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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政协重庆市委员会第五届第四次会议第0932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1-10-18

董代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完善贫困边缘群体帮扶机制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关心、关注,提出的建议非常中肯,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和针对性。我办对您所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经与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对接,现答复如下:

一、不断加大帮扶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是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关键抓手,是乡村振兴(扶贫)部门的首要政治任务。514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不仅是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部署要求,更是进一步明确了防止返贫的监测对象范围、优化了监测方式程序、完善了帮扶政策举措、提出了防止规模性返贫的新要求。《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强化政策支持,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都是我们的监测对象,没有区别对待,而是统一政策措施,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再局限于2020320日原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小额信贷贴息、技能培训、公益岗位等”有限的几项帮扶措施。

《中国重庆市委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建立市领导联系乡村振兴工作机制的通知》(渝委办发〔20217号)中明确要求“全市各涉农区县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3-5个区县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5-10个重点帮扶村,由区县相关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和帮助本地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在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后,还有一些贫困边缘村,可以申请纳入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得到政策支持和社会帮扶。

二、逐步强化基层组织建设

(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积极稳妥推行村(社区)党组织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委会主任,“两委”成员交叉任职,规范村(居)委会换届选举,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选进入班子,全面完成全市第十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重点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村(居)“两委”负责人业务培训,提升村(居)两委干部业务素质和综合素养,提高政策水平和为民办事能力,提升农村社会治理、社会管理、社会服务工作水平。

(二)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要求,今年我市从市级部门中又选派了478名驻村第一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进驻之后,主要工作职责就是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从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三、不断建立健全长效帮扶机制

(一)健全三大长效机制。一是,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吹哨人”机制,做到监测对象早发现;二是,建立“周通报、月比对、季调度、年考核”长效机制;三是,建立监测对象动态管理机制,细化标准、流程等。通过一系列“管用够用”的体制机制,确保监测对象(含边缘易致贫户)能够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区域性致贫,真正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59条明确规定的“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切实增强低保兜底保障能力。严格按照中央“四个不摘”工作要求,持续抓好社会救助各项兜底保障政策落实,在5年过渡期内,保持全市民政领域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对脱贫人口中失能或半失能、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未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按照低保“单人户”政策纳入低保保障。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社会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调整兜底保障标准,每年根据上年度人均消费增长比例同步调整低保保障水平,适度稳步扩大基本生活救助覆盖范围,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

(三)着力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完善临时救助措施,强化急难社会救助功能,持续实施基本生活困难急难型和支出型急难社会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应救尽救。逐步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探索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依据困难情况制定临时救助标准及时予以救助。全面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畅通急难社会救助申请和急难情况及时报告、主动发放渠道,建立健全快速响应、个案会商“救急难”工作机制,提升救助实效。

(四)全面推进健康扶贫医疗保障。目前,全市已建立“三保险”“两救助”“两基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补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扶贫济困医疗基金、健康扶贫医疗基金)多重医疗保障体系,落实资助参保政策,实行“两升两降一取消”倾斜报销办法,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截至2020年底,贫困人口住院费用自付比例占9.58%,重特大疾病、慢性病门诊费用自付比例占12.24%,县域内就诊率占97.2%,累计享受报销优惠政策190余万人次。同时,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扩大到33种,累计大病专项救治7.16万人,重病兜底保障37.53万人,做到“应治尽治”。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48.5万在家且有签约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签约服务全覆盖,4类重点慢病患者签约服务管理累计16.33万人,做到“应签尽签”。大病集中救治进度、慢病签约服务、重病兜底保障率均达100%。下一步,将继续保持健康扶贫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完善大病专项救治政策。继续实施脱贫人口“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便民措施,确保脱贫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将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将一次性自付1.5万元以上的脱贫户及其费用情况反馈给区县扶贫部门和医疗保障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病返贫致贫。

四、持续开展“扶志扶智”帮扶

制定《深入开展扶志扶智工作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志智双扶”,通过实施精神扶贫、着力提升技能素质、引导健康文明习惯、优化政策兑现方式等举措,引导和激发贫困群众从“要我脱贫”向“我要脱贫”转变,营造自力更生、脱贫光荣、勤劳致富的良好氛围。

深化“爱心进农家”文明单位扶志扶智行动,综合运用产业、就业、文教、捐赠等手段,实施项目1100余个,开展活动7.7万场,受益群众72.5万人次。围绕“一户一人一技能”目标,累计开展贫困劳动力实用技术及技能培训123万余人次,有效提高贫困群众致富能力。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十抵制十提倡”,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所有村均建立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

创新扶贫资金到户补助方式,将补助资金与具体生产经营活动挂钩,全面推行财政扶贫资金改补为奖、改补为贷、改补为股、改补为保、改补为酬“五改”,变“平均分配”为“多干多补”,变“现金补贴”为“风险补偿”,变“无偿补助”为“有借有还”,变“松散带动”为“股权激励”,变“不劳而获”为“劳有所获”,让有意愿、有能力的贫困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扶持,防止大水漫灌,防止政策养“懒汉”,以经济手段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2020年通过“五改”补助到户资金30.93亿元。武隆区财政每年设立200万元奖励基金,评选20个“公序良俗建设示范村”、100户“最美家庭”、1000户“清洁卫生示范户”,引领贫困群众见贤思齐、崇德向善。



重庆市乡村振兴局(代章)

2021528日      

(联系人:于礼山;联系电话:6774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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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