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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8260U/2024-004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扶贫办
[ 成文日期 ] 2016-01-12 [ 发布日期 ] 201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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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扶贫办
[ 发布日期 ] 2016-01-12
[ 成文日期 ] 2016-01-12

关于征集彩票公益金扶贫项目典型案例的通知

  

渝扶办发〔2016〕1号

  

关于征集彩票公益金扶贫项目典型案例的通知

  

黔江、彭水、酉阳、秀山、石柱、城口革命老区县扶贫办: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扶贫发展中心《关于征集彩票扶贫项目典型案例 》(中扶函 〔2015〕35号)文件要求,为了总结宣传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扶贫项目(以下简称彩票扶贫项目)的经验和成效,更好地组织实施“十三五”彩票扶贫项目,现将收集典型案例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案例原则

  1.典型性。推荐的案例需有较强的代表性,能反映出彩票扶贫项目值得推广的典型经验。

  2.客观性。推荐的案例必须真实可信,客观反映彩票扶贫项目好的做法、成效、启示等。

  3.启发性。推荐的案例要有亮点,有启发,切忌写成工作总结和情况汇报。

  二、案例内容

  案例可从项目村、(区)县两个层面来反映彩票扶贫项目的做法、成效和启示等。项目(区)县侧重于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实施,项目村侧重于项目的实施和成效。

  三、案例结构

  案例开头应有摘要,正文一般包括背景介绍、基本模式、成效作用、经验启示四部份。

  四、报送要求

  1.各项目(区)县扶贫办要认真做好组织指导工作,发动(区)县、乡(镇)、村扶贫项目管理实施人员以及驻村工作队积极参与案例编写,并审核把关。(区)县、村每个层面不少于1个案例,多者不限。

  2.按照案例结构的编写,文字不少于3000字。在正式报送文字稿的同时,并将电子版发邮箱:sfpbcyc@163.com

  3.中国扶贫发展中心将征集的《案例》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进行评审并编辑成册分送相关省(区、市),择优推荐在相关媒体进行宣传。

  4.报送时间为2016年2月20日止。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1月11日

  (联系人:饶江微;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百业兴大楼16层1622办公室;电话:67521351;邮编:400020)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处             2016年1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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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