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青疙瘩”变“金疙瘩” 大产业助大扶贫

——涪陵榨菜产业扶贫案例
【摘要】涪陵是榨菜的起源地,是享誉世界的“榨菜之乡”。针对“千家万户的小农户难以应对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和农民的市场履约意识不足”两大现代农业发展难题,2019年,涪陵区榨菜产业全面推行“龙头企业+股份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种植订单率84.2%以上,探索建立起“一个保护价,两份保证金,一条利益链”的益贫惠贫机制,让农户及建卡贫困户、合作社和企业从相互博弈走向三方共赢,更让榨菜这项传统产业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2020年,涪陵区青菜头种植涉及23个乡镇街道60万农民,收砍面积72.71万亩,销售总收入14亿元,带动全区12200余户近70%建卡贫困户种植青菜头,户均销售收入2244元。
涪陵榨菜,是重庆市农村经济中产销规模最大、品牌知名度最高、辐射带动能力最强的优势特色产业,“涪陵榨菜”、“涪陵青菜头”品牌价值分别达147.32亿元和24.38亿元。目前,涪陵全区有榨菜生产企业37家,其中榨菜重点龙头企业23户(国家级2户、市级17户、区级4户),年成品榨菜生产能力60万吨以上,销售额约50亿元,上缴税收约5亿元。2020年,涪陵区青菜头种植涉及23个乡镇街道60万农民,收砍面积72.71万亩,总产量160.81万吨(外运鲜销54.05万吨,收购加工105.23万吨,社员自食1.53万吨),较去年增长0.4%;销售总收入141681.29万元(外运鲜销均价1.2元/公斤,外运鲜销收入为64861.2万元,收购加工均价0.73元/公斤,收购加工收入为76820.09万元),较去年增加6153.79万元,农民人均青菜头种植纯收入1907.14元。全区建卡贫困户12200余户种植青菜头2.14万亩,总产量3.5万吨,全部按0.73元/公斤计算,销售总收入2730余万元,户均销售收入2243.9元较上年增收15%。
一、组建股份合作社,打造利益共同体
“千家万户的小农户难以应对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是现代农业发展的一大难题。涪陵区培育组建以农民为主体的榨菜股份合作社,构建榨菜产业“三变”改革利益共同体。以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为契机,组建国有上市龙头企业榨菜集团公司控股的重庆振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涪公司),财政投入“真金白银”撬动股份合作社发展,由榨菜半成品加工大户牵头、榨菜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广大菜农(包括贫困户)参与,参股组建榨菜股份合作社。区财政落实专项资金对每家符合条件的股份合作社奖补25万元构建股权结构,振涪公司或农业产业化榨菜龙头企业持股5万元、村集体经济组织持股5万元、村扶贫基金持股8万元,另外7万元用于合作社发展生产或基础设施建设;其他青菜头种植农户以青菜头种植当季土地经营权(青菜头产量入股价计算的菜款)入股,种植加工大户以资金和设施设备折价入股。2019年,全区共组建榨菜股份合作社197家,入股农户20774户,一般农户16464户、贫困户4310户。其中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内榨菜股份合作社124家,产业园区内青菜头种植贫困户实现入股合作社全覆盖。
通过在产业链条上推行股份制改造和利益联结,做到联股联业、联股联责、联股联心,解决了“青菜头种植分散、品质难控制、企业半成品加工原料难组织”等问题,建立了产业链动能分工合作机制。合作社成员(农户)主要负责青菜头种植和供应;合作社对榨菜种植实行“投入品、播种育苗、种植技术、田间管理、收砍、初加工(含看筋)、销售”统一管理,承担榨菜半成品初加工生产和供应;签约榨菜龙头企业不仅派员监管青菜头收砍时间节点、初加工(看筋)环节等,保证榨菜原料的供应和质量,同时还主要负责精深加工、产品市场销售和品牌打造。通过产业链各经营主体的股份联结,建立了“保底分红+财政投入资金股权化分红+农户务工收入+盈余二次分红”分配机制。农户种菜当季土地经营权价款(按入股价与交售青菜头数量计算的价款)、资产折价和资金入股按5%计算的价款为保底分红,振涪公司或农业产业化榨菜龙头企业不参与保底分红;合作社有经营盈利每年实行盈利二次分红,优先支付市场价高于入股价的差价款给入股菜农,在提取公积金(5—20%)、公益金(5—20%)后按股分红,约定时间支付,原则上每年12月30日前。
如涪陵区百胜镇中心村贫困户袁亮,2013年因父亲患病,加之子女读书被评为建卡贫困户。以前种青菜头收入不稳定,有种过二、三亩收入三、四千块钱的,也有种过十几、二十亩却倒赔本的时候。直到2019年,袁亮加入了榨菜股份专业合作社,与合作社签订了保护价订单协议,袁亮一下子在村里揽了近30亩地种植青菜头。由于加入了合作社,签订了订单,今年砍收青菜头近80吨,扣除肥料和雇工成本,单是种植青菜头单季净收入就达4万多元。如今袁亮一家已实现稳定脱贫,成为当地勤劳致富的“小明星”。谈及青菜头,袁亮总是自信满满地笑着说,“加入合作社,有了协议就放心了,今年下半年还要种植更多青菜头,扩大规模,争取挣更多的钱”。
二、落实一个保护价,稳定生产大基地
稳定优质原材料基地面积,是保障榨菜产业持续发展的基础。综合衡量企业需求、农户收益及市场波动情况,研究出台青菜头收购优质优价政策,探索建立“保护价+随行就市”价格调节机制,既保证了企业充足的原料供应,又有效规避“菜贱伤农”的现象,极大调动了农户种植青菜头的积极性。今年,全区70%以上青菜头种植基地实施订单生产,普遍按照“雨水”节气前800元/吨的兜底价格进行收购;榨菜企业以1865元/吨的保护价格收购合作社的粗加工榨菜原料。收购保护价的落实,有力增强农户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种植放心、收益托底,有效实现了农户和合作社的收益预期,确保了榨菜优质原料基地的稳定增长。2019年全区青菜头实际种植面积比2018年增长10%左右。
三、推行两份保证金,形成三方利益链
“农民的市场履约意识不足”是现代农业发展面临的另一大难题。为此,在签订保护价收购协议时,全面推行履约保证金方式,构建起三方信用合作机制。合作社向龙头企业交3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菜农又向合作社交3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这两份保证金有效约束和规范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的市场履约意识,保证了榨菜企业榨菜生产原料市场供应的平稳和质量,种植户向合作社交了保证金,心里更踏实,收益得到了保障,能够放心的种。2020年,全区农民人均青菜头种植纯收入1907元,其中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内榨菜股份合作社入社建卡贫困户户均年增收6000元以上,较往年增收15%。这种保证金机制的建立和推广,也是新时代在广大农村探索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有效形式,必将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打下现实基础。
组建榨菜股份合作社,推行“一个保护价、两份保证金、一条利益链”的联结机制,一条从田间地头到商品货架的产业链就这样形成了。既保障了农民收益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稳定增长,也保证了企业生产的原材料品质,真正实现了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的“三满意”,实现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
几点启示:第一,扶贫产业发展必须走规模化道路,利用龙头企业的辐射效应,带动村民脱贫致富。一是要推动如涪陵榨菜集团等产业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发挥带贫益贫作用,体现扶贫效益,避免产业扶贫“扶企不扶贫”。二是要抓好扶贫龙头企业的培育和认定工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增强带贫能力。第二,要因地制宜探索合适的利益联结机制,不断深化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等带贫模式,通过专业合作社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把企业和贫困户密切联系起来,成为利益共同体,保障三方权益。同时,加强对新型经营主体的规范化管理和扶持力度,避免“空壳化”“空心化”。第三,要通过产业发展收益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以“保证金”的形式让贫困户增强信用意识,带动贫困户持续发展生产,实现脱贫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