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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8260U/2024-0036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扶贫办
[ 成文日期 ] 2016-05-19 [ 发布日期 ] 201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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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市扶贫办
[ 发布日期 ] 2016-05-19
[ 成文日期 ] 2016-05-19

关于转发石柱县就业扶贫摸底调查做法的通知

  

 

  

渝扶办发〔2016〕38号

  

 

  

 

关于转发石柱县就业扶贫摸底调查做法的通知

 

 

各区县扶贫办:

  现将《石柱县突出“快、清、实、准”特点顺利完成就业扶贫摸底调查》的做法转发你们,请结合本区县工作实际参考借鉴,确保摸底工作高质量、高标准顺利完成。

  就业扶贫是确保贫困人口精准脱贫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实现稳定脱贫重大战略举措,是当前扶贫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此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国家要求高,各级务必高度重视,务求实效。

  特此通知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5月18日

  

 

  
 

  

 

石柱县突出“快、清、实、准”

  

 

特点顺利完成就业扶贫摸底调查

 

 

  石柱县通过“快、清、实、准”措施,快速、精准开展贫困人口就业未就业摸底工作,坚持将就业摸底结果作为贫困户就业的决策依据,全面准确掌握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就业情况,摸清就业需求,为下一阶段实施精准就业援助打下坚实基础。

  一、抓保障,就业摸底工作部署“快”

  (一)主动作为,领导小组出招制难“反应快”。根据酉阳座谈会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摸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未就业底数的通知》精神,石柱县高度重视,动作迅速,于2016年5月3日,即节后第一天,立即召开石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对就业摸底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并成立石柱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未就业底数就业摸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扶贫办以及33个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扶贫办,由县扶贫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就业摸底日常工作,明确33个乡镇(街道)“一把手”为就业摸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奋力推进,县级部门应招攻难“行动快”。按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题会议部署,各级各部门立即进入就业摸底工作状态,全面展开工作。县级各帮扶部门相关负责人、85个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队长将贫困人口就业调查工作纳入当前核心工作予以重点安排推进。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未就业底数就业摸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8个专项督查组,迅速深入各乡镇(接到)对就业摸底工作调查进度、调查精度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发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及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实行以督促进、以督促干。

  (三)全力以赴,乡镇(街道)接招克难“落实快”。各乡镇(街道)紧跟县扶贫办专题会议部署步伐,立足本辖区实际,立即召开贫困人口就业情况摸底调查动员大会及镇村组三级就业摸底工作具体落实会议并制发相关文件,迅速传达精神、深刻领会意义、全面落实工作。同时,严格按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求,明确将此次就业摸底工作的所有资料作为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新增内容,调查数据的完整性和规范性纳入扶贫攻坚工作督查考核指标,要求所有原始资料必须分别在乡镇(街道)和村两级存档,以进一步完善扶贫工作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以年龄在18-55周岁(不含在校大学生)的贫困人口为目标,根据是否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技能培训意愿等原则,对个人基本信息、就业状况、需求情况等开展调查。经初步掌握全县现有劳动力的贫困人员36982人,其中男性19587人,女性17395人。其中50岁以上有劳动力的男性3674人,占18.76%。40岁以上有劳动力的女性8595人,占49.41%。结合市场需求和社会吸纳劳动力基本条件发现,这两类人受年龄等限制,存在就业困难,需重点摸底调查、并结合就业摸底调查工作开展就业前景分析。

  二、抓基础,就业摸底工作思路“清”

  (一)上下联动,做到就业摸底“底数清”。按照县建档立卡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县扶贫办迅速组织全县帮扶责任人从调查对象、调查内容、调查方式、调查时段等方面进行专题业务培训。做到调查前,研究工作方式、分析工作意图;调查中,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调查后,及时发现问题、迅速解决问题。使调查人员在调查工作前明白调查内容,做到底数清、方向准。全县以33个乡镇(街道)为单元、85个贫困村为基础、5.5万名贫困人口为目标,以帮扶工作队进村入户的方式,通过院坝会、短信平台、学校课堂、村村通“喇叭”等方式,就贫困群众就业摸底工作是“做什么”、“怎么做”、“为谁做”、“谁得益”等相关方面开展宣传,做到贫困户对摸底调查工作心中有底数,为工作开展奠定牢固的群众基础,为工作的具体开展扫清障碍。

  (二)凝心聚力,做到就业摸底“路子清”。明确33个乡镇(街道)对本辖区就业摸底工作负主体责任,统一部署安排本辖区就业摸底工作,动员乡镇(街道)和村组各级干部,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全面入户开展就业摸底工作,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并按时上报调查结果。明确各单位派出的85支驻村工作队374名驻村队员、3000余名帮扶责任人按照各乡镇(街道)的统一部署,组成241个调查小组,结合村情,确定调查工作思路,配合各乡镇(街道)调查人员做好就业摸底工作,及时深入各帮扶贫困户家中,认真对照调查表内容,逐项进行调查登记,确保按要求完成就业摸底工作任务。为防止闭门造车、弄虚作假,针对贫困户存在外出与未外出、有文化与无文化、配合与不配合等多种情况,各调查小组通过入户调查、问卷调查、电话调查、QQ群和微信群网络调查等路子,确保就业摸底工作“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且快速有效展开。

  三、抓细节,就业摸底工作开展“实”

  (一)迎难而上,帮扶人入户“工作实”。就业摸底调查工作启动后,全县以驻村工作领导为“火车头”,带领各调查小组,在第一时间走到全县5.5万名贫困群众身边,以党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以贫困群众的便利需求为己任,在群众方便的时间、地点等条件下,或田间地头、或翻山爬坡、或农家小院,以“白+黑”、“5+2”的工作方式进行就业摸底。并对第一手信息进行分类甄别,建立就业摸底台账,确保就业摸底结果“有迹可循、有案可查”。通过彻底的摸排,全县扶贫帮扶责任人用实际行动绘出了一张5.5万名贫困人口就业情况的 “活地图”。

  (二)步调一致,群众回应“信息实”。贫困人口就业摸底工作作为推动贫困户就业的决策依据,是整个扶贫攻坚成败的重要因素,所以贫困户提供的信息是否准确无误是整个工作的核心。各调查小组就业摸底人员准确把握工作原则,通过耐心解释工作目的、细心解答群众疑问、真心提供就业帮助,让贫困户放心如实的回答个人就业相关信息,在工作开展各个环节真正体现干群齐心、共谋发展的可喜局面。据初步统计,全县贫困人口55072人(含已脱贫人口和新增贫困人口)中,18至55周岁(不含在校大学生)贫困户中已就业或有就业能力、意愿的共3.3万余人。在这3.3万人中,外出务工人员1.1万余人,占33.33%。在外出务工人员中,乡内务工人数1836人,占16.81%;乡外县内务工人数2254人,占20.63%;县外市内务工人数1490人,占13.64%;市外务工人数5344人,占48.92%。

  四、抓突破,就业摸底工作定位“准”

  (一)紧扣重点,政策平台“支撑准”。石柱县坚持将促进贫困户就业作为激活贫困户脱贫主观能动性的根本方法,制定了《石柱县农村建卡贫困人员就业工作方案》、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建卡贫困人员岗位补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系列文件。以乡镇(街道)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为载体,实行就业援助对象实名制动态管理,研究制定个性化的帮扶方案,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地就近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创建“到企业、问家庭、问个人”的“一到两问”工作模式,为全县贫困群众优先就业“开后门”、“亮绿灯”,提高就业帮扶的针对性,做到“因人而异”、“一户一策”,确保就业帮扶工作无张冠李戴、东拼西凑的尴尬局面,为进一步实施精准就业扶贫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协调各方,就业引导“方向准”。就业摸底就是为了更好结合贫困户意愿和能力等实际,为贫困户提供可行的就业保障,切实解决贫困户增收、创收、脱贫问题。石柱县围绕此问题,结合贫困户致贫原因、贫困人员结构状况,勇开言论、集思广益、就地“取经”,确定从多角度、多模式、多方位谋划就业方向、建立就业长效机制,力求贫困群众就业实现新突破。当前,石柱县以此次就业摸底为契机,积极推动贫困户就业与工业园区发展相结合,与贫困村产业发展相结合,引导贫困户就近择业脱贫增收;运用脱贫金融政策、产业发展和“互联网+”等机遇,引导贫困户自主创业脱贫增收;引导贫困户与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建立利益连接机制,规范有序引导土地经营权和林权流转,帮助贫困户获得入股分红、土地租金等资产性收入。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以“雨露计划”、“致富带头人”等培训方式进一步拓宽培训途径、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解决贫困人口自身发展动力不足问题,攻克贫困户人口就业难瓶颈,为下一步实现贫困人口稳定就业,提前脱贫奠定坚实基础。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处             2016年5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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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