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专题专栏>历史专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8260U/2024-0018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扶贫办
[ 成文日期 ] 2018-07-10 [ 发布日期 ] 2018-07-10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8260U/2024-0018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扶贫办
[ 发布日期 ] 2018-07-10
[ 成文日期 ] 2018-07-10

关于做好建档立卡数据信息调整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渝扶办发〔2018〕64号

  

 

  

关于做好建档立卡数据信息调整和

  

补录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扶贫办:

  今年,全市开展脱贫攻坚大排查以来,各区县均不同程度发现扶贫对象漏评、错评、错退以及基础数据错误等问题,为了彻底落实整改,现就建档立卡数据信息调整和补录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数据信息录入前的基础工作,包括对象进出的评议、公示、比对、核实等所有流程,并将大排查中发现的需要整户标注为“已脱贫(不再享受政策)” 的错评对象、需要单个人标注为“个人清退”的错评对象、需要标注2017年底返贫的 2014-2016年脱贫的错退对象的花名册按照模板(见附件)要求发至市扶贫办信息处,邮箱地址cqsfpbxxc@vip.163.com。

  (二)2018年7月1日—15日。主要开展2017年度数据信息的调整和补录。

  (三)2018年7月16日—20日。主要开展2018年度新产生的贫困户录入(只针对今年致贫的农户)和家庭成员的自然增减处理。

  (四)2018年7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电子件发送到市扶贫办信息处邮箱,纸质件(盖章)传真到67732020或者寄送到市扶贫办信息处1711室。

  二、工作内容

  本次主要针对漏评、错评和错退对象进行处理。一是漏评户的整户补录和个人补录;二是错评户的整户标注为“已脱贫(不再享受政策)”和单个人的“个人清退”;三是2014-2016年脱贫的错退对象标注“2017年底返贫”、2017年底脱贫的错退对象采用“综合回退”变为“未脱贫”对象;四是对2018年度新产生的贫困户进行录入,并对2018年发生的家庭成员的自然增减进行处理;五是对一些基础信息数据进行调整,特别是非跨省重复人员的核实并删除。由于本次数据调整不是2018年度动态管理,因此没有2018年脱贫处理权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业务指导。各区县扶贫部门一定要加强对基层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

  (二)坚持标准和流程。贫困户的识别和退出必须按照规定标准和“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的流程操作,完善档案资料,留下工作痕迹。

  (三)锁定操作权限。市级下放的系统权限只能保留在区县级层面,最好集中录入人员开展工作。

  (四)搞好数据备份。在数据调整和补录操作前,对本区县数据进行全套备份处理。

  (五)审核系统数据。根据数据清洗规则,利用每月初“数据质量通报”中下发的问题数据线索、“全国扶贫开发监管评价子系统”的疑点跟踪分析数据线索和系统自定义查询发现的问题线索,主动开展数据核实和修改完善工作,提高系统数据质量。

  附件:1.需整户标注为“已脱贫(不再享受政策)”明细表

  2.需单个人标注为“个人清退”明细表

  3.需标注2017年底返贫明细表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6月22日

  (联系人:关志宇;联系电话:67910519)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处              2018年6月22日印发

 

**区县需整户标注为“已脱贫(不再享受政策)”明细表
               
序号 区县 乡镇 户编号 人编号 姓名 证件号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说明:需要提供脱贫(不享受政策)户中所有人员。

 

**区县需标注2017年底返贫明细表
               
序号 区县 乡镇 户编号 人编号 姓名 证件号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说明:需要提供返贫户中所有人员。

 

**区县需单个人标注为“个人清退”明细表
               
序号 区县 乡镇 户编号 人编号 姓名 证件号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2024-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