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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从“四个方面”入手扎实抓好扶贫信访工作

日期:2017-09-25

  今年以来,云阳县立足脱贫攻坚进入决胜阶段关键时期的实际,把扶贫信访工作作为解决贫困群众困难、维护贫困群众合法权益的主渠道,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依法、依规、有序、有效化解和处理全县扶贫领域信访问题。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在信访工作中,主要抓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长效机制

  一是县领导“定点包干”机制。为推进扶贫信访落到实处,将涉及重大扶贫信访件呈送联系乡镇的县领导,由县领导“定点包干”,督促落实信访查处和矛盾处置。二是对接研判机制。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月组织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对突出的问题线索预先研判、制定预案,对涉及多部门的涉访涉诉案件,集中会审、集体研究,健全信息共享、定期研判、联动协作的处置机制。三是分级办理机制。建立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信访核查和矛盾调解机制,构建起以县级为龙头,乡镇(街道)为纽带,村(社区)为基础的工作体系。并在脱贫任务重的4个乡镇组建4个扶贫信访调解中心,依托驻村工作队组建村级民间调解组织162个,将信访查处落实到基层一线。四是干部下访机制。结合精准识别、精准脱贫“回头看”工作,全覆盖摸排基层矛盾,广泛宣传扶贫政策,提高群众对政策的认知度。成立扶贫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扶贫办主任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按照包片负责的原则,定期开展扶贫下访,零距离倾听群众诉求,面对面解决百姓难题,带头化解信访积案,认真解决群众难题。

  二、实行台账管理,限时办结销号

  落实专人,建立信访台账,明确接访领导、办理人员、办结时限,做到信访来源、办理流向、处理结果“一账清”。面对扶贫信访日益增多的现状,自加压力,将扶贫办信访办结时限从30个工作日缩短到15个工作日;对交办乡镇(街道)核办的信访件,在交办后的7个工作日内,跟踪督办进度;对涉及政策咨询信访件,立即回复;对上级交办件或部门转办件,当即做好登记备案,汇报领导签署办理意见,并根据办理意见当天内与信访人电话联系,听取详细信访诉求,3个工作日内开展案件调查;案件办结后,第一时间与信访人见面或通过电话与信访人联系,回复调查处理情况,得到群众认可,没有出现重复上访现象。

  三、切实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优势

  一是把老百姓关心的各类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好,修订完善《云阳县脱贫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办法》、《云阳县招标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扶贫领域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经济问题引发的各种信访、上访。二是从转变作风入手,从源头上化解矛盾。要求全县干部职工切实做好“三个转变”(即从“外行”变“内行”、从“过客”变“常客”、从“陌生人”变“贴心人”),坚持每月为帮扶对象至少办1件实事、在村劳动至少1次、与外出帮扶对象至少联系1次,积极为帮扶对象排忧解难,真正拉近了干群距离,密切了干群感情,将矛盾化解在了基层,极大地减少了扶贫信访事件的发生。

  四、强化信访保障,助推脱贫攻坚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落实。落实“1+2+X”信访处置人员保障,即安排1名工作人员专项负责信访处置,2名工作人员协助处置,相关科室成员参与处置的工作机制,并在用车、经费上给予优先保障。二是强化政策落地。要求各乡镇(街道)强化政策落地,公平、公正、公开地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让贫困群众真正受益。在42个乡镇(街道)组建村级义务监督员队伍403名,参与动态调整、项目实施、危房改造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工作,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将信访工作纳入乡镇(街道)脱贫攻坚工作考核重要内容,提高考核占比,建立考核台账,实行月分析、季通报、年考核,层层压实责任。

 

 

 

  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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