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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8260U/2024-0001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扶贫办
[ 成文日期 ] 2018-02-06 [ 发布日期 ] 2018-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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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市扶贫办
[ 发布日期 ] 2018-02-06
[ 成文日期 ] 2018-02-06

关于我市开通运行“全国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有关工作的通知

  

渝扶组办发〔2018〕7号

  

 

  

关于我市开通运行“全国12317扶贫监督

  

举报电话”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按照国务院扶贫办2018年1月15日“全国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视频会议要求,我市于2018年1月22日开通运行“全国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为确保这一专线电话有序运行及扶贫监督举报事项得到及时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深刻认识我市开通运行“全国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的重大意义。开通这一专线电话,既是国务院扶贫办的明确要求,也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扶贫监督体系的重要举措和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更是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监督的重要环节。各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专题研究,落实专人分管,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二、规范工作流程

  我市开通运行“全国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之后,监督举报事项短期内会急剧增加。各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落实专人(2-4人)受理市级转交的监督举报事项,对涉及资金、项目,扶贫政策执行等方面的事项,各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及时成立调查组,开展实地调查核实和处理工作,严禁层层转办。各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及时制定监督举报工作流程,规范受理办理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全国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尽快让基层群众知晓我市已开通运行“全国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同时要引导基层群众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问题,既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又尽可能少浪费行政资源。

  四、有关要求

  请各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于2月9日前,将本区县受理市级转交“全国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反映的监督举报事项办理工作流程、主管部门和主办科室、专职人员姓名等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31日

  (联系人:李柯南;邮箱:cqsfpbjgc@163.com)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处               2018年2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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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