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085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任逸舟代表:
衷心感谢您对全市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关注!您在市人大五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后续扶持力度的建议》(第0857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专题研究,并会同市农业农村委等市级部门细化意见建议的吸纳方式和转化措施。您的建议准确客观地提出了目前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并围绕相关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为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推动路径。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情况
2021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第一年。市乡村振兴局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以抓好巩固拓展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成果为“国之大者”,时时刻刻将这项工作抓住手上。作为牵头单位之一,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大力支持,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高位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
(一)强化政策落实。2021年,市发改委、乡村振兴局等23个单位联合印发实施意见,明确了“十四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建立了后续扶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常态监测走访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与市级有关单位协调配合、数据比对,多渠道监测后续扶持工作进展情况,深入基层开展督导调研,着力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我局把易地扶贫搬迁户中有返贫致贫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和突出严重困难户,全部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帮扶范围。2021年,共安排5.15亿元市级以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以下简称“衔接资金”),用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
(二)强化就业帮扶。依托东西协作、对口支援、市内帮扶等机制,协调配合人社部门组织实施易地搬迁安置点就业协作帮扶专项活动,通过“订单式、定制式”技能培训和就业岗位精准对接,促进群众外出就业。加大安置点周边以工代赈政策实施力度,大力开发保洁员、护林员、巡河员等公益性岗位,带动搬迁群众在家门口就业。2021年,易地扶贫搬迁就业人数达12.6万人、占有劳动力搬迁人口的80.5%。
(三)强化产业培育。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和搬迁群众后续扶持工作纳入衔接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在此基础上,2021年在提前批衔接资金安排中切块安排13000万元,用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协调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将安置点后续产业发展纳入“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派遣产业指导员,支持安置点和搬迁群众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撬动金融信贷333万元、社会资本295万元,支持搬迁后续产业发展。目前,全市集中安置点累计建成产业基地151个,全市产业覆盖搬迁贫困群众5.41万户21.18万人。
(四)强化配套提升。持续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416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完善提升公共基础设施和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我局从衔接资金中专项安排5000万元支持后续扶持项目38个,并对黔江李家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进行了倾斜支持。
(五)强化社区治理。协调配合民政部门做好集中安置点社区治理工作,支持较大型集中安置点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完成全市唯一800人以上的黔江李家溪安置点社区服务机构建设。结合重庆“大分散、小集中”和农村安置为主的特点,对具体条件的安置区(点)建立基层党组织,对不具备条件的安置点和分散安置群众,依托原有基层党组织进行全覆盖。
(六)强化权益保障。协调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全力推进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已登记发证61288套,实现“应办尽办”。持续落实生活用电给予8折优惠政策,2021年共为搬迁群众减免电费538万元。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区县切实保障好搬迁群众户籍迁移、社保转续,以及农牧业补贴和生态补偿等合法权益。
二、下步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与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委等有关部门一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盯关乎搬迁群众切实利益的“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凝聚部门合力,多举措发展安置点后续产业、多渠道促进搬迁群众稳定就业,强化社会管理促进社会融入,着力提升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及时化解矛盾、加强风险防范。
(一)关于“加大对渝东南地区建设相对集中安置点配套政策支持”的建议
1.完善政策措施。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作为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23条硬措施之一,持续加强渝东南地区集中安置点后续扶持力度,建立区县、乡镇两级党政领导联系帮扶机制,将小规模、规范化方式建设的农村集中安置点纳入支持范围,根据安置点规模大小,每个点制定具体的帮扶方案,“一点一策”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系统推进产业发展、就业培训、民政兜底、社区治理等工作。
2.加大支持力度。协调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加大对渝东南集中安置点的资金投入。把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纳入衔接资金分配因素,适当对较大型集中安置点进行倾斜支持,同时指导区县在切块下达的衔接资金中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的支持力度。2022年,我局已安排市级以上衔接资金41000万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其中渝东南6个区县14174万元,占比34.6%。
(二)关于“出台鼓励社会工商资本进驻集中安置点的支持政策”的建议
1.完善产业后扶机制建设。一是因地制宜促进特色产业发展。继续落实产业指导员制度,建立区县、乡镇农技推广人员和“土专家”联系帮扶工作机制,“一对一”开展技术指导。鼓励和引导农村小微型安置点和分散搬迁群众积极发展特色种养、农林畜产品加工等产业。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所在村规划发展一批“一村一品”专业村。支持有条件的安置区发展景观农业、观光体验、文化休闲、健康养生等新型业态。二是丰富拓展产品销售渠道。充分发挥消费帮扶政策作用,支持商贸企业与安置区所在地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实行产销对接,打通特色产品供应链条。开展消费帮扶精准对接活动,扩宽安置区农产品销售渠道。支持注册在搬迁集中安置点所在地的涉农电商经营主体加大农村产品网络营销力度,开展网络消费销售宣传活动。鼓励在集中安置点所在村建设农村电商服务站点,组织搬迁群众参加市区两级组织的农村电商培训。三是推动落实收益分配和利益联结机制。对于利用各类政策性资金建设的安置区就业帮扶车间、旅游业、现代农业、商贸物流等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资产,符合规定且具备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探索资产折股分红等长期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鼓励经营主体与搬迁群众建立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等合作方式,引导搬迁群众以土地、林地等入股,建立“企业+基地+脱贫户”“党支部+合作社+脱贫户”等利益联结机制,让搬迁群众更多分享后续产业发展红利。
2.加强市内外产业合作。依托鲁渝协作、库区对口支援、“一区两群”区县对口协同等工作机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山东等东部沿海地区以及主城都市区的企业在安置区投资兴业。支持具备条件的安置区发挥资源禀赋优势,与东部地区、主城都市区合作共建特色产业园区、产业基地、就业帮扶车间,加快发展现代特色产业。以企业合作为载体,鼓励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与搬迁群众创新合作模式,让搬迁群众更多分享后续产业发展红利。
(三)关于“对大中型易地搬迁安置点开展社区治理创新试点”的建议
配合相关部门,构建完善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村(居)委会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为基础,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的社区组织体系。推进安置社区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村(居)民自治制度,完善矛盾调解、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健全社会矛盾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和预防化解机制,加强安置区治安综合防控,畅通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引领”作用、驻村工作队和驻村第一书记帮扶作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作用,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鼓励集中安置点开展社区治理试点示范,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文化体育活动和科学普及等活动;开展陈规陋习问题摸底排查,综合运用宣传教育、积分制、红黑榜、政策激励、法律法规等措施,推进分类治理,制定红白事办理章程、村规民约等。丰富搬迁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结合中华传统节日、重要节假日、少数民族特色节日等广泛开展融入活动,引导所在地居民真正接纳、真诚帮助搬迁群众,促进新老居民人际交往、文化交流、情感交融。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乡村振兴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后续扶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以上答复若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