造同关注、同参与、同创建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支撑“提”。通过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有力促进了品牌创建提质,有效筑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截至目前,我区现有绿色食品认证农产品106个,地理标志农产品 1个,农业品牌数量共112个,比2020年新增3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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