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三措施”抓实驻村帮扶工作

涪陵区高度重视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严格按照市扶贫办“队伍不散、人员不减、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驻村工作要求,抓好、抓实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
一是深化落实“1085”工作措施。“10”,即十大驻村工作队职责: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服务群众工作、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广泛了解村情民意、帮助理清工作思路、宣传落实扶贫政策、监管扶贫项目资金、组织开展扶贫培训、督促搞好问题整改、履行工作队长职责;“8”,即八项管理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工作报告制度、考勤管理制度、督查通报制度、纪律约束制度、召回调整制度、后勤保障制度;“5”,即五大考核检查内容:驻村工作记录、帮扶工作成效、日常工作情况、干部群众评价、管理制度执行。
二是全覆盖派驻驻村工作队。全区63个市级脱贫村,每个村区上派驻了驻村工作队;240个非贫困村,乡镇街道逐村组建派驻了驻村工作队。每个工作队由4名干部组成,即1名队长(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3名队员组成(机关事业干部、大学生村官等组成),共计派驻干部1210人。
三是严格工作考核及结果运用。区上组建督查组,采取“三不、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即不打招呼、不要陪同、不听汇报,随机抽取乡镇、随机抽取脱贫村,督查结果全区通报公开问题责令整改的方式,开展常态化暗访督查。重点督查驻村工作队员到岗到位情况;工作干在村、住在村、吃在村情况;走访贫困户,一家一户帮思路、帮技术、帮就业、帮创业情况;驻村工作日志记录情况,做到工作见人见事。平时检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内容。驻村工作队员参加派出单位年度考核。由乡镇街道提出年度考核等次初步意见,再由派出单位征求区委组织部、区扶贫办的意见后确定考核等次。驻村帮扶期满,区委组织部会同派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作为评选先进、提拔使用、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对不认真、不负责的,实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予以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