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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贫困村级集体经济现状调查

日期:2017-07-18

  近年来,我市加大引导扶持,强化监督管理,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取得了较快发展,在保障贫困村“村支两委”正常运转、发展农村公益事业中有效发挥了基础性作用。据调查统计,全市1919个贫困村,有427个村有集体经济收入,占22.3%。其中,2016年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376个,占88.1%;5万元以上的村51个,占11.9%。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主要集中在渝西和乡镇周围的贫困村,来源于资产性的分配、门面出租、经营收入、投资收益和财政等有关部门补助等等。对于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增强村民自治发挥了重要的引领性作用,较好地维持了村级行政日常工作运转。

  我市已经有了集体经济的贫困村,其经济来源主要有6类:一是物业出租收入。主要是乡镇、城市周边的村,利用老村部、老校舍以及原来村修建的建筑出租给私营小企业办工业,这是村级集体经济最稳定的收入来源。二是项目资金收入。有条件行政村千方百计争取区县、市的农业和农村建设项目政策支持,在实现项目建设的基础上,得到部分劳务盈余,补充村级运转经费的不足。但它收入多数是一次性的,带有明显的偶然性。三是联系部门、联系企业和社会“捐赠”收入。有的村定期组织本村外出做生意、搞企业发展好的人士向其捐赠,有的村利用本村在国家机关工作的资源为村争取项目管理经费。四是土地开发收益,主要城镇同边的村利用政府征地,得到部分收益。五是现有水面、林地等资源的出租收入。六是政府临时性政策项目收入,比如,农民宅基地复垦,建设项目征地所得的村提留、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返还款等等。

         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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