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98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尊敬的钟娟代表:
衷心感谢您对全市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关注!您在市人大五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乡村建设行动的建议》(第0985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专题研究,并会同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等市级部门细化意见建议的吸纳方式和转化措施。您的建议准确客观地提出了目前我市乡村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并围绕相关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为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推动路径。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市乡村建设开展情况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和抓手。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共同努力,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推动乡村建设行动实现良好开局。乡村规划不断完善,135名“三师一家”下乡开展乡村建设行动服务6682人次;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不断补齐。新改建“四好农村路3330公里,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3%,电网供电可靠率达99.8%,乡镇液化石油气经营覆盖率100%,实现无差别化光纤和4G网络实现全覆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全面启动。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2.3%,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到99.9%,建成53座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完成绿色示范村建设110个,“四旁”植树12258.5亩,创建“宜居村庄”223个。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建成乡镇养老服务中心223个,改造提升乡镇敬老院150家,建成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1030个,村社综合文化服务中心11119个,实现全市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城乡融合发展不断深入。所有区县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乡低保标准差距缩小到1:0.8。
二、下一步乡村建设打算
2022年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聚焦乡村建设行动重点任务,扎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调整优化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成立重庆市乡村建设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发挥乡村建设行动工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等作用,充实工作力量,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统筹协调、政策指导、调度通报、督导检查等职责,压实区县、乡镇、村社各级责任,一体化推动乡村建设行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对标对表国家乡村建设行动方案,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结合我市乡村建设实际,加快修改完善重庆市乡村建设五年行动实施方案,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扬优势,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全面落实乡村建设行动各项工作。
(二)持续做好规划引领。一是积极指导区县在编制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科学有序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统筹城市提升与乡村振兴,合理定位城镇职能和规模,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二是指导区县在编制镇(乡)国土空间规划过程中,与区县村庄布局规划做好衔接,根据“集聚提升类、城乡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四类村庄分类,合理布局村庄建设。三是印发《重庆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等政策文件,指导区县根据需求统筹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优化更新,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编制全域全要素村庄规划。提出加强规划布局引导,尊重自然地理格局,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村民意愿,逐步引导分散、零星居住农户按10户以上居民点适度集中,但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农民退出宅基地、集中上楼居住。四是修订《重庆市乡村规划设计导则》,大量引用我市经典案例,图文并茂对农村住房等乡村建设项目选址、建筑布局、建筑设计、景观营造、道路交通、基础服务设施等方面提出规划指引,助推乡村建设行动。五是多措施积极保障乡村建设发展用地,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出台《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了农业农村用地政策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计划跟着项目走”,用地审批实行“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对乡村建设发展用地按需保障、应保尽保。
(三)因地制宜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聚焦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重点任务,会同交通、水利、生态环境、住建、通信等部门加强农村道路、供水、用电、网络、住房安全等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把握好工作的时度效,合理安排建设时序,找准突破口,下足绣花功夫,不搞大拆大建,巧干不蛮干,多用“微改造”,做到切口小、花钱少、效果好、进度快、见效大,切实保留乡村特色风貌。
(四)完善县镇村功能衔接互补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推动教育、文化、医疗、养老等资源优化配置,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一是完善服务网络。严格落实国家要求,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每3万—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应当设置1个村卫生室。二是提档升级。规划布局120个左右区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三是递进式等级创建。力争2022年新创建甲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0个、社区医院10个、三星级及以上村卫生室达60%。
(五)调整优化推动产业发展。优化落实产业扶持政策,扩面深化“三变”改革,多渠道促进脱贫户、监测户持续增收。鼓励脱贫地区因户施策发展非农经济和庭院经济。发展一批能更多带动就业的特色优势富民产业,引导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通过参与生产提高家庭经营性收入。鼓励采取以奖代补、事后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落实到户资金,不得以简单发放钱物替代,补助标准由区县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持续落实脱贫户、监测户和突发困难户小额信贷支持政策。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稳步推进“富民贷”,适时在脱贫区县展开,为农户发展产业提供信贷支持。以村为单位设置乡村振兴指导员,重点做好产业项目指导服务。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乡村振兴等农村专项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向脱贫地区倾斜,优先支持有用地需求的脱贫村发展集体经济。适时对脱贫攻坚期的产业帮扶开展“回头看”。
(六)强化乡村建设行动保障措施。认真落实《重庆市市级预算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21〕139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继续强化投入保障,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建设行动目标任务相适应。加强政策研究,不断优化完善包括乡村建设行动在内的财政支持“三农”发展政策措施及体制机制,引导和带动更多的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共同投入乡村建设行动。深入实施规划师下乡,继续选派专业技术骨干进驻镇村,为镇村规划编制实施做好服务,助推乡村建设项目落地,为乡村建设行动提供人才支持。加强政策宣传、技术培训、观摩示范,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式营建”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调动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保障村民在乡村建设行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乡村建设行动,加快构建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多方共建共管格局。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乡村振兴特别是乡村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以上答复若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