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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8260U/2024-0005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市扶贫办
[ 成文日期 ] 2020-04-24 [ 发布日期 ] 202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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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市扶贫办
[ 发布日期 ] 2020-05-07
[ 成文日期 ] 2020-04-24

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脱贫攻坚定点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重庆市脱贫攻坚定点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区县(自治县)、万盛经开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脱贫攻坚定点攻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423


重庆市脱贫攻坚定点攻坚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工作难度大的县和村挂牌督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挂牌督战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发〔20202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决定开展脱贫攻坚“定点攻坚”工作。

一、定点攻坚目标

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紧扣“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市、区县、乡镇、村四级联动,对深度贫困乡镇、剩余贫困人口较多或某方面存在明显短板弱项的行政村实行定点攻坚,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解决突出问题,补短板强弱项,打好深度贫困歼灭战,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如期脱贫,确保全市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定点攻坚对象

(一)乡镇:全市18个深度贫困乡镇。

(二)村:全市剩余贫困人口数多于20人或贫困发生率在1%以上,或在“两不愁三保障”、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人居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弱项的100个行政村。

三、定点攻坚内容

聚焦脱贫攻坚“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等要求,重点攻坚以下内容。

(一)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情况。

(二)贫困家庭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情况,公益岗位新增就业情况,无劳动能力家庭兜底保障情况等。

(三)易地扶贫搬迁入住和后续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四)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动态监测和帮扶情况。

(五)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和市级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以及各级巡视巡察、督查检查、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六)扶贫产业发展及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情况。

(七)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

(八)化解、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影响情况。

四、定点攻坚方式

(一)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筹督导。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定点攻坚工作,制定全市定点攻坚实施方案,督促指导18个扶贫集团、市级相关部门对“定点”乡镇、村进行攻坚。全年针对33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区县、市级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督查巡查,采取暗访随访等方式了解掌握各级定点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通报。

(二)市领导牵头攻坚。按照市领导联系深度贫困乡镇分工,由市领导分别牵头负责定点包干18个深度贫困乡镇的脱贫攻坚工作。市级扶贫集团按照牵头市领导的要求,推动落实攻坚工作。

(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重点攻坚。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开展攻坚工作,相关政策、项目、资金向攻坚对象倾斜,指导帮助攻坚对象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同时,还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全市脱贫攻坚面上有关工作进行攻坚。市发展改革委重点督促指导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入住;市财政局重点督促指导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市人力社保局重点督促指导贫困家庭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公益岗位新增就业以及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就业扶持;市规划自然资源局重点督促指导易地扶贫搬迁农房收储、拆旧复垦;市住房城乡建委重点督促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市水利局重点督促指导饮水安全保障;市农业农村委重点督促指导扶贫产业发展及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

(四)区县对重点村攻坚。有关区县按照全市定点攻坚工作总体部署,集中优势兵力,统筹整合资源,组织对定点村进行督导,并对未脱贫的特殊困难群众实行重点综合帮扶,切实帮助定点村补上短板弱项,确保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相关资源要向攻坚目标乡镇、村倾斜,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五、定点攻坚要求

全市各级各部门切实处理好定点攻坚与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关系,既要聚焦聚力抓好定点攻坚,层层压实责任;又要强化以点带面,形成总攻态势,整体推进全市脱贫攻坚任务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区县、市级有关部门和市级扶贫集团要高度重视,按照中央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安排开展定点攻坚工作。要精心谋划,认真部署,研究制定攻坚具体方案,加强工作力量,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攻坚工作顺利推进。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实地督导。

(二)及时解决突出问题。有关区县、市级有关部门对定点攻坚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研判,及时协同解决,切实加以整改,对整改不到位、弄虚作假的,要开展约谈;对问题突出、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问责。

(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注重督导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关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突出重点,对增加基层负担的做法要及时纠正。

有关区县、市级有关部门在落实定点攻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重要情况及时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

此文下发后,《重庆市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实施方案》(渝扶组发〔20203号)同时作废。

附件:全市定点攻坚村名单

全市定点攻坚村名单

 

序号

区县

村(社区)

序号

区县

村(社区)

1

万州区(7个)

白土镇大林村

26

奉节县(5个)

平安乡桃树村

2

铁峰乡富强村

27

平安乡长坪村

3

后山镇铁厂村

28

草堂镇林政村

4

走马镇白草村

29

新民镇北庄村

5

普子乡院子村

30

康乐镇阳北村

6

分水镇大冲村

31

开州区(6个)

赵家街道青云村

7

恒合乡里坪村

32

河堰镇大槽村

8

云阳县(7个)

耀灵镇大兴社区

33

渠口镇毛坪村

9

高阳镇光明村

34

厚坝镇石龙村

10

江口镇大面村

35

郭家镇盆丰村

11

平安镇红关村

36

大进镇年华村

12

新津乡新津村

37

城口县(4个)

鸡鸣乡金岩村

13

双龙镇竹坪村

38

沿河乡联坪村

14

南溪镇青山村

39

明中乡金池村

15

巫山县(4个)

两坪乡向鸭村

40

北屏乡松柏村

16

大昌镇自力村

41

黔江区(3个)

金溪镇长春村

17

曲尺乡红石村

42

黄溪镇塘河村

18

龙溪镇三湾村

43

太极乡太河村

19

巫溪县(7个)

蒲莲镇兴鹿村

44

秀山县(4个)

溪口镇龙洞居委会

20

白鹿镇兰蟒村

45

石堤镇高桥村

21

胜利乡堑场村

46

隘口镇百岁村

22

中梁乡星溪村

47

海洋乡岩院村

23

文峰镇松涛村

48

武隆区(3个)

凤山街道出水村

24

菱角镇鱼堰村

49

浩口乡落心村

25

下堡镇宁桥村

50

石桥乡天池村

51

彭水县(9个)

连湖镇回龙村

77

丰都县(4个)

保合镇余家坝村

52

联合乡龙池村

78

涪陵区(2个)

同乐乡实胜村

53

鹿鸣乡红岩村

79

青羊镇群英村

54

走马乡龙胜村

80

南川区(2个)

金山镇院星村

55

乔梓乡水花村

81

东城街道黄淦村

56

朗溪乡大堡村

82

忠县(2个)

白石镇菜园村

57

普子镇石坝子村

83

善广乡上坪村

58

龙溪镇老桥村

84

潼南区(2个)

小渡镇黄坪村

59

长生镇长生社区

85

新胜镇三星村

60

酉阳县(9个)

浪坪乡浪水坝村

86

北碚区

金刀峡镇小华莹村

61

浪坪乡官楠村

87

渝北区

大盛镇千盏村

62

车田乡清明村

88

巴南区

二圣镇幸福村

63

车田乡黄坝村

89

长寿区

长寿湖镇龙沟村

64

小河镇小岗村

90

江津区

柏林镇华盖村

65

偏柏乡苗坝村

91

合川区

二郎镇六合村

66

涂市镇桃鱼村

92

永川区

来苏镇五根松村

67

五福镇高桥村

93

綦江区

丁山镇石佛村

68

板溪镇三角村

94

大足区

季家镇梯子村

69

石柱县(5个)

下路街道照明村

95

璧山区

三合镇二郎村

70

西沱镇南坪村

96

铜梁区

太平镇坪漆村

71

六塘乡回龙村

97

荣昌区

吴家镇玉峰村

72

临溪镇红阳村

98

梁平区

曲水镇聚宝村

73

三星乡石星村

99

垫江县

五洞镇卧龙村

74

丰都县(4个)

都督乡沙坪村

100

万盛经开区

石林镇庙坝村

75

虎威镇大溪村

合计

33

100

76

龙河镇石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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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