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按下旅游扶贫键 翻开旅游助贫新篇

摘要:巫山县是中国旅游强县,也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生态文明示范县。近年来,巫山县依托得天独厚的自然和人文资源,紧紧抓住全市唯一的全域旅游创建试点县机遇,坚持将全域旅游作为为拉动县域经济发展和助推脱贫攻坚的新战略、新引擎,走出了旅游助推脱贫攻坚的新路子,探索出两大“旅游+扶贫”新模式,为巫山实现高质量脱贫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扶贫成效
巫山县按照“一城两轴三片十一廊道”和“一心三线”旅游空间布局打造大景区,现已形成1个5A景区、3个4A景区等一批精品景区集群,2019年接待海内外游客1902.83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83.2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02%、30.02%;旅游购票人数155.3万人次,同比增长27.3%。通过大景区辐射全县17个乡镇(街道),占全县乡镇(街道)总数的65.38%,让绝大多数群众吃上“旅游饭”。全县120个贫困村中,依托大景区辐射带动45个贫困村实现脱贫,占比37.5%;依托大景区辐射带动926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33351人实现脱贫,占脱贫总人数的37.2%。依托乡村旅游带动2085户贫困户脱贫。
二、主要做法
(一)依托大景区辐射带动大扶贫模式
一是依托景区辐射带动贫困户直接就业脱贫。景区项目建设过程中,与施工企业协商提供劳务用工指标,优先安排建卡贫困户人员,带动17个涉旅乡镇918户贫困户3561名贫困群众直接就业。景区、酒店营运管理直接提供就业岗位5208个,带动563户建卡贫困户1572余人直接就业。依托旅游公路提供长期性公益岗位2051个,直接帮助751户建卡贫困户3383人实现稳定就业,人均每年增加收入2万至3万元。
二是依托景区消费带动贫困户创业增收脱贫。依托景区辐射的17个乡镇45个贫困村进行旅游扶贫开发并建成一批乡村旅游景点,鼓励当地村民参与旅游开发,培育出313家农家乐、305个农村电商网点、58家茶馆酒馆、49家乡村旅馆等旅游新业态,带动贫困户1127户5366人精准脱贫。组织景区、宾馆、酒店、商店定点购买贫困村村民农副产品,帮助贫困户1355户6097人实现稳定脱贫。成立旅游合作社、产业合作社等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搭建电商平台,为游客、景区经营企业提供农副产品,帮助全县村民尤其是贫困户销售农副产品,2019年全县涉旅乡镇实现农副产品销售额达2.3亿元,其中4205户贫困户村民户均增收8341元以上。
三是依托景区项目建设带动贫困户直接增加财产性收入脱贫。巫山县依托景区项目建设,积极利用“三变”改革模式,实现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帮助农民实现财产性收入增加,带动贫困户实现脱贫。依托景区旅游业态项目,利用村民的闲置房屋、设备等资源,通过租用或入股的形式参与旅游项目建设,获得该项目租金或分红收入,直接增加村民财产性收入。如巫山县万亩茶园项目以“公司+合作社+村集体+村民”的模式签订四方协议,村民利用土地以村集体组织的名义统一打包成立专业合作社,由公司对专业合作社实施兼并收购,并负责项目建设和营运,其中公司占股32%、合作社占股32%、村集体和村民合计占股36%。项目建成后的前3年,企业以300—350元/亩土地补助给村民;第4年开始,企业按照人头分红占50%的模式分配给村民。依托景区旅游民宿项目,租赁村民闲置房,通过土地流转方式,直接增加村民尤其是贫困户财产性收入。如巫山县三峡院子项目,旅发集团与神女景区内柳坪村10社原有7户贫困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固定的价格租赁房屋20年,并一次性付清租金,直接增加贫困户财产性收入。同时,旅发集团将村民房屋改造为特色民宿酒店后,优先安排7户贫困户在内的50余名原住民就业,帮助贫困户增收脱贫。
(二)发展乡村旅游带动扶贫模式
我县先后出台《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巫山县国家和市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及县级乡村旅游示范村创建计划方案》等政策,通过整合资源、创新模式、融合发展将乡村旅游业培育成我县旅游产业的重要增长点。按照乡村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结合乡村振兴总体要求,坚持以交通为先导、以产业为基础、以文化为灵魂,积极创建30个乡村旅游国家和市重点村名录及县示范村,通过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增加农民收入,最终实现脱贫致富。2019年我县从事乡村旅游行政村110个,乡村旅游从业户数4150户,旅游经营场所业775个,总收入3938.25万元,累计带动2085户贫困户脱贫。
一是柑园村乡村旅游模式。通过招商引入新村民,由新村民与集体经济组织共同成立以民营资本为主导的多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参与乡村旅游建设和运营。由村集体组织收储老村民的部分房屋和土地,按收储价格转让给新村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实现老村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享受利益。由新村民独立投资建设示范性项目,项目建设完成后释放5%的经营股份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运营,通过增加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反哺村民收益。同时,新村民直接提供公益性岗位,吸纳老村民就业,增加收入。
二是权发村乡村旅游模式。由国有资本公司、民营企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组成混合制企业,建设和运营乡村旅游项目。由村集体组织收储老村民的部分房屋和土地,按收储价格转让给国有公司,民营企业与国有公司分别占51%和49%的股权共同投资建设项目,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项目建设完成后,国有公司释放5%的股份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民营企业、国有公司和村集体组织共同运营,实现老村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享受利益,推进建设业态丰富的乡村产业链,带动乡村旅游多元化发展。
三是哨路村乡村旅游模式。引入生态康养民营企业和新村民,由生态康养民营企业、新村民、集体经济组织组成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投入重资产,新村民投入轻资产,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依托康养项目建设,村集体经济组织征收规划范围内村民的土地和房屋,直接增加村民财产性收入。生态康养民营企业对乡村旅游项目给予技术和资金支持,依托生态康养项目来引领乡村旅游发展,同时吸纳村民务工,帮助村民增收。生态康养区内的宾馆、酒店、商店定点购买村民农副产品,尤其是帮助贫困户村民销售农副产品,通过增加收入实现脱贫。
三、经验启示
(一)党政统筹是前提。巫山县成立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全县旅游重大事项,成立大班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担任指挥长的全域旅游发展等6个指挥部加强对旅游工作的指导,成立县委派出机构旅游党工委强化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督查,要求各乡镇(街道)积极配合、主动作为、认真执行文化旅游各项工作。同时,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每季度专题研究旅游工作,将旅游工作纳入各单位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巫山县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使得旅游业充分发挥了其主导性产业的作用,实现带动贫困户脱贫。
(二)旅游扶贫规划引领是基础。巫山县着力打造大景区,依托大景区和农业产业布局乡村旅游,并以此制定旅游扶贫规划,指导全县旅游扶贫发展。目前,正在按照2个5A、4个4A和一批3A景区推进全县大景区建设,按照长江一线、大宁河马渡河一线、文化旅游大溪庙宇一线推进乡村旅游建设,旅游辐射面进一步扩大,带动73%的涉旅乡镇村民吃上“旅游饭”,推动旅游产业带贫作用充分发挥。
(三)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是关键。巫山县立足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并使其成为全县主导性产业,出发点是增收贫困群众收入,关键在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目前,构建了村集体、村民和企业的利益联结机制,让企业与贫困户形成利益共同体,采取政府支持产业、企业带动农户的方式,引导农户参与旅游项目的生产经营,让贫困户在家门口就业增收,增进他们通过努力实现脱贫的信心,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
(四)调动群众积极参与是原动力。集体、村民和企业要实现利益共享,让村民成为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人。要通过乡村文化振兴,借助夜校、乡贤大讲堂、农家书屋、培训计划等方式,引导农民树立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农民文化素质,才能激发农民的原动力,让他们主动融入旅游扶贫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实现真脱贫、脱真贫,逐步走上致富路。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