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扶办发〔2016〕1号
关于征集彩票公益金扶贫项目典型案例的通知
黔江、彭水、酉阳、秀山、石柱、城口革命老区县扶贫办: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扶贫发展中心《关于征集彩票扶贫项目典型案例 》(中扶函 〔2015〕35号)文件要求,为了总结宣传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扶贫项目(以下简称彩票扶贫项目)的经验和成效,更好地组织实施“十三五”彩票扶贫项目,现将收集典型案例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案例原则
1.典型性。推荐的案例需有较强的代表性,能反映出彩票扶贫项目值得推广的典型经验。
2.客观性。推荐的案例必须真实可信,客观反映彩票扶贫项目好的做法、成效、启示等。
3.启发性。推荐的案例要有亮点,有启发,切忌写成工作总结和情况汇报。
二、案例内容
案例可从项目村、(区)县两个层面来反映彩票扶贫项目的做法、成效和启示等。项目(区)县侧重于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实施,项目村侧重于项目的实施和成效。
三、案例结构
案例开头应有摘要,正文一般包括背景介绍、基本模式、成效作用、经验启示四部份。
四、报送要求
1.各项目(区)县扶贫办要认真做好组织指导工作,发动(区)县、乡(镇)、村扶贫项目管理实施人员以及驻村工作队积极参与案例编写,并审核把关。(区)县、村每个层面不少于1个案例,多者不限。
2.按照案例结构的编写,文字不少于3000字。在正式报送文字稿的同时,并将电子版发邮箱:sfpbcyc@163.com。
3.中国扶贫发展中心将征集的《案例》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进行评审并编辑成册分送相关省(区、市),择优推荐在相关媒体进行宣传。
4.报送时间为2016年2月20日止。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1月11日
(联系人:饶江微;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百业兴大楼16层1622办公室;电话:67521351;邮编:400020)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处 2016年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