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五大行动”巩固脱贫成果

一、开展了对口帮扶行动。出台了《关于调整脱贫村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的通知》,完善了干部帮扶长效机制。坚持驻村工作队成员、职责不变,区级扶贫集团“联乡帮村包户”对象不变,“六个一”和“六到户”帮扶任务不变,干部“一对一”结对帮扶对象不变,对已脱贫和新增贫困户连续帮扶3年。加大对非贫困村和插花式贫困户的帮扶关注力度,各乡镇街道组建了驻村工作队,确保对非贫困村“一对一”帮扶不断。驻村工作队开展下村入户工作,对结对帮扶户的家庭收入和经营、健康、教育等支出建立了“明白帐”,找出了稳定脱贫的潜在风险,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帮扶工作。6047户3000—5000元踩线脱贫户和947户新增贫困户干部结对帮扶落实“一户一法”率达100%。
二、开展了助农增收行动。整合涉农项目资金纳入改革试点,探索“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带动“踩线脱贫户”和新增贫困户的产业发展。2016年,全区实施“股权化改革”项目25个,项目总资金2294.16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1201万元,涉及持股建卡贫困户330户、持股金额507.8万元。率先开发运用了互助社的信息软件管理系统,加大了资金安全管理和扶贫互助资金发放力度。5753户建卡贫困户种植早市青菜头13.84万亩,向5568户贫困户发放增福土鸡种苗16.23万只。采取“互联网+”的方式,筹办了10个网上村庄。龙潭镇网上村庄举办了8次2000余人参加的乡村旅游体验活动。
三、开展了设施建管行动。2016年脱贫村硬化村道路35.27公里。针对社道路重修轻管,养护资金落实不好等问题,每个村落实了1000元每公里的社道路后续管护资金。启动了21个贫困村二次农村电网改造。为新产生的D级危房户中的建卡贫困户每户落实补助资金5万元。区水务局逐户开展了人饮安全核查评估登记,对存在人饮安全问题的农户在年内全部完成了销号。
四、开展了分类救助行动。积极探索建卡贫困户中慢性病患者的救助机制,完善了区级大病救助基金使用办法。区卫计委开展了建卡贫困户健康体检和信息调查录入工作。兑付区级大病救助资金105.5万元、农村扶贫小额意外保险和大病补充商业保险331起123.71万元、农房保险赔付79起36.83万元,资助贫困大学生469人,发放资 助金229.9万元。
五、开展了精准管理行动。一是开展了动态调整工作。委托国家统计局涪陵调查队在全区24个乡镇街道中抽样选择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500户脱贫户进行脱贫效果监测,重点对脱贫户家庭的增收情况、人均纯收入以及干部帮扶、产业扶贫、分类救助等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开展监测,及时掌握全区贫困户脱贫后的生产生活状况。通过村社评议、公示,乡镇街道复查审核,在全区2015年建卡贫困户中识别出人均纯收入3000—5000元“踩线”脱贫户6047户19655人,识别出新增贫困户947户2866人。对去年脱贫档案资料进行了收集整理,清理完善了户脱贫档案资料以及扶贫手册的规范填写和发放到户等工作;二是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积极配合区纪委,开展了扶贫资金专项治理;配合区检察院,开展了职务犯罪预防和整治行动。落实了扶贫资金审计自查整改工作,对发现的问题下发了整改清单,完善了扶贫项目资金“三专一报三公开三监督”管理制度。配合市审计组,对全区2013年至2015年扶贫项目资金进行了全面审计。三是整改了扶贫工作形式主义问题。对照《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解决扶贫工作中形式主义等问题的通知》中列举的扶贫工作中的六大形式主义问题,举一反三,开展了自查整改工作。四是开展了督导检查行动。由区委督查室牵头,组织了6个督查组,采取暗访形式,先后4次对“回头看”工作、对口帮扶、资金管理和自查整改等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各乡镇街道根据扶贫专项督查情况,由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列出了问题清单,逐项落实了整改的人员、责任、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五是加大了扶贫考核力度。出台了考核办法,把扶贫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和区级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区级部门考核分值为2分,乡镇街道考核分值为5分。
涪陵区紧紧围绕“完善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成果”这一重点,以人均纯收入3000—5000元“踩线”脱贫户和新增贫困户为对象,坚持队伍不散、政策不变、力度不减,深化扶贫攻坚。大力实施的“五大行动”,在全区形成了“思想上不放松,工作上不懈怠”良好的扶贫攻坚氛围,巩固脱贫成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产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