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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8260U/2024-00962 [ 发文字号 ] 渝教财发〔2021〕18号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乡村振兴局
[ 成文日期 ] 2021-03-24 [ 发布日期 ] 2021-03-30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8260U/2024-00962
[ 发文字号 ] 渝教财发〔2021〕18号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乡村振兴局
[ 发布日期 ] 2021-03-30
[ 成文日期 ] 2021-03-24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下发文件《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明确衔接期间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将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摆在首要位置,保持教育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全方位对接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促进振兴乡村教育和教育振兴乡村工作的良性循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贡献教育力量。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2020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做好责任体系、政策举措、工作机制等方面的有效衔接。统筹考虑脱贫县和非贫困区县、脱贫户和非贫困户,现有教育帮扶责任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该调整的调整、该创设的创设,推动一些行之有效的特殊政策向常规化、普惠性、长期性转变,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增强教育帮扶政策的均衡性和普惠性。坚持扶志与扶智相结合,加强低收入家庭子女的励志教育、感恩教育,激励学生靠自己努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到2025年,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农村教育普及水平稳步提高,农村教育高质量发展基础更加夯实,农村低收入人口教育帮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振兴乡村的良性循环基本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有保障成果长效机制。

1.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持续开展农村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巩固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加强台账管理,落实好“义务教育有保障”问题动态清零,确保所有具备学习条件的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2.巩固拓展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成果。持续巩固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水平,聚焦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有序增加城镇学位供给,补齐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短板,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深入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持续巩固“三通两平台”建设成果,加快“三个课堂”建设与应用,推广“一校带多校、一校带多点”模式,支持城区优质学校与山区薄弱学校结对帮扶,提升脱贫地区师生信息素养,助力脱贫地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3.巩固拓展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成果。在脱贫地区增加公费师范生培养供给。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优先满足脱贫地区对高素质教师的补充需求,提高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加快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和对口支援。严格落实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政策,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

(二)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教育帮扶机制。

4.精准资助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不断优化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提升精准资助水平。加强教育、扶贫、民政等部门工作联动,强化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进一步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学段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保障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应助尽助”,确保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5.规范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规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有效提高供餐质量。推进原材料配送验收、入库出库、贮存保管、加工烹任、餐食分发、学生就餐等环节全程视频监控。持续加强与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的合作,强化营养健康宣传教育、食品安全及学校食堂检查,确保就餐安全。

6.完善农村儿童教育关爱工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心关爱工作,强化控辍保学、教育资助、送教上门等工作措施。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学校学生的关心关爱,帮助其渡过转换期,促进社会融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农村儿童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增强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

(三)做好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

7.加大脱贫地区职业教育支持力度。继续对脱贫地区职业院校的基础能力建设予以支持,加强校地合作。支持建好办好中职学校。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学合理设置职业教育专业,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支持职业院校加强与行业企业合作,丰富培训资源和手段,广泛开展面向“三农”、面向乡村振兴的职业技能培训。

8.加快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指导脱贫地区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认定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多种形式,持续扩大公办园和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保教并重,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9.加快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继续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资源,优化校舍功能,适应高中综合改革需要。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强化综合素质培养,拓宽综合实践渠道,提升脱贫地区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习、生活等方面指导,帮助学生更好适应高中学习生活,提高自主选择能力。

10.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专项计划。继续实施重点高校定向招生计划,继续向脱贫地区培养定向医学生和全科教师,指导高校进一步加强资格审核,优化考生服务,加强入学后的学业辅导,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11.继续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以农村地区为重点,扎实推进“回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与职业教育培训相结合,开展农村地区青壮年劳力、基层干部等普通话示范培训。加大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幼儿园教师培训力度。巩固拓展推普助力脱贫攻坚成果,在普通话培训、学习资源供给、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建设方面对农村地区予以帮扶。结合中华经典诵读工程,经典润乡土计划,通过送经典下基层、名家进乡村、小手拉大手等活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服务乡村振兴。

12.深化扶贫育人工作。把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作为国情教育的重要内容,鼓励教育系统干部师生积极参与、深度实践。鼓励高校、职业院校、中小学积极探索扶贫育人模式和乡村振兴育人模式,深化立德树人成效。鼓励高校、职业院校对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资源进行挖掘、整理和创新,把耕读教育纳入涉农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四)延续完善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对口帮扶工作机制。

13.继续推进集团定点帮扶。组建市教委乡村振兴帮扶集团,建立完善联系和帮扶制度,落实联系和帮扶重点任务。向万州区恒合乡选派乡村振兴工作队,向所帮扶区县部分重点帮扶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做好帮扶部工作、生活、安全等方面条件保障。依托帮扶集团成员单位、各高校、市教委直属单位等力量,持续开展消费帮扶、智力帮扶,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14.继续深化高校智志双扶。加大涉农高校、涉农专业建设力度,鼓励涉农高校开设乡村振兴相关专业,培养创新性、实用性、技能型农林人员。实施高等学校乡村振兴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加强高校对乡村振兴的帮扶工作。全面掌握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情况,建立“一对一”就业帮扶台账,开展就业能力培训,鼓励举办不同类型的网络双选和专场招聘宣讲,提供精准化就业指导服务。

15.完善教研科研帮扶和助推机制。加大教研帮扶力度,更好地服务脱贫地区学校教育教学、教师专业成长和学生全面发展,发挥好教研工作在提高脱贫地区教育质量中的重要支撑作用。立项一批教育科学规划重大重点课题,持续加强教育科学理论和实践研究,为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挥好教育科研的重要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加大对石柱县中益乡等原深度贫困乡镇的教科研精准帮扶支持力度,建立健全乡村教育质量提升长效机制。

16.优化实施职业教育东西部协作。落实职业教育东西协作协议事项,强化主动对接,扎实开展职业院校结对帮扶,强化教师交流、专业实训基地建设、教学资源共建共享等工作,提升职业院校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

17.继续实施系列教师支教计划。继续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引导人才向艰苦一线流动,选派城镇优秀教师到艰苦一线支教,缓解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优秀教师不足问题。继续实施“组团式”教育人才援藏计划,弥补昌都教师队伍短板。深入实施银龄讲学计划,提升乡村教师整体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市负总责、区县和学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系,层层压实责任。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实现政策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的平稳过渡。科学研究谋划能够承接教育帮扶政策的乡村振兴重大举措,纳入教育“十四五”规划。吸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帮扶教育,形成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教育振兴的工作合力。

(二)加大投入保障。优化教育财政支出重点,落实《重庆市教育领域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聚焦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适当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全面加强帮扶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推进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进度,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资金监管使用。

(三)做好考核评估。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开展乡村振兴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教育相关问题,推动各项政策举措落实。发挥教育督导作用,把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纳入对区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范围。

(本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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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