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乡村振兴专报〔2022〕44 期 重庆紧扣“把农民组织起来”创新推动乡村善治

近年来,重庆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把农民组织起来”这个关键,探索创新乡村善治新路径,让农民得到更好的组织引领、社会服务、民主参与。
一、抓统筹,形成“三级联动”治理合力。一是建立乡村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明确组织、宣传、政法、民政等21个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办公室设在市乡村振兴局,建立定期会商、定期调度、适时总结工作机制。市委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委农办印发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重点举措。将乡村治理纳入区县党政目标考核和督查激励内容,2022年对5个区县进行乡村治理激励。二是成立乡村治理工作专班。每周调度研究乡村治理工作,定期印发乡村治理工作清单,对38个涉农区县全覆盖开展专题调研,相关区县参照成立乡村治理工作专班,确保过渡期内工作不断档。三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委托专业智库开展课题研究,形成较高质量研究成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团市委青年志愿服务中心,每年在高校毕业生中招募乡村振兴志愿者250名,将参与乡村治理作为主要任务。指导重庆交通大学、重庆移动公司联合组建重庆市数智乡村研究院,推动数智乡村“政产学研”合作示范,在35个乡镇开展乡村儿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AI互动空间试点,探索德治新形式。
二、抓示范,优化“三个一批”治理路径。一是细化一批创建标准。印发《市级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标准(试行)》,将示范村标准细化为30条指标、示范镇标准细化为22条指标,设置负面清单和一票否决项,为示范村镇创建评定提供统一规范。将市级示范村镇作为推选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前置条件,对成功创建的村、镇,分别给予50万元、200万元奖励。二是开展一批试点示范。指导渝北区、铜梁区、江津区开展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目前,已成功创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4个、示范村40个,市级乡村治理示范镇25个、示范村90个。今年拟再创建市级乡村治理示范镇25个、示范村110个。将示范村镇创建情况作为市级衔接补助资金分配因素,2022年以乡村治理为因素向区县下达7589万元,调动和支持区县加强乡村治理工作。三是推广一批治理品牌。鼓励区县探索各具特色的乡村治理品牌,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治理样板向一线推广。渝北区“四张清单”、沙坪坝区“和顺茶馆”、荣昌区“新风小院”、铜梁区“开英工作室”、永川区“乡贤评理堂”、南岸区“两网三治”、武隆区“法治小院”、巫溪县“幸福家园”、石柱县“贵和工作法”等做法,均有较大影响力。
三、抓载体,构建“三制一化”治理格局。一是深化推广“积分制”,调动村民群众参与。印发《关于在乡村治理深化推广运用“积分制”的通知》,将乡村治理各项事务转化为量化指标,对农民群众日常行为进行评价并形成积分,把复杂的评比内容具体化,把无形的道德标准有形化,力争2024年底所有行政村全面推行“积分制”。二是深化运用“清单制”,规范村级组织运行。印发《关于在乡村治理深化推广运用“清单制”的通知》,在2022年底前所有行政村建立权力清单、自治清单、协助清单、证明清单、服务清单、负面清单“六张清单”,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推进基层干群关系持续改善和乡村治理效能持续提升。三是探索推行“院落制”,推动治理单元下沉。按照“地域相连、民风相近、群众自愿、规模适度、能力匹配”的原则,以自然村落为基点设立院落,主要负责收集民情民意、发展庭院经济、维护环境卫生、开展邻里互助、培育院落文化、倡导文明乡风等工作,推动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江津区根据人口密度、院落分布等现状,以30户左右作为一个“大院”,推选新乡贤能人任“院长”,依托闲置乡村小学校创办“书院”,因地制宜发展经济搞好“庭院”,充分讨论制定“院规”,有效实现乡村善治。四是积极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技术赋能乡村治理。推动乡村治理数字化建设,开展乡村治理数字化研究,推行乡村治理数字化试点,创新乡村治理方式。酉阳县《构建四种机制,走好乡村治理“数字路”》入选第四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荣昌区围绕村民“愿用、好用、管用”,开发“小院家”小程序,融入“积分制”“清单制”“院落制”,设置“爱环境”“找活干”“帮我卖”“换积分”等群众参与性强、得实惠的板块,有效调动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