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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州区关面乡建立多种利益联结机制精准施策促脱贫

日期:2019-02-28

  产业扶贫是帮助贫困户甩掉“穷帽子”、拔去“穷根子”的根本路径。关面乡主导产业为中药材,现种植有木香、黄连、杜仲、厚朴、党参等各种药材4.8万余亩,其中以木香最为著名,是“中国木香之乡”。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关面乡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大力发展特色主导产业,探索创新多种有效利益联结机制,三年累积实现稳定脱贫503户2015人。为确保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联结到一起,促进农户特别是贫困户的脱贫增收,关面乡建立的利益联结机制主要有:

  一是股份合作联结机制。这种模式主要以股份制合作社为载体,通过财政资金配股,让资金变股金、让农民变股民。2017年4月,泉秀村七里坪木香股份合作社成立,首批入社社员146户,现有木香种植面积11000亩,年产木香达700吨以上,带动76户贫困户(本村一般贫困户12户,扶贫资金跨村配股到户的深度贫困户64户),23户乡外社员(白泉乡3户,巫溪县20户)实现脱贫致富。这种模式下,贫困户通过三种渠道实现增收脱贫:一是土地流转费,合作社成立时流转3户贫困户的土地50亩,按180元/亩的价格,每户每年能够得到3000元左右的土地流转费用;二是固定分红,全乡64户245个深度贫困人口,全部以财政资金和扶贫帮扶资金配股到户的方式,财政资金配股93万加入到木香股份合作社。在产权分配上,项目实施主体(股份合作社)持有产权的49%,村集体持有产权的51%,其中41%的股权量化给贫困户获取收益,10%的股权收益作为村集体收益。在股权管理上,村集体及贫困户不参与实施项目的经营管理,实行保底分红,量化给贫困户的股权,贫困户不具有股本金的所有权,只享受收益分红权。在收益分配上,村集体及贫困户按持股金额不低于每年6%的标准实行固定分红;三是就业务工,泉秀村现有20000余亩木香,常年需要大量务工人员,目前的劳动价格是100元/天/人管吃住,按每年务工4个月算,一个贫困劳动力的务工收入超过1万元。

  二是“龙头”带动联结机制。包括龙头企业带动、家庭农场带动和大户带动,这种模式主要以固定分红和增加当地就业机会为主。龙头企业带动:姚程农业开发公司,是一家集养殖、酿酒、花卉种植为一体的农业开发公司,位于姚程村,全村有贫困户99户,2017年扶贫帮扶资金为公司配股到户20万元,本村20户贫困户成为公司股东,贫困户按持股金额不低于每年6%的标准实行固定分红,同时,公司有80余头母猪,母猪产仔后,20户贫困户本着自愿原则,可先领养猪仔5头,等生猪出栏后再付猪仔成本,从而实现“信用养”;家庭农场带动:水溪村八面山力维木瓜种植家庭农场,专业从事木瓜种植,现种植规模为200亩,2017年扶贫帮扶资金为该家庭农场配股到户5万元,贫困户按持股金额不低于每年6%的标准实行固定分红,同时,该家庭农场在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治、货物搬运、木瓜种植等方面常年需要劳动力,其雇佣贫困户家庭劳动力,每户户均务工收入5000元左右,带动了八面山5户贫困户脱贫;大户带动:关面村山羊养殖大户李升敏,常年喂养山羊200余头,其雇佣贫困户喂羊、除羊粪,把小羊羔交给附近农户喂养,带动周围10余户贫困户增收致富。

  三是产业托管联结机制。这种模式主要针对举家外出的贫困户,把家中原有种植产业交由放心的大户或者专业合作社经营,贫困户分得一定的产业托管收益。水溪村枫竹坪木香种植大户杨云培,现有木香种植基地2000亩,其中自家有300亩,亲戚免费送种土地1000亩,租种500亩,托管200亩。贫困户举家外出时,为了不荒芜木香种植,把照看不到的木香种植基地交由杨云培管理,并签订合同,每年挖木香时节,贫困户回家与杨云培一同挖,收获的木香按7:3的比例分成(贫困户7成,杨云培3成),据了解,托管1亩木香的成本为400—500元,1亩干木香的产量约为800斤,按目前市场价6元每斤,贫困户每亩可分得3000余元,除去成本,每亩净利润2500元左右,杨云培每亩分得1400余元,除去成本,每亩净利润900元左右。这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双赢的模式,真正实现了贫困户既不耽误外出务工挣钱,又不耽误家中产业发展。

  四是村级组织领办联结机制。这种模式由村级组织牵头,领办某项产业发展,既让贫困户增收,又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关面村党支部牵头,结合本村大量留守妇女、老人现有绣手工鞋垫传统,挤出部分村级工作经费购买电脑,腾出村级服务中心剩余办公场所,安排本土人才、村团支部书记叶一贵具体负责,在淘宝网开了一家“小叶传统手工绣花鞋垫”的网店,通过电商方式,专卖传统手工绣花鞋垫及其他土特产。开业一年来,网店营业额超过了15万元。目前,有20余户贫困户、30多名留守妇女成为传统手工鞋垫绣师,村级组织领办发展绣花鞋垫,利润分配方式以团支书从绣师手中以100-150元/双不等的价格收购,网上销售后,销售价格的5%作为村集体收入,剩余利润为团支书所得。这样一来,既解决了留守妇女、老人的收入问题,同时又破解了“空壳村”难题,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

         产业开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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