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县“三管齐下”精准帮扶“挪穷窝”

自实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以来,酉阳县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累计投入资金5.3亿元,建成集中安置点85个,搬迁贫困人口19319人。
一是提高搬迁补助标准,激励搬迁。按1万元/人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到乡镇(街道),其中80%资金直接兑现,20%资金用于搬迁点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深度贫困户补助力度,切块渝北·酉阳“圈翼”帮扶资金的60%,按2000元/人标准增加补助,同时切块市国资扶贫资金,按3万元/户标准补助;积极鼓励金融机构为搬迁贫困户提供贴息贷款,支持其发展后续产业,搬迁人员可自愿迁移户口。
二是优化搬迁配套政策,保障服务。出台了加快推进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意见、县“十三五”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实施方案、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办法、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五问、四靠、三配套”工作法等文件,优化办事流程;加强帮扶指导,成立由发展改革委、农委、扶贫开发办、城乡建委、国土房管局组成的工作组,对口联系39个乡镇(街道),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政策诠释、规划选址、建设报建、验收归档工作。
三是完善产业就业带动,确保稳定。围绕产业布局搬迁点,按照靠景区、靠园区、靠集镇、靠特色效益农业区“四靠”原则,建设旅游产业依托型搬迁点29个、园区经济支撑型搬迁点8个、商贸服务引领型搬迁点75个、特色农业带动型搬迁点45个;围绕搬迁点布局产业,在101个搬迁点发展产业项目102个,建成特色效益基地4.1万亩,发展畜牧养殖9500头(只),扶持农业加工企业3家,带动4200人就近就业,人均增收8500元;围绕搬迁点配套产业,在木叶、毛坝等搬迁乡镇发展乡村旅游,引导搬迁户发展农家乐81户,每年实现旅游收入420万元以上;在泔溪、麻旺等搬迁乡镇发展新型劳务经济,累计转移搬迁户富余劳动力1200余人,引导其就近就地创业就业。
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