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整合资源精准施策切实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

一、深入调查,精准对象,把好危房对象识别关
云阳县按照“四看”、“四无”认定标准和“一申请”、“三审查”、“二公示”认定程序,开展了贫困户危房改造对象的精准调查。一是“四看”确定D级危房。看地基是否裂陷,看墙体是否倾斜,看大梁是否弯曲,看屋顶是否透风漏雨,直观判定是否属于D级危房。二是“四无”识别深度贫困对象,将无间断居住、无改造计划、无替代房屋、无资金来源的D级危房对象,作为深度贫困对象优先解决、重点扶持。三是规范识别认定程序。严格按照群众自愿申请改造,驻村工作队入户核查初审—乡镇(街道)复核—县级抽查,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公示的认定程序,透明、公开评定扶持对象。全县共精准识别出深度贫困D级危房改造对象2518户,一般贫困D级危房对象617户、C级危房对象610户。
二、精心谋划,分类施策,制定危房改造路线图
云阳县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和路线图。一是分类施策,分步推进。根据不同贫困程度,实行“政府兜底改造深度贫困户D级危房,支持一般贫困户危房改造”的政策,目前已经完成深度贫困户D级危房改造,已经全面启动一般贫困户C、D级危房改造。二是控制面积,控制投资。按照保障安全、经济适用的原则,实行面积与投资“双控制”,坚决防止盲目攀比、高额欠债,严格规定新建房面积人均25平方米,兜底对象购买闲置农房价款不超过补助总额。三是创新方式,提升实效。考虑到贫困户脱贫致富后可能出现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改造住房以砖混结构为主、砖木结构为辅,打牢地基、确保质量,预留扩建空间。坚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对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单身贫困人口,采取改造闲置村校校舍、集体办公用房等集体资产,按照“集体产权、统一安置、无偿居住、循环使用”的原则,进行集中安置;对重残、重病等无自建能力的,由村支两委和驻村工作队负责落实改造安置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同时,鼓励贫困户购买符合住用安全条件的闲置农房。四是明确职责,联动推进。扶贫办、财政局、发改委、城乡建委等单位负责对象审核、资金筹集、指导服务,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组织实施,协调落实电力、饮水、通讯等配套到户;包乡县级领导抓好督导督查,牵头组织验收。
三、整合资源,细化标准,破解改造资金保障难
云阳县采取充分整合项目资源、差口资金财政兜底、提前调度拨付等措施,实现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聚合效应。全县整合农村D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680万元、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补助资金8800万元,县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2500万元,并根据贫困家庭人口细化补助标准,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对象按照每人1万元予以补助,保障了贫困户住房改造顺利推进。同时,还采取了三条措施降低成本:一是动员党员干部、帮扶责任人捐资出劳,发动亲帮亲、邻帮邻,捐材料、做义工,帮助贫困户降低建设成本。二是实行“两免一补”优惠政策,即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免政府性基金和补贴交易环节税费,户均降低成本2000元左右。三是村组干部主动协调帮助解决宅基地等矛盾问题,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为深度贫困户进一步解决实际困难。
四、输造并举,长短结合,打好精准扶持组合拳
云阳县坚持“输血”与“造血”并举,积极落实综合扶持措施。一是将深度贫困危房改造户作为重点帮扶对象,由县属部门、乡镇(街道)干部职工联系帮扶,强化帮扶力量。二是将没有自我发展能力的1446户纳入了低保兜底对象,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三是对有发展意愿和能力的1889户危房改造对象,按照户均2000元的标准给予到户产业扶持,补助种苗、种畜及生产工具,帮助实现当期增收目标。四是对D级危房户优先开展宅基地复垦并上市交易,优先纳入资产收益扶贫受益对象,增加财产性收入,目前股权改革项目已覆盖深度贫困危房改造户1032户,每年可获得千元股金分红;五是加大就业扶持力度,优先安排道路维护、森林管护、水库看护和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看护等公益性岗位,帮助就业586人。
政策法规处