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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开州区 四举措保障农产品高质量高品质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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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2-01

开州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巡查检查、强化宣传、强化监管、压实责任,切实保障农产品高质量和高品质供给。2024年1月31日,全区农村工作会议上,陈道彬区长安排部署“切实保障农产品高质量和高品质供给”工作时强调: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双牵头,负责督促指导,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区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和农产品安全网格员,开展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检查、强化监管、强化宣传。

一是宣传先行。1月25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下发《关于全力保障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函》(开州农函〔2024〕20号),要求各乡镇街道持续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工作。通过乡村大喇叭广播、应急宣传车、平台短信等多渠道开展宣传。印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十问十答、农户篇、清费者篇等6类宣传小折页、《豇豆农药经常检出农药清单》《禁限用农药名录》等资料5000余份发放到各类主体,严格执行禁用药物不能用,常规药物残留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强制性标准。

二是部门协作。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等区级部门根据各职能职责,加强对乡镇街道、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农贸(商超)市场,全覆盖开展巡查检查,对上市农产品速测把关,加强监管,不合格产品严禁上市。

三是行业主管。区农业农村委领导带队,由行政科室、产业站(中心)及执法支队相关人员组成江、东、浦三个片区组,重点对乡镇街道网格化监管情况、生产主体农产品生产记录、种植养殖过程中药物使用、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使用、承诺达标合格证规范开具使用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和督导。截至2月1 日,共出动监管人员120余人次。

四是压实责任。区长切实履行好“菜蓝子工程”一把手责任,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压实属事属地责任,网格监管员履行好岗位责任,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好主体责任。开州区已成功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将此项工作纳入2024年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重要内容,对履职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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