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办机关年度目标考核管理责任分解办法》的通知
各处室、机关党委:
为更好地完成市委市政府对办机关年度目标考核任务,不断提高全市扶贫开发工作质量和机关自身建设水平,根据渝委办[2009]55号文件精神,按照2010年第二次主任办公会要求,结合各处室职能职责分工,就完成2010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尤其是保证目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在办党组的统一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314”总体部署,突出整村脱贫和万元增收工作重点,着力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办机关年度考核走在市级机关前列。
二、目标考核对象
各处、机关党委;
三、任务分解
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由综合处牵头,按照相关处室职能职责进行分解完成。
(一)业务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明确的目标任务(减少贫困人口、整村脱贫、扶贫移民),将任务分解到相关区县抓落实,负责督促检查落实进展情况。
责任处室:资金计划处
(二)保证目标
1、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由综合处根据处室职责进行分解,并督促相关处室按时间进度完成,汇总上报情况。
责任处室:综合处。
2、政务公开。由信息处牵头,对我办政务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要求,督促相关处室在重庆市扶贫开发公众信息网上公开,并加强网上信息管理更新,增加网站服务内容,确保网络点击率。
责任处室:信息处。
3、创建节约型机关。由综合处牵头,按照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考核办法,制定年度节能降耗措施,督促各处室认真抓好落实。
责任处室:综合处。
4、政府信息。按照市政府信息处给我办分配的目标分值,根据各处室人员编制和职责分工,年初分解到各处室落实。
责任处室:综合处。
5、“两翼”农户万元增收。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抓好万元增收工作的调研,制定万元增收措施,督促检查万元增收工作的落实,向相关部门上报增收的工作措施和做法。
责任处室:产业处。
6、市委三届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全会精神的传达、贯彻落实督促和情况反馈。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四、考核办法
保证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年终市政府目标办的考核结果为准。凡因工作粗疏、责任心不强等原因,造成扣分的,追究责任处室责任,视情况从年终目标奖中扣除责任处室人员的奖金。所扣奖金用于奖励在年度市级机关的综合评比中,排名在前15名的责任处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