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扶办函〔2015〕27号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
对政协重庆市委员会第四届第三次会议第0182号提案的回复
代宗委员:
感谢您对重庆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关注。您在政协重庆市委员会第四届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创建黔江区全市城乡统筹综合扶贫开发示范区引领渝东南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建议》(提案第0182号)已收悉,我们就有关问题专门进行了学习研究,并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现回复如下:
2011年,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与黔江区人民政府签定备忘录,提出共同建设城乡统筹(民族地区)扶贫开发示范区,近几年来,市扶贫办协调发改委、国土、城建等相关部门,在信贷扶贫资金安排、市级扶贫龙头企业申报、扶贫产业发展、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整村扶贫、片区开发等方面给予黔江支持。据统计,2014年,通过转移支付、税收返还等途径,市财政支持黔江发展资金达20多亿元。同时,各部门还通过项目建设的方式支持黔江发展。
一、支持发展特色效益农业。积极支持黔江建设生猪标准化基地、特色林果基地、优质蚕桑基地、烟叶基地等特色农产品基地,支持黔江建设现代畜牧业示范先行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加大贫困对黔江农业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商投集团、兴农担保等在农村流通融通和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建立特色农副产品商务营销平台。
二、支持发展特色旅游产业。支持黔江建设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重点打造小南海、濯水古镇、峡谷公园等景区。发挥黔江区的高山资源,建设乡村旅游扶贫基地县,把乡村旅游扶贫打造成贫困户脱贫致富的重要产业。
三、支持特色工业发展。按照“面上保护、点上开发”的要求,支持黔江正阳特色工业园区拓展区扩展,发展PVC、机械、农特产品加工、纺织服装等特色资源加工,力争到2020年正阳工业园区工业总产值实现1000亿元,成为渝东南特色工业走廊的核心支撑。
四、加大教育资助力度。对黔江区贫困家庭子女就读普惠性幼儿园按每年保教费1500元、生活费600元标准进行资助;对贫困家庭寄宿生就读小学和初中分别给予每年1000元和1250元生活费补助;对贫困家庭子女就读高中给予生均每年1500元生活补助,同时对低保家庭子女就读高中给予每年800元学费补助。完善对贫困户子女上大学(含高职)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畅通助学贷款、社会资助、勤工俭学“绿色通道”,不让贫困大学生因经济困难失学。对贫困户子女就读中职学校实行学费全免,对中职学校一、二年级特殊困难家庭学生每人每年补助生活费1500元、住宿费500元。
五、支持改善交通条件。以骨干交通建设为重点,全面打通出境通道,完善交通网络,破除交通对黔江的瓶颈制约。目前,黔张常铁路、涪怀二线已动工开建,建成后,将打出黔江出境大通道。支持建设黔江-恩施高速公路,并计划于今年建成通车。同时,抓好区内交通网络建设,对普通国道升级改造每公里补助550万元、路面改造项目每公里补助280万元,省道升级改造每公里提高到360万元、路面改造项目每公里提高到180万元。提高农村公路建设投资补助标准,对行政村通畅工程每公里补助50万元。
六、加大扶贫开发专项支持力度。2014年,市扶贫办支持黔江财政扶贫资金5165万元,其中,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资金1768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285万元,特色产业发展资金1481万元,乡村旅游资金220万元,扶贫小额保险资金60万元,扶贫项目贷款贴息资金110万元,到户贴息资金80万元,其它资金161万元。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5年6月4日
(联系人:李耀邦;联系电话:67745179;邮政编码:400020)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处 2015年6月4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