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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对驻村工作提出“十步法”“八关系”“八不准”工作要求

日期:2017-06-16

  

为确保驻村帮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奉节县对驻村工作提出运用好“十步法”、把握好“八关系”、遵守好“八不准”工作要求。

  一是运用好“十步法”。学习中央组织部驻台江扶贫工作组在驻村工作中,总结提炼的驻村工作“十步法”:第一步,明政策、知决策、学方法;第二步,熟人头、多沟通、建联络;第三步,察地情、阅史情、摸人情;第四步,紧互动、细观察、抓底细;第五步,交朋友、识准人、捋问题;第六步,跳出来、问计谋、求外援;第七步,融进去、求共识、树典型;第八步,办实事、惠民生、暖人心;第九步,定计划、帮产业、助项目;第十步,强组织、带党员、育人才。

  二是把握好“八关系”。搞好驻村工作队与村支两委的关系,当好师傅,担起责任,做好传帮带,帮村干部赢民心、树威信;搞好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与其他驻村力量(帮扶单位、帮扶企业、专业合作社)的关系,工作队长兼任第一书记,指导、监督、检查、帮助村党支部开展工作,全方位统筹驻村工作队员和驻村干部;搞好驻村工作与结对帮扶工作的关系,将结对帮扶作为走访群众、发现问题的好方式,统筹兼顾,实现相互促进、相互出彩;搞好驻村工作队与县委、乡镇(街道)党委的关系,工作队要在县委、乡镇(街道)党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县委、乡镇(街道)党委负责,积极反映现实问题;搞好驻村工作队与派出单位的关系,每位队员要以派出单位为后盾,派出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履行直接责任,在工作中全力支持配合;搞好工作队长与队员的关系,工作中队长是领头羊,队员之间是“队友”关系、“战友”关系,队内管理出问题,首先追究队长(第一书记)责任;搞好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的关系,规定动作做到位是前提,自选动作要围绕职能职责来开展,不能自搞一套;搞好兴办实事与完成攻坚任务的关系,要通过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切实解决办好村级民生实事。

  三是遵守好“八不准”。必须自觉看齐,不准妄加议论;必须驻村入户,不准挂名走读;必须踏实干事,不准欺骗群众;必须按章办事,不准优亲厚友;必须崇德向善,不准参与赌博;必须尚俭戒奢,不准酗酒滋事;必须廉洁自律,不准收受财物;必须洁身自爱,不准伤风败俗。

        社会扶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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