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农药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农药生产主体依法依规生产经营。2024年2月27日,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对辖区内四家农药生产企业进行约谈。
会上,执法支队通报了农药生产企业目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农药生产者的义务和责任,要求企业做到守法经营;安全监管科对农药生产企业复工复产作出相关要求,企业法人和实控人要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从组织领导的角度,严格落实组织一次安全专题研究、制定一份复工复产方案、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实施一次全覆盖安全检查、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定一套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做好复工复产工作。
区农业执法支队支队长古和平结合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及三方检测公司检查发现的生产安全隐患,要求企业限期整改目前存在的生产安全方面的问题,重视农药生产安全,不断提高自身防范化解农药生产安全风险的能力,做到安全生产。同时要求相关镇街加大监管力度,落实属地责任;执法支队及时跟进复查,形成闭环。
此次约谈,旨在落实农药生产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把好生产安全关,把好质量安全关,有效提升企业风险防控意识,营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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