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民生村镇银行联动贫困群众合作共赢

一、基本情况
潼南区柏梓镇梅家村距柏梓场镇3.5公里,全村共有6个社,总户数461户,人口2346人,其中贫困人口74人。有劳动力1768人,其中在家劳动力420人。该村于2014年12月01日注册成立了重庆市潼南区百姓种养殖股份合作社,合作社内共有股民360户1830人(现在1、2、3社进入合作社,4、5、6社逐步进入)。土地入股面积1268亩,17649.6股(其中:贫困户入股48亩,705.6股,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等资源入股120亩,2088股,流转土地259亩)。资金入股20户,22万元440股。
二、产业扶贫情况
该合作社自2016年6月开始与潼南民生村镇银行建立合作关系。2016年11月,根据人行合川支行相关要求,由潼南民生村镇银行作为创建责任行,授予了该合作社为金融扶贫示范点。对于该合作社,潼南民生村镇银行采用的支持方式是将 “融智”与“融资”相结合。在“融智”方面,潼南民生村镇银行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对合作社的种养殖安排、观光农业打造、农用肥进货渠道、蔬菜销售等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纠正了该合作社成立之初“大而全”的经验思路,通过创新设计的“小步快跑”方式帮助企业进入良性运行轨道。在“融资”方面,2016年9月12日,潼南民生村镇银行为该合作社发放了第一笔流动资金贷款50万元,主要用于该合作社购买、安装果林防护栏及硬化路面。该笔贷款授信期限为3年;执行固定年利率7%;担保方式为宅基地抵押,产权人为该村支部书记刘琪林;按月付息,按计划还本。截至2018年8月该笔贷款已提前结清。2017年1月19日,潼南民生村镇银行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抵押,向该合作社成员发放了两笔个人经营贷款,合计金额10万元,截止2018年8月贷款余额5万元。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三变”改革试点促进农民增收产业增效生态增值的指导意见》、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三变”改革试点的通知》,柏梓镇梅家村被确定为我区农村“三变”改革试点村。该村农民专业合作社(重庆市潼南区百姓种养殖股份合作社)为潼南区农村“三变”改革确定的承接主体。为配合我区做好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做好扶贫攻坚工作,潼南民生村镇银行全面支持该合作的发展与融资需求,2018年7月,潼南民生村镇银行结合农村宅基地抵押与土地承包权抵押,向该合作社提供了140万元信贷支持。
三、产业发展情况
重庆市潼南区百姓种养殖股份合作社通过国家项目扶持政策,立足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承担“三变”改革试点的经营主体,确保“三变” 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村级道路建设、生产便道建设、山坪塘整治、土地整治及培肥、营销中心建设、智能监测信息系统建设。二是选准发展产业。在现有产业基础上,结合梅家村资源禀赋、区位特点、产业基础等情况,对全村进行产业进行规划和布局,以产业发展为支撑,促进农民增收。新建无土草莓栽培、金秋砂糖、长叶香橙、柑橘W·默科特等特色水果基地。三是实施产业标准化。新建基地土地整治及培肥、水肥一体化建设、生产智能监测信息系统等建设。四是畅通产品市场。营销市场建设、引进知名电商,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五是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合作社每年年终分配一次,合作社成员实行“保底分红+收益分红”制度。对土地资源入股的,保底分红标准不低于当地土地流转租金,收益分红标准根据合作社当年收益状况进行确定。建立合作社管理层人员工作激励机制,建立风险和生产发展基金。合作社分配方案要经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组织实施。六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制定完善资产经营、民主管理、议事规则、股权管理、成员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该合作社将在2018年底完成梅家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实现梅家村资源全部盘活、经营性资产全部量化、农民全部参与的“三变”改革试点全覆盖。合作社2017收益201.19万元,全村经济总量约3000万元。2018年预计合作社收益约230万元,全村经济总量将在2017年底的基础上增加10%,农民平均收入增加15%,贫困户脱贫致富,集体经济进一步壮大。带动当地特色产业发展,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土地利用率达到95%以上。力争该试点村打造成全市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点。
四、取得成效
(一)农民增收。
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户量化确权的所获得的资产股份入股重庆市潼南区百姓种养殖股份合作社,开展股份合作;农户承包地、资金等入股合作社,从而获得土地入股分红收益。农户承包地使用权入股合作社,按照良田800元/亩、潮土400元/亩、坡地200元/亩的标准计价折资入股,按每1股500元设置股份。土地开展股份合作,既壮大了集体经济实力,又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
(二)股民集体共赢。
创新财政资金扶持方式,将各级财政补助合作社的项目建设资金,在符合资金使用性质、用途及要求的前提下,可用于股权化改革的资金,开展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试点。将各级财政补助给合作社的项目资金等,按照合作社领办者持股15%(由合作社领办者使用支配)、村集体10%、合作社成员及土地流转给合作社的农户和全村建卡贫困户等持股75%的比例。持股的主体,不参与实施项目的经营管理,按持股金额6%/年的标准实行“固定分红”。2018年2月按每股40元进行分红,每户分红600至7000元不等,共计分红136.052万元。实现了集体与股民双赢。
(三)优化了农村资源要素配置。
通过清产核资,摸清了农村“三变”改革试点的家底。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村集体及农户以土地、山坪塘等资源要素入股合作社,实现了资源变资产,优化了农村资源要素配置,激活了梅家村发展潜能。据统计,梅家村耕地面积2701亩,已入股1268亩,其中集体林地、水域、四荒地等面积225亩,已入股120亩。
(四)实现了股份合作规模经营。
通过引导农民自愿以承包地、资金、技术等入股合作社,实现了农民变股东,参与合作社收益分红,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实现了对入股土地集中连片经营,提高了农业机械化水平,充分发挥适度规模经营带来的经济效益。到2017年底,合作社基本形成了蔬菜、水果等主要产业1530亩,2018年2月按每股40元进行分红,实现集体与股民双赢。梅家村将入股后的土地,以特色经果、无公害蔬菜、优质粮油等为主导产业,形成了渝佛桃、甜沙桔、蔬菜、葡萄等6个产业园。(根据潼南区扶贫办相关材料整理)
产业开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