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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分类施策解决贫困户“三保障”显成效

日期:2019-04-30

  巫溪县作为重庆市贫困程度最深的4个县之一,贫困发生率18%,其中因基本医疗、义务教育、住房安全三保障类致贫占70%以上。为有效解决致贫返贫关键难题,巫溪县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整合全县资源,聚集多方力量,分类施策,解决三大难题,取得明显成效。

  一、医疗救助“三注重”,解困“因病致贫”。一是注重医疗救助“兜底线”。出台《巫溪县健康扶贫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每年滚动设置3000万元贫困户医疗专项救助金,用于贫困户医疗救助。贫困对象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额医疗)、民政医疗救助、市级健康扶贫医疗救助、精准脱贫保(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报销后实际负担医疗费用超过10%的,慢性病门诊、重特大疾病门诊产生自付费用超过20%的,由县级健康扶贫医疗救助资金进行救助,年度累计费用5万元以内(含5万元)全部予以救助,超过5万元的部分采取临时救助、结对帮扶等方式予以救助。经统计,累计为6.36万人次贫困户发放医疗救助金5229万元,贫困户住院自付费用已降至8.6%,切实解决贫困户看病贵难题。二是注重医疗结算“一站式”。搭建县级“一站式”结算平台,定期提取市精准脱贫保险“一站式”结算平台结算数据,植入县级“一站式”结算平台进行结算。在县内住院患者,只需缴纳个人应当承担(在救助范围内住院费用10%,慢性病门诊、重特大疾病门诊20%)的部分即可出院。县外住院患者,县上定期提取市精准脱贫保险“一站式”结算平台数据,按照标准计算救助金额,直接拨付至贫困患者指定账户,贫困户不用跑部门、交资料,即可享受医疗救助。三是注重医疗服务“全覆盖”。组织32支医疗服务团,定期入户随访,为贫困户开展免费体检,建立医疗救助台账,提供健康知识咨询、指导疾病就医诊治17万人次。组织县级医疗专家组深入到乡镇,对重大疾病患者进行集中会诊,根据病情量身制定诊疗方案,落实分类救治措施,开展活动110场次,惠及群众5000余人次。为1000户重大疾病患者配备“家庭医生”,实行签约服务。在32个乡镇卫生院、330个村级卫生室落实日常健康管理工作,建立贫困户患者家庭健康档案2.6万份,贫困户医疗建档率达100%。

   二、教育扶贫“三聚焦”,阻断“代际传递”。一是聚焦薄弱“抓硬件”。立足贫困学生多在边远山区,边远学校办学条件相对较差的实际,着力实施末端学校提升计划。整合全面改薄、学校维修、社会帮扶及县级配套等资金,支持边远农村学校发展,努力实现城乡教育办学条件同步发展,在全市率先完成海拔800米以上的101所学校“暖冬工程”。二是聚焦师资“提水平”。教育薄弱重点在农村学校,短板在管理和师资。按照“瞄准农村、以城带乡”的发展思路,以领雁工程、乡村学校少年宫、留守儿童4+1模式、明德学校建设等项目为切入点,建立中心乡镇学校与农村边远学校捆绑发展机制,全县70所学校实现交流互动、联片教研结对发展;实施边远农村学校支教计划,31名骨干教师分赴贫困乡镇学校支教;开展名师送教下乡活动,年送教300节次以上。市教育扶贫集团鼎力相助,出台《对口帮扶方案》,规划三年累计投入1800万元支持巫溪发展,成员单位的21所高校和中小学,结对帮扶24所中小学。电子工程学院专家团队的信息化提升项目、经开区的体育教师全员培训项目相继送培到巫溪,完成培训750余人次;渝中区、文理学院支教项目,派出支教或顶岗教师41人;渝中区帮扶巫溪每年资金切块500万支持教育发展。三是聚焦辍学“出实招”。制发《巫溪县扶贫攻坚教育扶贫实施方案》,细化落实贫困家庭子女从幼儿到大学的资助政策,建立贫困学生救助档案和贫困学生信息库,实行动态、跟踪、分类管理全县建卡贫困学生14651名、低保户学生2823名、其他类2116名。全年落实各类资助金5897万元,惠及学生4.1万余人次。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重点群体动态监测机制,摸清全县儿童少年受教育情况,定期更新,实现学生就学情况动态跟踪,对失学辍学学生主动介入,保证其顺利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大力开展“手拉手”活动,对有辍学趋势及家庭特别困难学生,引导300余名爱心人士,“一对一”认领资助贫困学生,帮助其完成学习。

  三、扶贫搬迁“三化”,实现“应搬尽搬”。一是资金筹集“多元化”。建卡贫困户搬迁建房补助,全部由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市财政对建卡贫困人口差异化补助资金解决;C、D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由县城乡建委从C、D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解决;建卡贫困户差异化补助和非贫困户补助资金,由县发改委、县扶贫办在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存量资金和市级下达的随迁非贫困人口补助资金解决,不足部分从市国资委帮扶资金中安排;搬迁对象和安置区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市上安排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和地方政府债券解决;建卡贫困搬迁户自筹争取农发行市分行提供长期贷款,中央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长期贷款给予90%贴息,市财政给予10%贴息。二是补助政策“差异化”。对一般搬迁贫困户,以建卡贫困人口为基数,按每人10000元的标准补助到户,并配套建房差异化补助资金21000元/户。对深度搬迁贫困户,实施“普惠+特惠+帮扶”差异化搬迁政策,在以家庭人口为基数每人补助8000元普惠政策的基础上,新建住房的,对1—2人的户再补助3万元,3—4人的户再补助4万元,5人及以上的户再补助5万元,配套差异化补助资金2.1万元;对购买二手房的,无论人口多少,每户再补助3万元,但不得再享受差异化补助资金。三是房屋建设“规范化”。明确规定建卡贫困户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其中1人1户的建卡贫困户住房面积不超过40㎡,坚决防止盲目攀比扩大住房面积,出现债务。

  信息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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